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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地方政府融资的思考融资是投资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人们对公共物品需求的增加和地方政府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迫切愿望,促使投资需求相当庞大,但地方财政实力又往往有限,政府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地方政府采取了多种融资方式和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近年来,江西省各级地方政府都运用多种方式、多途径筹集建设资金,地方政府融资成为全省投资的一项重要来源。目前,江西还处于“投资拉动型”发展阶段,保持适度的投资规模,是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当前国家严格控制信贷和土地两个闸门的情况下,研究如何更加有效、规范地利用现有融资手段,减少地方政府融资的风险,以及如何利用现有资源,打通新的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对于缓解经济快速发展面临的资金紧缺矛盾,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投资目标和任务,实现江西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江西“十一五”期间投资需求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江西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投资规模扩大,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拓展,投资在拉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经济发展要求和周边省份相比,江西的投资率仍然偏低,人均投资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较大。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提高投资率、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实现中部崛起、富民兴赣的目标。(一)保持江西经济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率固定资产投资率是反映经济的发展变化与投资规模大小关联程度的指标,是衡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否适当的重要指标。从我国一些省市发展的经验看,高投入、高积累、高增长是经济起飞阶段的一个重要特征。浙江“十五”期间投资率达49.2%。而江西省“八五”时期投资率为23.7%,在全国位居29位;“九五”时期投资率为26.0%,在全国位居28位;“十五”期间投资率为43.7%,与全国45.2%的平均水平还有差距。江西的投资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投资不足严重制约了江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投资率虽有显著的提高,但仍处于“补课”阶段。江西仍处于“投资拉动型”发展阶段,在该阶段进一步提高投资率、扩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促进江西省经济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二)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需要扩大投资规模江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直明显偏小。1981年以来,江西投资规模占全国的比重一直很低,都在2.0%左右,1984-2001连续18年投资比重在2.0%以下,且在一段时期呈不断下降的趋势,1989年为1.7%,1990-1992年为1.6%,1993-1995年降至1.4%,这一时期为历史最低点。虽然近几年发展速度加快,但2006年江西投资规模仍只占全国的2.44%。与此同时,江西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水平较低。2006年,全省人均固定资产投资6239元,比全国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少2119元,低25.3%,与同期发达省市比,差距更大。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需要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三)实现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目标需要保持投资快速增长《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6%。2005年江西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2293亿元,按照规划确定的年均增长16%,到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达到4816亿元,五年累计投入将达到1.83万亿元,投资需求非常大。须多途径扩大投资规模,才能实现省“十一五”确定的目标。地方政府融资是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研究如何更加有效、规范地利用现有融资手段,以及如何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政府融资的有效平台,打通新的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的融资规模,对满足全省经济快速发展、扩大投资规模,实现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二、地方政府融资的内涵及种类(一)地方政府融资的内涵融资,从字面上理解,融就是融通,资即货币资金,融资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指通过金融机构和资金市场,采取适当的融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在财务管理中,融资就是筹资。货币资金的融通是商品关系发展的必然产物,资金的流动和融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一般地讲,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融资应该是一种企业行为,指企业融资,项目融资,政府的定位在政策引导、提供服务、营造环境等。但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就是投资和融资,实际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融资活动,除了常见的转贷等形式外,更多的融资方式是政府通过由各部门直属或控股的企业,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自来水公司等进行融资。这种融资从形式上来看,融资的主体是企业,但它是按照政府的意图进行的,筹集的资金用于公共物品,决定权在政府,偿还通常也由政府的信用作担保,因此,本质上是政府融资行为,属于政府的间接融资。从实际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常见的融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所属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开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及其成立的各类公司以及部分其他类型的国有企业等。因此,对地方政府融资我们可以定义为:地方政府融资是指地方政府为政府投资项目融通资金的行为,包括政府直接融资以及政府通过国有投资机构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融资行为。(二)地方政府融资的种类根据融资渠道和采用的融资方式不同,可以将融资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常见的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分类。1、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根据融资渠道的不同,可将政府融资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1)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融资主体不经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面对资金供应者借贷或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所进行的融资活动。在直接融资过程中,资金的供求双方借助于融资手段直接实现资金的转移,无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例如,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就属于典型的直接融资。从融资的实际运作情况看,政府直接融资的融资费用较高、耗用的时间也比较长。(2)间接融资。政府间接融资是指融资主体借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融资。其主要形式为银行借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融资租赁等。间接融资方式是目前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从交易成本角度看,政府间接融资是相对节约的融资方式,与直接融资方式相比,时间短,融资费用相对也比较低。2、权益资本融资和负债融资根据融资的性质不同,可将政府融资分为权益资本融资和负债融资。(1)权益资本融资。从出资者的角度看,项目的权益资本是出资者投入项目的资产及其权益准备。作为出资者总是期望其投资能够保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值,由于出资者作为企业法人财产责任的最后承担者,其出资风险更大,因而站在出资者立场,权益资本是一种高风险的资产,但反过来看,站在接受出资项目业主的立场,权益资本是低风险的资本,权益资本无须还本付息,从而融资主体没有偿还债务的压力。通过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是一种典型的权益融资行为,地方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发行股票,但拥有巨大的国有资产,因此,政府可以授权企业通过国有资产上市融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最大股东,可以调控募集资金用于政府项目。(2)负债融资。负债融资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发行债券和向银行借贷是负债融资的两种典型方式。作为资金的出借方,由于有到期还本付息作保障,其出借资金的风险较低,因此相应的回报也较低,作为融资的项目业主则相反,利用负债融资的成本较低,但还本付息压力大。3、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根据融资来源地区的不同,可将政府融资分为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1)境内融资。如果政府融资发生在本国资金持有者之间,不涉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的资金持有者,就是境内融资。相对于境外融资而言,境内融资程序比较简单,风险较小。(2)境外融资。如果政府筹资发生在国外资金持有者之间,就是境外融资。由于国际形式变化的复杂性,境外融资较境内融资的风险更大,如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由于境外融资准入门槛较高,手续较复杂,交易成本较高,因此,目前地方政府的境外融资还不多见。三、江西省地方政府融资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省各级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融资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01年省党代会召开以来,“解放思想、敢于创新”成为指导全省发展的关键理念,全省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用与国际接轨的融资方式,不断创新融资渠道,用好“三代人”的钱的观念深入人心(用好“三代人”的钱是指,通过土地经营用好上代人的钱,通过BOT等项目融资方式用好下代人的钱,通过资本市场用好当代人的钱),加大了融资的力度,为江西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融资的规模不断扩大,但横向比较,融资的总量仍然偏小我省投资总额从2001年的47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024亿元,增长了329%。从资金来源看,扣除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2001年度的总额是432亿元,占当年投资总额的91.5%,其中,这部分资金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融资得来的。到2005年度,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总额增加到了1912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342%,大于同期投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在“十五”期间,各级地方政府融资成为全省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融资规模的快速增长成为全省投资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2005年度,扣除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总额,山西省为1815.9亿元,安徽为2504.5亿元,江西为2089亿元,河南为4304.6亿元,湖北为2507.3亿元,湖南为2574.8亿元。江西的该项数据排在中部六省的第五位,比山西省多273亿元,比排在第一位的河南省少2215.6亿元,只有河南省的48.5%,不到一半。与中部地区其他省相比,江西省地方政府融资的规模和总量偏小。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地区,江西省各级政府融资总量数据就显得更加偏小。2005年度,扣除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总额,上海市为4149.7亿元,江苏为8498.8亿元,浙江为6849.8亿元,安徽为2504.5亿元,福建为2445.1亿元,江西为2089亿元,山东为9314.7亿元,江西这一数据只有江苏的24.6%,浙江的30.5%,山东的22.4%。并且,从该表数据可以发现,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国家预算内的投资数就越小,而各类融资的总额非常大。江苏省2005年度国家预算内投资只有80.1亿元,相对于全省8578.9亿元来说,不到1%,该省的投资几乎全部来源于各种形式的融资。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经济越发达越有利于扩大地方政府融资规模。(二)中心城市政府融资能力强,各设区市融资发展不均衡2005年度,扣除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总额,南昌市为552亿元,景德镇为90亿元,萍乡市为117亿元,九江为207亿元,新余为69亿元,鹰潭为53亿元,赣州为153亿元,吉安为119亿元,宜春为148亿元,抚州为111亿元,上饶为200亿元。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和赣州市,这一排位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四个中心城市是非常吻合的。中心城市融资的能力较强,各设区市融资发展不均衡,并且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融资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的聚集效应将会进一步显现,融资总量将会进一步增大,融资不均衡局面短期内难以消除。(三)地方政府融资方式丰富多样1、银行借贷政府组建的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国有投资公司,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平台之一,这类投资公司通过向银行贷款、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财政实施补助或者进行贴息,用于当地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商业银行信贷和政策性银行借贷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方式。2005年度,全省信贷金额达到298.6亿元,仅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一家金融机构“十五”期间共向江西全省放贷357亿元,用于支持丰城电厂、新余电厂、黄金埠电厂以及景德镇市电网建设等能源项目和京福、乐温、景
本文标题:关于江西省地方政府融资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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