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畜牧/养殖 > 武汉市黄陂区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项目建议书
黄陂区财政局文件陂财农发[2006]64号关于印发黄陂区2007年度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街、乡、镇、场财政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了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2007年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项目,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学选项,大力支持我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武汉市2007年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土地治理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按照2007年全区农村家园建设试点村的整体规划,结合农村家园建设“突出重点,切合实际,先急后缓,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宏观政策为指导,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二)基本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土地治理专项项目要以“农民要办”为前提,采取民主的方法,积极征求与听取农民的意见,不得强迫命令。凡是未达到项目区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议)参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的,不得申报。同时,要认真搞好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努力把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建设变成农民群众的—种自觉行为。遵循“统一规划、连片开发、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的原则,在2007年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安排上紧紧围绕市、区确定的2007年农村家园建设试点村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重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达到开发一片,成功一片,受益一片,带动一片的目标。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域条件、水资源条件、主要制约因素、耕作习惯、主导产业等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开发模式,逐步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最佳治理模式、治理工艺、治理措施,以期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都能建成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二、项目申报程序2007年的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申报原则上以全市选定的农村家园建设试点村为项目申报重点,以选定的农村家园建设试点村所在乡、镇、场为项目申报主体。各试点村所在乡、镇、场要遵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要求,结合本地流域和灌区规划及资源、生产条件、主导产业编制《黄陂区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项目建议书》报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纳入区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管理。区财政局依照市政府农村家园建设试点村的整体规划和“突出重点,切合实际,先急后缓,稳步推进”的选项原则,对各地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逐一审核,形成区级初步评审意见,并下达立项通知书。相关申报单位接立项通知书后按下达的项目资金控制指标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报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区财政局农发办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初步选取项目并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审定后,行文上报武汉市财政局农发办审批。三、项目资金投资标准2007年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项目亩投资标准按1200元/亩执行(暂定)。资金的投入结合农村家园建设街(乡、镇、场)、村不举新债,区级财政适当配套的要求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项目资金全部财政无偿投入。四、扶持范围和重点2007年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涉及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水利措施建设要达到项目建设总体规模的65%以上,农业措施及林业措施建设要控制在项目建设总体规模的30%左右。水利措施建设包括渠系建筑物含田间渠道疏浚、衬砌、硬化,桥、涵、闸、站等配套建筑物的建设以及节水灌溉工程;农业措施建设包括土地平整、田块调整,机耕路、生产作业道路修建,粮种仓库,晒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林业措施建设主要是沟、路、渠旁植树。项目的建设标准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国农办[2004]4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成后要达优质、高产、稳产、节水、高效基本农田标准。在2007年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土地治理项目设计中要结合农村家园建设的特点,本着先生产后生活、先基础后配套、先急后缓的原则,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改造,集中整治田块平整,合理解决试点村周边土地的治理。做到科学规划,重点突出,综合治理,兼顾一般的要求,可以在规划设计中围绕试点村土地治理面积将项目区划分为综合治理区和核心区分别进行规划设计。综合治理区约占项目区土地治理面积的70%,主要完善项目内水利骨干设施的配套改造,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排灌自如的高标准综合整治目标。核心区域以试点村相连土地或项目区内较平整土地为治理面积,约占项目区土地治理面积的30%,设计中要重点突出土地平整、田块调整,田间渠道疏浚、衬砌、硬化,机耕路、生产作业道路修建,桥、涵、闸、站等配套建设物和防护林网建设,以100亩田块为一单位,形成田块网格化,设计标准要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桥、涵、闸、站相配套的高标准田园化格局。在核心区规划中要考虑到试点村村容、村貌建设和试点村周边环境整治,通过修建沿村循环机耕路和生产作业路,硬化或改造沿村田间进排水渠系和种植观赏树木等形式,将试点村与项目区既相衔接又相区别,达到方便群众生产和生活的目的。土地规划治理面积可以根据试点村所包括的实际土地面积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集中连片的要求来确定项目区的治理规模,原则上项目区选择在1个试点村的土地治理面积要达到1000-5000亩,项目区选择在2个以上试点村的土地治理面积要达到10000亩以上。在选择的试点村土地治理面积不能达到1000亩的可考虑将周边非试点村土地纳入治理范围进行统筹规划。五、其它事宜(一)项目建议书须以街乡镇政府文件形式上报。相关文件请向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索取;不明事项,由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解释(联系电话:027-61006357)。(二)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于12月14日报送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一式三份),逾期不受理。附件:武汉市黄陂区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项目建议书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附件:年度2007编号武汉市黄陂区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项目建议书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时间武汉市黄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制一、基本情况表项目主管单位武汉市黄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实施单位(指乡镇街)主导产业项目性质(√)新建改建(√)续建项目建设地点、面积(指涉及行政村)项目区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项目估算投资(万元)项目建设规模1、实施土地治理面积:其中:分行政村面积:2、核心示范区面积:其中:家园试点村面积:项目建设周期2007年1月——2007年月二、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区概况(相关自然资源及社会条件概况和现有基础设施概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分水利、农业、林业四大措施)四、项目投资估算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额(万元)目标效益五、项目的综合效益分析工程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六、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组建初步方案七、项目实施和运行管护初步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实施管理专班方案:实施进度计划建成后管护措施八:附图:1、项目区的定位图(1:10万比例尺)2、现状图(1:5000比例尺)3、规划平面布置图(1:5000比例尺)
本文标题:武汉市黄陂区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项目建议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85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