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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文件保昆嘉人字〔2008〕11号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培训管理制度公司所属各部门:为充分挖掘公司内在潜力,适当增加创收渠道,持续改善员工福利,公司本着“利用优势、开发资源、服务客户、自我提高”的总体方针,在生产经营状况允许的前提下,承接外部单位的委托培训。为了规范和加强管理,制订本制度。一、培训管理部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为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并审核培训申请、办理培训手续、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监控学员学习情况、针对培训效果进行考试考核等。培训涉及到的部门或业务单元为培训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按公司培训计划实施培训。二、培训类型培训分为整线培训、系统培训和单岗培训三种。(一)整线培训:整条生产线的综合培训,培训包括生产线2上的各个重要岗位;(二)系统培训:委培单位自选培训系统的培训,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三)单岗培训:挑选若干特殊及重要岗位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三、培训方式为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采取以下几种培训方式的组合式培训,力争达到最优的培训效果。(一)课堂教学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讲授基础的理论知识、简单的操作规程和要领。(二)轮岗培训分班组在整条生产线上以轮换岗位的方式尽快熟悉工艺流程,初步建立对水泥生产的总体概念。(三)实作培训以现场实际操作的形式尽快熟悉工作现场,掌握所在系统的操作规程和所在岗位的技术要领。(四)导师教学为增强实作培训的效果,提高实作培训过程中的安全系数,公司为每个培训学员指定专门导师,按照“帮思想、带作风、传技术、保安全”的要求,全程负责学员的实作培训。(附件:《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导师管理办法》)3四、培训程序(一)提出委托培训申请,交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报公司领导批准;(二)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三)办理缴费、住宿、餐卡、工作牌、劳保用品领用等相关手续;(四)举办培训班开班讲座(包括企业文化宣传、厂规厂纪培训、安全教育等方面);(五)正式培训(根据培训协议及培训计划实施);(六)结业考试和考核;(七)办理后续手续。五、收费为切实保证培训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对培训基础设施、培训项目人力资本、培训项目管理费用等的投入情况,适当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备注1培训费整线培训300元/人.月含授课费、导师津贴、工耗、料耗及培训基础设施购建费等系统培训400元/人.月单岗培训500元/人.月2住宿费培训宿舍15元/人.月含水电及清洁费综合楼宾馆40元/人.天3餐卡30元/张仅为办卡费4工作牌10元/个5劳保用品300元/套6管理费30元/人.月4如有上述项目之外的活动发生,以双方所签协议为准;如协议中亦无相关约定,则另行协商确定。六、培训注意事项(一)所有学员须遵守厂规厂纪,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如有违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向其所属单位通报。(二)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针对学员的专项管理措施。(三)安全放在首位。HSE部应全力做好安全方面的工作,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四)各部门密切协调与配合,把培训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力争向委培单位及其学员展现出公司良好的形象和专业素质。附件:《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导师管理办法》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人事委托培训△管理制度△抄送:公司领导主送: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部2008年4月17日印发5附件: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导师管理办法为配合公司委托培训管理制度的实施,规范和加强对培训导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公司对导师工作的基本要求为“帮思想、带作风、传技术、保安全”。第二条公司对导师资格的确认条件为:每个导师均须具备较深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年内未受过公司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符合条件的导师人选经部门推荐,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担任导师。第三条导师的职责为:1、帮助学员端正思想,使其在岗位上踏实学习、努力进步,发现学员有思想异动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和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汇报。2、带动学员养成不讲条件、无私奉献、令行禁止、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3、指导学员的实作学习,做到手把手地教、教会为止,并在传授实际技术的同时,使其掌握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方法。4、向学员传授安全生产操作知识,提醒其安全注意事项,切6实保证学员的操作都在指导和监控下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培训工作的安全开展。第四条对导师的管理归口于其所对应的部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五条如有现任导师因违反公司规定或不能完全履行起导师职责而被取消导师资格时,各部门应及时提出新的导师人选,并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批准更换。第六条导师享受每月100元的导师津贴(超过半月即全额享受,不足半月减半)。第七条每个导师可带学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名。第八条导师与学员之间应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有问题协商解决,共建和谐的教学关系。第九条导师每月填写一份对学员的考查表,学员填写对导师教授情况的反馈表并附实习总结,分别提交行政及人力资源部。第十条导师及学员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均可随时向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反映,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将及时予以解决。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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