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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5页保证合同甲方(保证人):保证人1: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保证人2: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保证人3: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保证人4: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债权人):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为了确保(以下简称“主债务人”)与乙方签定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提供保证担保。经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部分第2页共5页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为,所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第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2.1第三条合同构成及效力3.1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及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第二部分第四条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4.1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主合同或借款借据之约定。4.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时每笔债务到期之日,也包括依主合同约定乙方要求提前清偿债务之日。第五条保证方式5.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5.2甲方如为两个以上保证人的,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保证范围6.1本合同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第七条保证期间7.1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8.1甲方保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合法存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8.2甲方提供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并已通过本单第3页共5页位必要程序使此保证合同有效。8.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证明其合法身份以及有履行本合同担保责任能力的文件真实、合法、有效。8.4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人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主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不提出任何异议。8.5如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的(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人作为抵押人或出质人向乙方提供的抵、质押担保),则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的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甲方放弃任何其他担保优先的抗辩权。8.6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债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乙方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应立即代为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8.7若主债务人如期偿还了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则甲方不再承担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8.8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仍未获完全清偿,则甲方承诺,其向主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具体而言,在乙方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一)甲方同意不向主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甲方实现了上述权利,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的担保,甲方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因对于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债权人尚未获偿的债权;(三)若主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为甲方提供了反担保,则甲方基于上述反担保而获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8.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主债权转移的同时担保债权随之转移,甲方应当依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向转让后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第4页共5页任。8.10主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的情况外,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依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若乙方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变动,则甲方的保证期间延续至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8.11依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时,对债务人未归还的贷款本息及相应的费用,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乙方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予以偿还,无需乙方提出任何证明。乙方书面通知可以传真、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通知一经乙方发出,即视为已送达甲方,甲方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将回执交付专人或于3日内寄送乙方或于3日内传真回复至乙方。若甲方不签收或者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保证人确认文件送达地点:)(保证人确认传真号码:)乙方在保证期间内向甲方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甲方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拒绝。8.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发生经营机制变化、注册资本变化、股权变动等情况,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若甲方变更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8.1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再为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应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不损害乙方的利益。8.14若甲方为个人,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担保情况提供给银行业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建立或认可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或征信系统,也同意乙方向该征信机构查询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9.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其他资料,乙方对在此过程中所知悉甲方未公开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9.2具体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或乙方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主债务人未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9.3依法转让主债权时及时通知甲方。9.4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配合其向主债务人追索。第十条违约责任10.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保证及承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5页共5页10.2甲方不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扣款,直至付清主合同或借款借据项下债务人未归还乙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相应的费用。乙方有权扣划甲方开立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的相应款项,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10.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1.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2.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依法签署成立并生效。12.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保证人(公章):债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授权代表(签章):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保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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