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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作用的思考我国民主党派是中共领导的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参政党。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在这个政党格局中,中共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充分有效地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值得不断探索、常论常新、具有极大价值的课题。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的实践证明,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诤友,是我国一支重要的民主监督力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形成了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势。下面本人就新常态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作用存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一、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作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对民主监督作用的认识不够全面改革开放30年来,民主监督有了长足的发展,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但在党内和民主党派中,仍有部分人对民主监督的认识比较片面:一方面,部分党政机关和单位的中共领导人,在党内监督尚需完善的情况下,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更不强。另一方面,部分民主党派成员也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有的认为,应通过立法,使民主监督具有法律效力,“确保”执政党接受民主党派的意见。有的则认为,对执政党提意见、提批评,会影响相互关系。还有的认为,民主监督只能“提意见、作批评”,执政党可听可不听,起不到监督的效果,因此可有可无,影响了开展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实行民主监督时,提无关宏旨、肤浅片面的问题多,提触及实质性的问题少;滞后监督多,及时监督少。(二)协商中民主监督功能发挥不够平衡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政治协商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另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在现阶段,前一种方式民主监督功能的发挥比后一种方式弱。主要表现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反馈。(三)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是民主监督取得成效的有力保障。但由于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和反馈环节上的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在实践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仍旧遇到“知情不够全面,难以发现和找准深层次的问题”、“沟通不够及时,监督难以到位”、“反馈不够主动,实际效果难以显现”等问题,造成了民主监督整体功能相对薄弱。(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自身素养提升不够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自身的思想素养直接影响着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我们有些人对民主监督认识不足;有些人在民主监督中稍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有些人不敢于监督,补善于监督,害怕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说有些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政策水平还跟不上时代。二、基本对策和工作建议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广泛开展和推动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成效,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同时,也是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本质要求。(一)必须认识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意义,增强民主监督意识民主监督的意义和作用,往往不容易被人们理解,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容易被一些领导人和工作部门所忽视。其实,民主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其实质是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就是民主监督。这种监督是多渠道,多形式的。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之一,其基本方式是提意见作批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指出:“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乃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和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多党合作的高度提高对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接受监督和开展监督两个方面的主动性。(二)必须坚持把民主监督寓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中央有关文件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党的作用,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将民主监督寓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做到经常性监督与重大问题监督相结合”。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干,三者遵循共同的政治准则,有着共同的政治基础,从内容到形式,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实现民主监督的经常化,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成效。对我们已经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应继续坚持,并加以发展。进一步研究中共与民主党派协商中,民主党派所提意见建议采纳和反馈的科学运作程序,以文件形式做出明确规定,强化协商中民主监督的功能;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推荐更多优秀的党外人士担任领导正职,提升民主监督的层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民主党派的联系,逐步增加对口联系的部门,使党外人士知情明政更全面,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进一步健全地方重要问题在决策执行中定期或不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的制度,实现决策执行中的民主监督。(三)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要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清理民主监督的相关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做到在知情环节,确定“知情”的对象、范围、时间和方法,将情况通报、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参与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参与重点案件的审理以及有关重大决策的调查论证等列入其中。在沟通环节,规定沟通的内容、重点、时限和具体操作程序。在反馈环节,明确检查、回复、情况报告、意见征询等具体措施,对于民主党派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切实改进,不能采纳的部分要做出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做到“条条有回应,件件有答复”。支持民主党派根据自身实际,在各机关明确负责民主监督的部门和人员,细化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本党派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运行的制度和机制,不断凸现民主监督的功能。(四)必须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新世纪新阶段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拓宽和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各民主党派根据民主监督工作需要,既可独立地开展监督,也可与其他民主党派联合开展监督,还可以探索与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和社会的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途径和办法。热心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工作,真诚欢迎民主党派监督,为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供方便,帮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消除疑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鼓励他们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五)必须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要搞好民主监督,主要是靠人,靠广大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去做工作。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这支队伍的建设。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政治自觉性、责任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职能。因此,各民主党派应十分重视监督的基础建设,并把此项工作当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要有规划和措施,而且一定要落到实处。要支持和帮助他们举办有关这方面的培训班、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外出考察等等,尤其要重视提高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以及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识和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
本文标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作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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