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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岳西县卫生监督所丁毅2009年2月提纲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简介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三、安徽省住宿业档案资料整理规范四、安徽省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简介《卫生部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卫监督发[2005]340号发布日期:2005年08月17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二、工作原则(一)量化评价的原则。(二)分级监督的原则。(三)动态管理的原则。(四)公开透明的原则。三、工作步骤《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方案》四、工作进度第一阶段:2005年10月前,制定工作方案和评分标准。第二阶段:2006年8月前,完成具体实施工作。第三阶段:2006年9月前,完成评估总结工作。试点工作简介国家卫生部在全国13个试点城市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级管理试点工作,安徽省马鞍山市系我省唯一试点城市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试点单位)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于2月23日通过省卫生厅网站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要求:1、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顺利开展。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合实际的量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三、各地要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培训,提高监督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四、各地要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要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五、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09年各地要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至2009年12月底,各省会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一、总体目标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二、适用范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三、实施原则(一)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通过监督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实施原则(二)属地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机构负责。(三)动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实施原则(四)公开透明。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四、实施方法(一)确定量化评价内容。在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本指南中《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1)、《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2)、《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3)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4)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规范要求制定的,对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分值、评价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量化分级评分表,可调整本指南中确定的公共场所量化评价内容、项目,但对关键项目的调整不得低于本指南的要求。实施方法(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实施方法(三)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实施方法(四)卫生监督频次的确定。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各地应根据实际,合理调整监督频次。卫生信誉度监督频次A级不少于1次/两年B级不少于1次/年C级不少于2次/年由于行政任务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监督时不受此频次限制五、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确定了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见附表5),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布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六、效果评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情况,逐步开展效果评估。根据效果评估的结果,及时完善和调整实施工作,确保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总体目标的实现。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2.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3.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4.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5.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样式)三、安徽省住宿业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住宿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并有目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档案应当包括以下方面资料:一、证照资料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安徽省住宿业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二、卫生管理制度住宿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主要制度应包括: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2、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3、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4、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制度5、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安徽省住宿业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三、岗位职责根据不同岗位,设立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四、卫生管理组织住宿场所应成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员,负责其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具体工作。安徽省住宿业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五、卫生操作规程住宿场所经营者应制定各类公共用品用具采购、清洗、消毒、储藏以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等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工作程序。置放于相应岗位的墙上,并留档一份。六、索证资料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等。安徽省住宿业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七、有关记录包括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床上用品更换记录、培训考核记录,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投诉处理记录等。八、卫生监督检测资料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各类检查、检测文书、报告,文件,下发相关资料。九、其他资料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文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消毒设施设置情况等。四、安徽省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第一部分总则1、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不适用此表,不参与评级。2、星级宾馆和客房均为自带卫生间,且床位数>80的住宿场所,按照星级宾馆测评表操作,其余按照普通旅店表操作。3、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要求的,则不予评定等级,需责令限期整改。4、评查内容中可以有合理缺项,在该项“检查结果”注明“合理缺项”,评分时需标化。5、评查标准中注明住宿场所相应的操作标准。6、现场检查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于相应项目的“得分”栏中,依评分标准计入该项得分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7、将各项目的得分汇总,填入表头“总得分”或“标化分”,根据总得分或标化分情况核定等级记入表头“核定等级”处,并由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分级评分表上签字。8、卫生监督员必须熟练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内容,方能运用此表进行准确评查。第二部分基本信息(表头)总得分:依据住宿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单位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标化分:标化分﹦实得分除以应得分×100,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核定等级:分A级、B级、C级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单位名称: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填写。地址: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地址填写。负责人:按照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电话: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卫生许可证编号:按照卫生许可证右上角:××卫环监字【200×】第XXXXX号填写。第三部分量化信息(正表)指标设置概况:星级宾馆、普通旅店量表各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33项。(一)一级指标说明卫生管理:指的是卫生许可证件、人员健康及培训证明、档案管理功能间卫生要求:住宿功能区域,如客房、消毒间、布草间、卫生间公共用品卫生要求:主要包括公共用品的使用更换、储存等通风系统:包括自然通风、普通通风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二)二级指标说明一、卫生许可证(注:此项为关键项)。1、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2、卫生许可证应真实有效,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他人,逾期3个月未复验视为过期。二、亮证经营将卫生许可证原件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接待处、前台的面向顾客墙面等处)悬挂。三、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接待处、前台的面向顾客墙面等处)悬挂。第一次评定等级,此项为合理缺项。四、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制度、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等5项制度,其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分别置于卫生档案和相应岗位各一份。星级宾馆5项制度须分别列出,普通旅店可以允许一项制度内包含多项内容。五、自查记录经营者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检查服务过程卫生状况并记录,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经营者参照本表进行自查也可自行设计自查记录表,每月至少有一次全面自查记录并有相应处理结果。5人以下的普通旅店可合理缺项。六、卫生管理组织及人员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住宿场所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住宿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职
本文标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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