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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教院纪监发〔2008〕07号北京教育学院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2008年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08年北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以落实学院惩防体系为主线,进行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了对处以上领导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为构建和谐学院提供了保证。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宣传,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一)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学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都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2讲话精神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刘淇同志在市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马志鹏同志在市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王安顺同志在2008年北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等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两级领导班子进一步领会了中央关于反腐倡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重要论述,不断改进作风,增强廉政勤政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学院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能够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加强学院源头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初步形成了学院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为构建健康、和谐的学院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二)组织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宣传教育月活动。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学院党委、纪委2008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学院于6月初至7月初在全院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1.主要特点:(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在“宣传月”活动开展之前,院党委书记马宪平先后三次专题听取了纪委关于此项工作的汇报,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宣传月”工作的指导,学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马宪平和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方为组长、纪委书记卢晖为常务副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总支书记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领导小组。这充分体现了学院党委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3动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学院办公室、纪监审处负责组织落实。学院党委下发了《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京教院党发〔2008〕9号)。学院于6月5日专门召开了由学院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和支部纪检委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动员大会,纪委书记卢晖作了具体的动员部署,强调深刻认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内涵、原则、要求、内容,要求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把握关键、求实创新,狠抓落实、总结经验。党委书记马宪平同志结合学院实际以《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为学院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为题作了发言。要求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在“宣传月”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加强学习研究,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方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与责任》为主题给全体党员讲了廉政党课。学院领导班子和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都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中首都监狱工作成果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48个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展播、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内容,以及《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特别是中纪委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的六项新要求,大家纷纷剖析案件谈论感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通过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借“宣传月”活动,积极献言献策,梳理流程,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民主生活会达到了查找问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4的。(2)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开展了十项工作1、举办反腐倡廉工作专题报告会。6月5日,学院召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动员会,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报告会。会议上院级领导与二级部门党政正职代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教育纪工委书记作了专题报告,报告综述了十七大党中央、中纪委对反腐倡廉有关要求和精神,回顾了北京教育系统推进教育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与成果,重点讲解了目前我国反腐败工作形势严峻,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十分艰巨的任务,尤其要求我们切实加强高校廉政建设,为教育中心事业服务。2、院领导讲党课。在纪念建党87周年前夕,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方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与责任》为题为全体党员讲党课。党课强调“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是党员干部实践党的宗旨、履行“一岗双责”的刚性要求,为使教育事业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阳光工程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制度保证。通过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培训、科研、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基建工程、修缮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的管理等行为。使北京教育学院在教育项目管理上,走在了北京高校的前列。北京教育学院近年来取得的一系列成绩,离不开自2004年开始,每年不同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提供的思想保障。通过党课增强了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说服力和感染力,使党员同志们廉洁自律的警钟长鸣,时刻不忘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3、参观反腐倡廉警示基地。6月12日,我院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关键岗位有关工作人员代表等70余人,参观了位于大兴区团河北京市监狱的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共选取了48个典型案件,涉及职务犯罪人员60余名,介绍了近年来所收监的北京5地区各行业、各级别的贪腐罪犯犯罪情况。在警示教育录像片中,犯罪服刑人员声泪俱下地讲述犯罪过程,表达了犯罪后的悔恨心情。参观后的交流讨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使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推动学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扎实基础。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教育,编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6月初,纪监审处从2004年至今,近百个文件制度中,精选出18个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财经制度、重点环节和岗位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其中既有全局性纲领性文件2005年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也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使新老中层干部明确纪律,关于干部谈话制度,让党管干部工作开展更加有规可循。关于继续教育项目资金管理、经费使用一系列办法,使我院“绿色耕耘”与“春风化雨”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基础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培训;课程改革培训;国际合作培训等项目的经费使用更加合理、准确、规范。5、组织中层干部回答知识问卷。7月初,由院纪委出了一套有关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方面的知识问答题,对全体中层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情况进行了检查。综观收回测试问卷,大家对照答题认真学习制度集所收录的18个规定和办法,通过相互交流讨论,达到良好的效果。通过学习我院制度活动强化宣传教育的内容,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达到规范管理、从严治教的目的。6、纪检员培训。7月10日,纪委组织培训纪检员。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求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通过边学边查边改,在联系实际查找差距中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学院专兼职纪检干6部的理论水平,在深刻剖析根源和思想互动交流中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努力把学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强,把作风建实,把形象建好,使学院纪检干部真正成为做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党的忠诚卫士。除了以上6项工作,还进行了民主生活会与观看警示教育片,宣传橱窗和校园网宣传,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部分原中层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四项工作。总之,通过一个多月的“宣传月”活动,促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增强了纪律观念,促进了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政绩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起了一道拒腐防变的防线,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二、以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继续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特别是中纪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五项新要求,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加强学院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切实解决广大教职工关注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学院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强化学院内部管理,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召开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院党委于今年4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对前三年的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来学院对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反馈意见中,对学院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一)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7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学院改革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学院惩防体系建设。(二)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1.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完成了学院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廉政责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2)在新一轮干部聘任后,与新的二级部门领导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进一步完善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现有制度。结合党建达标验收和基层党组织改选工作,建立健全二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年底前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采取各部门党、政领导汇报、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对二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结合专项经费多,招标项目多的特点,制定了《北京教育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将招投标工作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3、按纪工委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四、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尤其是继续教育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一)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及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特点,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院审计结果通报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重点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做到源头参与,过程监督。(二)按照中央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加强对学院财务、基建、采购、招生、科研经费、院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发挥学院教代会和二级教代会作用,协助学院继续深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8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积极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三)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审计和继续教育项目审计。中层干部聘任后,对原任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行政正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顺利完成了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学院成立专门的审计小组,通过谈话、查帐等方式全面负责地对六位离任中层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全面审计既有利于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可降低离任审计时由于审计期间时间跨度过长形成的审计风险。总体上我院
本文标题:京教院纪监发〔2008〕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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