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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监督执法案例分析衡水市卫生监督所孙树丰几个案例•案例一:冀州市医院未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运输工具案•案例二:某村卫生室瞒报法定传染病疫情案•案例三:某县中学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案例四:某三甲医院手术室空气监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案例五:衡水市某超市经营卫生用品卫生质量不符合标准案案例一、冀州市医院未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运输工具案•[案情简介]2006年5月19日,衡水市卫生局收到了河北省卫生厅转来的案件移送书(冀卫传案移[2006]01号),并附有2006年5月11日上午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员书写的一份现场检查笔录,三份询问笔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未使用密封防渗漏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2、医疗废物暂存点(焚烧室)无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标识;3、医疗废物包装袋无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中文标签;4、妇产二科病区产生的损伤性医疗废物(针头、刀片等)未使用专用锐器盒盛装。因为冀州市医院属于衡水市卫生局管辖,所以河北省卫生厅将此案件交由衡水市卫生局处理。•2006年5月20日,衡水市卫生局受理了此案后,立即派传染病监督执法人员到冀州市医院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院已经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未发现医疗废物处理存在违法行为。•衡水市卫生局依照行政处罚程序,2006年5月23日向冀州市医院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衡水市卫生局于2006年5月27日向冀州市医院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随即自觉履行了处罚决定。••[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的案件。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接到河北省卫生厅交办省委领导批示:“关于人民政协报网站刊登的《河北冀州医院漠视卫生关医疗垃圾当废品卖》”的事项后,省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传染病执法监督处处长带队组成调查组,赶赴冀州市医院进行了暗访并进行了现场调查。衡水市卫生局接到案件移送书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立即派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冀州市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理整改情况。以上说明了各级政府和领导对医疗废物处理都高度重视,查处本案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取证非常详细,对案件的受理及时,处理也及时,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现就本案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如下点评:案例点评•1、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注重证据。该案虽然由媒体披露《河北冀州医院漠视卫生关医疗垃圾当废品卖》,并且由省委领导的批示,但是处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详细调查取证,未发现冀州市医院存在买卖医疗废物的行为,所以媒体披露的问题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相反,虽然媒体并未反映该院处理医疗废物存在的其它问题,但在执法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然要依法予以查处。案例点评•2、对移送案件的处理。衡水市卫生局接到移送案件后,对此案件进行了受理,并立即派卫生监督员到现场了解情况,虽然医院对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但是由于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违法行为在先,依然要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裁量处罚时应予以考虑,但是不能因为进行了整改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案例点评•3、行政处罚案件要注重取得实际效果。衡水市卫生局接到案件移送书后受理了此案,并不是一罚了之,而是立即派卫生监督员检查冀州市医院的整改情况,看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这个案件提示我们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要以规范行政相对人执业行为为目的,不能做出行政处罚后便不再关心当事人的整改情况。案例点评•4、本案存在不足之处。(1)、当事人除了存在未使用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违法行为外,还存在未使用专用锐器盒盛装损伤性医疗废物违法行为,应该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但是本案以“冀州市医院未使用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案”为案由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而未对其它违法问题进行处罚。(2)、在引用法律条款上,应该具体到项,本案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6条给予行政处罚,应改为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6条第3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未注意证据的转换。本案是上级交办的案件,证据属于间接证据,应制作询问笔录,转换成直接证据。相关链接•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一、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二、医疗废物的分类(5类):•(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医疗废物的分类•(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医疗废物的分类•(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医用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医疗废物的分类•(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医疗废物的分类•(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内容介绍•(一)、宗旨:•1、全程化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2、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二)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责任•1、管理方面•——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邮寄医疗废物。•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2、技术方面•——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违反上述规定,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例二、某村卫生室瞒报法定传染病疫情案提纲:一、案情简介二、案件评析三、思考与建议(一)案件来源2007年5月17日某县卫生局接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古城镇某村卫生室漏报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并将此报告批转县卫生监督所。案情简介案情简介(二)县CDC调查核实1、2007年5月15日上午10时许,县CDC接到某卫生院报告,称某某中心学校有80多名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皮疹。当日县疾控中心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对88名皮疹患者进行了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采集了部分患者血样,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证实发生在某某中心学校不明原因皮疹疫情为一起风疹暴发疫情。一、案情简介2、县CDC还对现场调查时学生反映就诊较多的某某村卫生室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该卫生室门诊日志未能按要求登记规范完整,登记零乱,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经仔细核对,自2007年4月12日至5月15日该卫生室共登记“麻疹”病例约50例,但一直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请县卫生局对某某卫生室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一、案情简介•(三)县卫生监督所对某某卫生室的调查•1、该卫生室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为全科医疗科,负责人为魏某某,从业人员只有魏某某1人,其执业资质为乡村医生;未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未建立传染病登记册;未领取传染病报告卡。案情简介•2、该卫生室2007年门诊日志共登记“麻疹”、“疑似麻疹”病例53例。其中最早的2例“疑似麻疹”病例登记时间为2007年3月24日。从3月25日起至4月8日止共15天门诊日志中无“麻疹”、“疑似麻疹”病例记录,自4月9日到5月17日门诊日志中陆续登记了51例“麻疹”、“疑似麻疹”病例。案情简介•3、该卫生室负责人魏某某承认他自2007年3月24日以来未曾向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报告过传染病疫情,知道自己所诊治的“麻疹”、“疑似麻疹”患儿均为某学区中心学校学生。该校与村卫生室相距约200米。案情简介•(四)县卫生监督所对其他有关单位的调查•卫生监督员还对某某学校、某某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调查。•对上述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时,卫生监督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案情简介•(五)对某某卫生室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对某某卫生室作出停业整改,并罚款1990元的行政处罚。二、案例评析(一)关于责任
本文标题:传染病监督执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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