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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农学会关于开展离退休农业科技工作者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和闽委办[2004]35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农学会决定自2006年起在全省农学会系统内对学有专长、确有造诣且退休后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做出成绩的老农业科技工作者,或过去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参加高级技术职称评定或晋升的老科技人员,进行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工作。开展此项工作,有利于老科技人才的二次开发和利用,有利于发挥全省离退休农业科技工作者的聪明才智,激励他们在科教兴农中继续作贡献,也有利于增强农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开展离退休农业科技工作者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不受名额限制,不搞论资排辈。既要严格掌握标准,又要兼顾老科技工作者的特点,注重实际水平,够什么条件、认定什么资格。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工作包括中级晋升副高级、副高级晋升正高级(简称“中晋高”、“高晋高”)两个级别。为了搞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认定的性质和范围本《规定》所指认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工作对象指已离退休并参加福建省农学会(包括各设区市、县农学会)、继续参与研究、推广、教学和管理的农业科技工作者。认定工作只认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由福建省农学会发给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证书。持证者可作为其具有研究、推广、教学和管理类相应高级技术职称资格的证明,但不与原工作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等挂钩。二、认定条件和标准基本上按照福建省颁发的评审相关职称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实2施细则若干规定》执行,考虑到申报的会员均属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具体做如下调整与规定:(一)学历条件1、申报“中晋高”职称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发放的大专院校毕业学历证书(包括电大、函授、业大)或1985年(含1985年)以前毕业的中专学历证书。2、申报“高晋高”职称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学历证书,或1975年(含1975年)前毕业的大专学历证书,或1968年(含1968年)前毕业的中专学历证书。注:毕业证书丢失者应由原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二)资历条件1、离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75周岁;2、农学会会员(含单位会员);3、已获得中级(指“中晋高”)或高级(指“高晋高”)专业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上者(以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准);4、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曾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党政机关行政人员,由于在职时不能参加职称评定,可按其实际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申报相应的技术职称资格。5、为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农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而予以破格认定,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如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者必须具备下列五项中的两项:a、任现技术资格以来,在CN(含ISBN、ISSN)刊物上发表过有学术价值的论文,或论文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学会评为优秀论文,破格晋升的要3篇且为作者前三名;b、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创造奖、省农业厅农牧业技术推广奖上述各奖项的一级证书者。“破格为副高的”3要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者或地市级一等奖者;“破格为正高的”要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者;c、担任过国家或省、地市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要规划、重要规范等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或主要编审人),附省或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d、至退休为止,从事本专业工作(农业科研、推广、教学或管理工作)30年以上,在专业上做出突出贡献者,附省或市主管部门证明材料;e、持有其他经省农学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可的符合破格认定条件的有效证书。②已具备上述条件,但此前未参加中级职称评审、要求直接参加高级职称申报认定者,应符合下列要求:a、退休前未参加技术职称评定的党政机关行政人员;b、退休较早,其单位尚未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c、其他特殊情况者,须有省或市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6、转职称系列并申报认定高一级职称资格者,需先在同级职称范围内办理转系列手续后申报认定。其程序是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转职称系列审批表(附表四),由所在设区市农学会(或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评议小组提出意见,报省农学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委员会审批。(三)专业业绩条件(应为上次职称任职后的业绩,不要填写任职前的业绩)1、申报“中晋高”职称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专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解决科研、生产过程或技术管理中重大问题的责任人或技术业务骨干;②以业绩为主要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任职后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附相关证明)。农技推广类人员或长期从事基层工作人员无论文发表的,应写一篇专业论文,要求两名高一级同行专家对论文作出理论学术和业务技术水平方面的评价;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获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老农业科技工作者。4b、主持或曾参与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省(部)级重大攻关或大型项目中的主要工作人员,或参与编制政府有关计划、规划,或参与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报的负责人或技术业务骨干(参与者须前五名)。c、曾在省(部)级或科学院与大学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发表科学论文或科研成果报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经济、社会效益者。d、曾获得省部级或地市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发明创造奖或省农业厅农牧业技术推广奖以上各奖项的一级证书者,或获得授予的专利。e、自上次职称评定或离退休后继续发挥老科技人员优势,继续作出贡献。如创办经济实体、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普活动、兴办教育等,做出优秀成绩者,附相关证明为准。2、申报“高晋高”职称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专业动态和发展趋势,著书立说,公开出版论著或译著,能指导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②以业绩为主要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申报“高晋高”者任职后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附相关证明);③申报“高晋高”者一定要有在CN(含ISBN、ISSN)刊物或在省部委、全国学会、或科学院、大学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其科研成果报告具有创见性或重大经济、社会价值者。④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获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或省优秀专家的老科技工作者;b、主持或曾参与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攻关或大型项目中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参与编制政府有关计划、规划,或参与国家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报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业务骨干(参与者须前三名);c、曾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或发5明创造奖三等奖以上、省农业厅农牧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一级证书);或获得授予的专利。d、自上次职称评定或离退休后继续作贡献,继续从事科技创新或著书立说,或深入调查研究为我国经济建设献计献策,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或报告,被政府采纳并付诸实施;或兴办学校培育人才有重大成绩,或在技术开发、难题攻关、科普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获奖者。附相关证明为准。(三)外语条件根据闽职改(1996)59号“关于继续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第二项免试条件第9条,当年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免于高、中级职务外语考试。三、申报材料1、申报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材料清单(表一),贴在评审材料袋封面1份2、申报高级职称资格认定简明表(表二)15份3、申报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表三)3份4、毕业证书,原“中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评定资格证书及退休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证明章)各3份5、参评代表作:申报高晋高者必须有CN(含ISBN、ISSN)刊物文章。应附含刊物封面、所在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农学会(或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科研处)证明章各3份6、申报中晋高者如果无CN(含ISBN、ISSN)刊物文章,应写一篇论文或科研成果报告(自上次技术职称评定后或退休后的)3份7、业绩材料设区市级以上各种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农牧渔业丰收奖或发明创造奖、省农业厅农牧业技术推广奖等材料复印件(如获集体成果未注姓名者,应另附证6明材料确认)3份通过调查研究向政府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并被政府采纳付诸实施的建议和报告,应附相关证明。3份8、二寸脱帽正面彩色照片(3张贴在申报表上、1张做证书)4张9、申报材料说明:①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原件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打字。其他表格可以打印、复印。②申报高级职称资格认定表中要填写各设区市农学会(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高级技术职称评议小组评语,正、副组长签字,单位盖章。所有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四、高职认定组织1、福建省农学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领导小组(简称“高认领导小组”)全省农学会范围内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工作由省农学会高认领导小组负总责。省农学会高认领导小组由省农学会会长任组长,两名副会长与省科协一副主席任副组长,若干常务理事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农学会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高认领导小组职责:①根据省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我省农学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工作若干规定(即本《规定》);②确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专业系列;③聘任省农学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委员会(简称“高认委”)委员;④检查指导,协调“高认委”和各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议小组认定工作;⑤对“高认委”有争议的可上可下的申报认定对象进行复议;⑥批准省农学会系统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名单并颁发相应证书。72、福建省农学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委员会(简称“高认委”)在省农学会高认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省农学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委员会。为便于开展工作,高认委分研究、推广、管理系列和教学系列,委员均为11-15人。委员会由省内具有一定威望、较高专业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专家教授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其职责是复审复议专业评议小组意见,负责本省农学会系统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工作。3、专业评议小组在省农学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委员会指导下成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议小组,专业评议小组成员3-5人,设组长1人。评议小组成员应由具较高专业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本专业专家教授组成,其职责是负责高级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评议,上报省农学会高认委复审复议。4、设区市农学会、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议小组设区市农学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议小组由设区市农学会组成(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评议小组由本单位省农学会副会长负责组建),小组成员5-7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评议小组成员应由具较高专业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专家教授组成,成员名单报省农学会备案。评议小组负责本地区农学会系统(或本部门)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议、推荐工作。经评议通过后报省农学会专业评议小组复审复议。5、几点注意事项①省农学会高认委成员可以兼任本专业评议小组成员。②高认委成员或评议组成员直系亲属中有申报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者,可以参加评议工作,但评议其直系亲属及投票时应当回避。③经评议通过认定后,最后由高认委报省农学会高认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发证。④高认领导小组任期原则上到省农学会换届为止。必要时可做期中调整。8⑤高认委、专业评议小组每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调组成。五、高职认定程序召开评审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全体成员的2/3(含2/3)方为通过。1、按申报对象分别由各设区市农学会、福建农林大学和省农科院高职评议小组进行初评,对申报“高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阅业务自传及论文。对照规定标准和条件,经认真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超过半数方为通过,然后写出评议意见,经正副组长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省农学会“高认委”专业评议小组复议。2、省农学会高认委下属各专业评议小组进行专业评议,对申报材料对照规定标准和条件,对申报人专业水平认真充分讨论,提出实事求是评议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
本文标题:福建省农学会关于开展离退休农业科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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