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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11永丰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装饰工程及医用气体系统工程招标公告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永丰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医用气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投标。采购项目要求如下:(一)招标编号:永政采[2010]04号(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项目名称:永丰县人民医院手术部净化装饰及医用气体系统工程第四节招标范围:永丰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大楼手术部平面装饰工程、净化空调设备、电气设备、中心供氧、负压吸引、设备带、电源插座、开关、床头灯、呼叫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具体内容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节招标标的金额:410万元(六)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如期如数优质高效地提供招标采购范围货物和施工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5、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叁级6、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8、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不低于贰级;9、投标人注册资金中的实收资本金≥800万元人民币;10、近两年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11、中心供氧、中心吸引配套系统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2、江西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江西省辖区内工商、税务部门的注册证及总公司授权书)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2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投标人须知:1、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文件进行资格预审:(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5)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6)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7)安全生产许可证;(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其身份证;(9)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不低于贰级;(10)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1)投标人在江西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凭江西省辖区内工商、税务部门的注册证及总公司授权书)。注:以上所有资质材料应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A4大小的复印件或影印件1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经办人身份证除外),资格预审未通过者不予报名。2、报名时间:2010年02月8日—2010年02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3、购买标书地点: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大楼一楼)(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数额:开标时间:2010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跃进桥旁)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交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九)答疑、勘察现场时间及地点: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安排时间踏勘施工现场,地点:永丰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大楼,;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请在2010年2月19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机构将在2月19日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十)联系方法: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96)-2519598传真:(0796)-2519598联系人:解先生小徐二0一0年元月二十九日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33永丰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及医用气体系统工程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永政采[2010]04号发标单位: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1月29日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44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永政采[2010]04号受永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手术室净化装饰工程及医用气体系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1、洁净手术室相关设备采购及服务2、医用气体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及服务二、招标文件在2010年2月8日到2009年2月9日在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三、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四、答疑:本项目组织集中进行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图纸的相关疑问请于2010年2月12日以前以书面的形式或传真方式提交到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07962519598),集中答疑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五、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但不得影响招标人工地的现场次序与施工,且相关费用与由踏勘引起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2月25日9:30(北京时间)七、开标时间:2010年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八、开标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5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第一章第1款招标内容:永丰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大楼手术室平面装饰工程、净化空调设备、电气设备、中心供氧、负压吸引、设备带、电源插座、开关、床头灯、呼叫系统及制氧机的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2第二章第1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第二章第15款投标保证金:伍万元4第二章第16款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日历日)5第二章第17款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6第二章第18、19款投标文件递交至: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962519598传真:07962519598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7第二章第7款现场探勘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疑问提交时间:2010年2月12日前(北京时间)8第二章第13款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见第4页3条。9第二章第25款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的确定,具体见第10页第25条10第二章第22款开标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第二章第29款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2第四章第三部分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施工人员、部分材料进场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产品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10%余款一年后买方向卖方一次性付清付款单位:永丰县人民医院支付凭证:用户验收单、买方开具的相应发票及合同协议书13第四章第二部分交货完工时间:2010年10月14第四章第二部分保修期:保修期1年,15第四章第二部分交货地点:永丰县人民住院新建住院大楼工地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66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永丰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大楼手术室净化装饰工程及医用气体工程1.2项目名称:永丰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装饰工程及医用气体系统工程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永丰县人民医院。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独立法人单位。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如期如数优质高效地提供招标采购范围货物和施工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4、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3.5、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叁级3.6、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7、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3.8、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不低于贰级;3.9、投标人注册资金中的实收资本金≥800万元人民币;3.10、近两年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3.11、中心供氧、中心吸引配套系统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凭江西省辖区内工商、税务部门的注册证及总公司授权书)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773.13、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文件进行资格预审:(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5)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6)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7)安全生产许可证;(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其身份证;(9)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不低于贰级;(10)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1)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凭江西省辖区内工商、税务部门的注册证及总公司授权书)注:以上所有资质材料应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A4大小的复印件或影印件1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经办人身份证除外),资格预审未通过者不予报名。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第四章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不得影响招标人现场施工次序与环境,对现场探勘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3本项目组织集中进行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图纸的相关疑问请于2010年2月12日以前以书面的形式或传真方式提交到招标代理公司,集中答疑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7.4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88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6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计量单位9.1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分项报价表(5)技术规格响应表(6)商务条款响应表(7)主要设备、材料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及总价(8)售后服务承诺保证书(9)技术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的参数阐述、材料说明、施工方案、质量保
本文标题:永丰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及医用气体系统工程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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