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工程水电分包施工合同发包单位:承包人:2水电分包施工合同发包单位:(以下均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均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分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2.1承包范围2.1.1景观给排水安装景观工程,绿化给水、排水施工图纸设计内容。给水系统以市政总进水表点起,安装景观给从水表安装至各给水点,与室内给水管以窨井进水表为界;排水系统从景观排水点至市政第一个检查井。2.1.2景观电气照明、动力配电景观工程,景观照明电气、室外埋地电缆及套管施工图纸设计内容。单体建筑室内配电电气线路、动力、设备安装、防雷接地、等电位系统。(此条不适用本协议)水电工程各种井的砌筑及安装(此条不适用本协议)2.2承包内容景观工程,水电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文件)中的水电安装全部施工内容,甲方另行分包的除外。第三条质量技术要求3.1严格执行有关图纸、图表、说明书、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关于本合同施工质量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执行。3.2乙方安装完毕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一次3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整改,若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且造成节点工期过期的按工期要求处罚,同时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验收条件为止。3.3各管线安装严格设置控制点,确保横平竖直,位置正确,未按设计图纸或变更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4预埋管线和冷热水管在砼板内必须与其他工种配合的,应配备足够人员跟班配合,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机具、包质量、保安全、包验收。各种沟槽的开挖和回填、均由乙方负责。雨后表面不能出现沉陷,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五条合同工期5.1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总日历天数为天。5.2经甲方确认,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的。5.2.1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之责任。5.2.2设计方案改变令施工无法正常进行而影响进度。5.2.3在施工过程中,因非乙方原有造成的停水停电达24小时以上造成停工的。5.2.4不可抗力因素。第六条单价及合同总价款6.1本协议计价方式为合同,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发生的人、材、机及相关风险费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向甲方要求增加工程价款;若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因合同签订期间未完全考虑各项风险因素而要求甲方增加工程价款,则乙方所要求增加工程价款从乙方结算价款或其它历史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6.2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即乙方依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规范将全部工程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此包干单价已包括一切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利润、管理费、劳保费、保险费、工具、机械设备、燃料、合同履行期间等一切工资及物价浮动及一切用以完成此工程有关事务、费用等。甲方不再为此支付额外费用。(暂估价或项除外)6.3价款详见附件合同预算书6.4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第七条双方责任及义务7.1甲方责任及义务7.1.1甲方委派,联系电话:为现场项目经理。47.1.2项目经理代表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技术、进度、施工实施的全面管理。有权对乙方技术水平、施工能力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予以清离施工现场;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加以制止。7.1.3项目经理负责审查、确认增减工程、变更工程的工作内容。未经现场项目经理审查签认的均属无效,甲方不予以承认。7.1.4项目经理负责核对乙方的工程量。7.1.5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图纸,并及时提供有关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7.1.4负责向乙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三级教育,并就甲方的管理规定向乙方交底。7.1.7组织召开项目部工程例会和其它会议,并及时发出会议纪要。7.1.8及时组织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具、设施。7.1.9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7.2乙方责任及义务7.2.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一切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7.2.2乙方应排专职技术负责人且保证常驻现场对本工程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文件、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并且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7.2.3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规范和相关的技术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7.2.4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提交各类计划、报告和报表。7.2.5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疑问,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出。7.2.6乙方应对自身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以及工人操作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全责。7.2.7乙方的施工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直至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因整改、返工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7.2.8每道工序完成,必须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2.9乙方应严格加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确保组织管理的落实,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时的承诺到岗各尽其职,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凡是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甲方、建设单位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甲方、建设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中止(或终止)合同,停止支付工程款项,并可以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甲方。7.2.10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应同时向甲方报告,获得进一步处理的指令。7.2.11乙方委派(手机:)作为驻场总负责人,并于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管理人员架构表以及所有管理人员的联系电话。现场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驻场总负责人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更换其他管理人员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员的更换,都应做好衔接工作,不得对现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7.2.12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程序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和使用。使用完毕或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清点、移交。7.2.13对于甲方提供的设备、工具、设施,乙方应按操作规程及甲方规定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和存放。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甲方报告,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使用完毕或工程完工后,应按甲方要求清理、清点、移交。乙方在保管和使用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甲方规定或因其它任何乙方原因,造成遗失、损坏或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和责任。7.2.14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未完工或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7.2.15乙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场后,3天内应按当地上级行政、公安部门及甲方规定立即办好相关手续。3天内,乙方应将其相关施工人员身份证、上岗证或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案,原件备查。乙方如有人员变动,应即时通知甲方变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退场。67.2.16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必须及时把本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杂物清理干净,完成后需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确认。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8.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8.2乙方必须立即将新进场或新调入班组人员名单上报给甲方项目部,配合项目部对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每个班组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确保施工场地内、外其他人员的安全。8.3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的全部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对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应同时向甲方报告,获得进一步处理的指令。8.4如甲方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施工,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待隐患消除后,经甲方检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8.5乙方必须加强对班组的现场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周转材料、工程材料、施工机具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分类堆放,每天的施工垃圾应派专人清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工程竣工后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组织人员、材料、机具退场,退场前必须清理好现场。8.6乙方必须加强对班组人员的现场消防防火教育和管理,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造成甲方、乙方及第三方的所有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8.7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自行配备和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8.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施工人员生活区管理制度,生活区指定专人打扫,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方面的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相关的损失。8.9乙方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严禁出现黄、赌、毒、打架等现象,以及其它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处理。乙方必须将相关人员清退出场。8.10如乙方工程完工退场,退场前应完成现场及生活区的清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派人清理,并按实际发生费用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第九条甲供材料范围、使用和管理9.1甲供材料乙方按限额领料79.2乙方应妥善保管所有领用的甲方材料,如有遗失按原价赔偿。9.3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要求下料,严禁长材短用,做到节约使用材料,杜绝浪费。因乙方原因出现不按施工图下料的错误,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按实际浪费材料赔偿甲方。9.4乙方自设仓库内材料堆放必须整齐,挂牌标识。第十条验收10.1乙方施工完成自检后,通知甲方验收,经验收施工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改进或修理,工期不作延长;若过期完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0.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配合项目部整理水电安装过程的全部自料。第十一条保修11.1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起一年。11.2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依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处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11.3工程在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对甲方委托管理人员进行指导,保证管理人员了解该系统的具体情况,掌握使用方法、运行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第十二条结算及付款12.1本合同付款方式:12.1.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12.1.2乙方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上月24日至本月25日工程完成量,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认,上报公司经营部审核后,于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若乙方申报日期超过规定日期,则进度款相应延迟一月支付。12.1.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经甲方各部门验收合格并出示竣工验收报告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格工程价款的80%。12.1.4分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上报工程结算资料,甲乙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后工程余款(扣除相关罚款)三个月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但是乙方在递交结算资料给甲方经营部后开始起计30天内必须主动找甲方经营部或遵循甲方经营部通知预约日,双方及时核对并确认结算相关数据。如乙方不按甲方经营部预约的时间内核对,且30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者,造成结算迟缓乙方自行负责。12.1.5结算书由乙方编制,送甲方经营部审核。12.1.6本工程质保期一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剩余5%结算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12.1.7甲方支付价款的方式为:转账(支票/现金/转账)。812.2关于付款方式的补充约定:12.2.1甲方除按上述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外,其余时间不作预借、预支,乙方应自行解决所需的周转及垫付费用。12.2.2对于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在任何
本文标题:水电施工协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7110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