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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执政的六条主要经验的哲学常识解读(上)江苏王兆熙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我们党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党。在五十五年来的执政实践中,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党执政的“六条主要经验”。这“六条主要经验”高屋建瓴,有着极为丰富的哲学内涵,现从哲学常识的角度简要解读如下。第一,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这个观点,就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站在事物前进的立场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而不能用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人和事。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同样需要我们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到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都是与发展着的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第二,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的基本形式有三种,即生产实践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和科学实验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人们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主要表现为进行改革,即进行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维方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强大动力,其实质就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它们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前进。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程中,我们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要通过改革开放不断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促进弘扬中华文明和借鉴国外文明相结合,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第三,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唯物辩证法认为,主要矛盾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我们在观察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就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在我国现阶段,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抓住了我国目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抓住了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这样,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就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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