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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008年初,美国电影协会宣布,该协会六个电影制片公司已在上海将中国的P2P(点对点)下载服务商迅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迅雷赔偿7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开承认盗版行为。这六家电影制片公司认为,迅雷作为P2P服务商,帮助网民下载盗版电影,对其电影版权造成了侵害。在诉状中,六家原告列出了32部电影,其中包括《蝙蝠侠3》、《世界战争》、《迈阿密风云》等。美国电影协会表示,在提交诉状之前,美国电影协会的律师已经向迅雷公司发出了78份有关侵犯电影版权的律师函。此前,美国电影协会一直在代表几大电影巨头打击网络电影盗版活动。该协会透露,2006年以来,已经在中国结束了42宗反盗版官司,涉及135项侵权行为,一共获得了2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迅雷号称是全球最大的下载平台服务提供商,覆盖约1亿网民。2007年初,美国搜索巨头谷歌曾对外宣布,已向位于深圳的迅雷总部注资。针对六家美国电影公司起诉迅雷一事,已进入司法程序。迅雷已经遭遇多起版权纠纷。近期,优度公司因影片《伤城》网络版权纠纷将迅雷告上法庭,要求迅雷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2008年2月3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优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迅雷被起诉传出后,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许多专家认为,类似土豆、6间房、优酷等网站都有大量的盗版电影存在,美国六大电影公司不对网上最大的盗版搜索来源——搜索引擎做文章,而单单选中迅雷,其用意深刻。问题:(1)本案中原告美国电影协会能否获胜?为什么?(20分)(2)原告美国电影协会为何不告盗版搜索引擎而单起诉迅雷公司?(20分)答:1.本案中原告美国电影协会不能获胜。因为:目前,资源类网站内容正版化是大势所趋,像迅雷一类的,所提供的下载一般都是连接,本身并不提供资源。而在线视频也主要是网络收集和网友上传。并且网站都有声明,如果内容侵犯某个人或集体版权,请及时书面通知,网站会屏蔽下载或观看链接。不过,虽然迅雷并非内容提供商仅是提供互联网搜索的中间商迅雷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分辨内容和用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无需为用户侵权行为担责。2.因为从搜索引擎原理来讲,搜索引擎不应该对它搜索出来的结果负责任.因为这是由技术自动抓取的内容,所以原告美国电影协会不诰盗版搜索引擎而单起诉迅雷公司。案例6:2007年7月,上海市版权局接到投诉,称“书香门第”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有关作品的网络在线阅读,涉嫌侵权。上海市版权局查明“书香门第”网站由该市居民蔡某个人设立,该网站以传播发布文学作品为主,当事人未经权利人许可,长期在网站上向公众提供多部言情类、武侠类、推理类、科幻类文学作品的网络在线阅读,侵犯了这些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市版权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问题:上海市版权局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处罚,理由是什么?(20分)答:互联网上提供的在线阅读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网民获取信息和知识的通道。与此同时,由于网络的使用便捷、传播迅速,也给版权保护工作带来很多新的难题。本案中提供在线阅读的网站“书香门第”在并未获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大量文学作品公布在网站上,供网民阅读。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使著作权人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当下却存在这样一种错误的观点:“书香门第”这类网站为网民提供了便捷的阅读途径,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主张宽容待之。这起案件的查处是对上述错误观点的坚决否定,受到了该案众多受害人的充分肯定,增强了广大文学作品创作者对政府维护网络传播秩序的信心。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四十七条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市版权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案例4:张同学在某一网站的论坛上将自己开发的一套小程序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公司,该公司同意先支付1000元,另外1000元以后过一段时间再支付。但两个月过去了,张同学再三联系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都未支付,并说当初也没有具有说明多长时间内交付,因此要再等几个月。公司的说法正确吗?问题:公司的说法正确吗?请说明理由。(20分)答:不正确,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首先应当依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来确定,即当事人可以就还款期限一事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按照以上规定依然不能确定的,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贷款人也有权向借款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本条对贷款人催告借款人还款的“合理期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金融机构和一般自然人作为贷款人时,对借款的返还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规定统一的还款期限不能适应不同的情况。因此,该合理期间由贷款人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发生纠纷时,司法机关亦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该期间是否合理。案例5:浙江平湖20家企业在国内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站上宣称“拥有3000万资产、200多名员工,获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荣誉,产品为央视上榜品牌”等,网页上还展示了企业的现代化新厂房。工商人员在对上述内容进行实地核实时发现,这些企业大多注册资金仅为几万元,老板工人加起来不足五十人,现代化厂房、央视上榜品牌等更是凭空捏造,其目的就是想骗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任,实现产品销售。问题:(1)这是属于什么方面的案例?(5分)(2)工商机关会作出什么样的处理决定?依据是什么?(15分)答:1.本案属于企业网络虚假宣传案2.工商机关将会做出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依据是《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文标题: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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