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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工作组织体系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与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规范变更与索赔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实施办法》云桂云铁工〔2010〕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为加强项目经理部的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管理,规范变更索赔工作行为,明确项目经理部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变更索赔工作职责,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变更与索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变更与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作为一名风险管理者,必须做到:①知道任何一种施工方法或风险转移合同条款都不能完全避免施工风险;②了解所采用的合同条款可能产生的风险种类和大小;③考虑好出现风险时进行挽救的有效方法和措施。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变更索赔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总经济师组员:项目部其他领导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项目分部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部部长、安质部部长、计划部部长、物质设备部部长。第四条:组织机构见下图中铁二十五局集团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工作组织体系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合同部财务管理部物资设备部综合管理部总会计师项目一分部经理:姚立楠总工:杨刚项目二分部经理:汪德福总工:伍达明项目三分部经理:胡立权总工:李可军项目五分部经理:李太春总工:刘江涛项目四分部经理:王利勇总工:卿德文第五条:项目经理职责1、对变更索赔工作负总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人员学习铁道部有关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云桂铁路(云南段)站前工程二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2、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管理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3、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人员,进行变更设计探讨和分析,从中找出设计变更的切入点;4、制定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目标,进行目标分解,责任到人;5、合理安排变更索赔所需费用的列销,制定对设计变更索赔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标准;6、定期组织对变更索赔工作进行总结。第六条:常务副经理职责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2、组织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人员学习铁道部有关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云桂铁路(云南段)站前工程二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3、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管理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和程序;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项目部变更索赔人员,进行变更设计探讨和分析,从中找出设计变更的切入点;根据合同文件分析正变更和负变更的利弊,制定变更索赔的策略和方式;5、制定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目标和推进计划,进行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并跟踪落实和检查;6、积极疏通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做好攻关工作,为变更索赔工作奠定基础;7、筹足变更索赔所需的差旅费和其他费用,制定对设计变更索赔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标准,及时进行兑现;8、定期组织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人员对变更索赔工作进行总结。制定改进措施,确保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目标实现。第七条:总工程师职责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2、组织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分部技术人员学习铁道部有关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云桂铁路(云南段)站前工程二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及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3、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现场技术管理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和程序;4、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地质条件、施工环境、安全保障、气候情况,结合施工图纸给定的标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项目部和分部技术人员,进行变更设计突破点的分析、理顺和更新;5、根据设计图纸工程量,结合施工现场情况,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沟通确定正变更和负变更的可行性,(设计变更要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5款所规定总承包风险费以外的变更设计,总承包风险费以内的费用,可采用负变更方式),综合考虑制定初步变更设计方案,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请业主、设计、监理来现场处理;6、根据制定的初步变更方案,督促工程管理部收集、整理变更资料和变更申请,经审核送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监理、业主和设计院;7、及时跟踪设计变更批复情况,8、定期组织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分部设计变更的技术人员对变更索赔工作进行总结。制定改进措施,确保项目部变更索赔收益最大化。第八条:总经济师职责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变更索赔工作;2、组织项目经理部部及项目分部变更索赔人员学习铁道部有关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云桂铁路(云南段)站前工程二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及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3、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现场地质、施工条件、安全保障、气候变化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变更内容、变更程序和变更索赔的方法;4、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地质条件、施工环境、气候情况,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项目部和分部变更索赔人员,进行变更设计突破点的分析研究、确定要变更和索赔的具体内容;5、根据设计图纸,结合施工现场情况,经常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沟通沟通,探讨设计正变更和负变更的可行性,(设计变更要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5款所规定总承包风险费以外的变更设计,总承包风险费以内的费用,可采用负变更方式);6、负责对设计院和业主的攻关工作,做好设计图纸出图前的前期设计变更工作;7、指导计划合同部编制设计变更费用的比较和测算、预算工作,督促收集工期、窝工、自然灾害损失等索赔依据和原始证据;7、及时跟踪落实变更索赔批复情况,8、定期组织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分部变更索赔人员对变更索赔工作进行总结。制定改进措施,确保项目部变更索赔目标得到实现。第九条:总会计师职责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的费用保障工作;2、根据组织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安排所需变更索赔人员的业务费用;3、负责项目部变更索赔成本的管理,并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确保少投入大回报,控制好项目部变更索赔成本开支。第十条:工程管理部职责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2、负责收集现场的施工资料,掌握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施工环境、施工干扰等技术资料;3、根据合同条款对施工现场收集的资料,及时与设计施工图进行对比,寻找设计变更的突破点;4、整理设计变更的依据,数据、图片、证明资料,提出设计变更的范围、条件和方法,进行工程量汇总和对比,上报总工程师审核;5、根据总工程师审核的设计变更要点,准备上报设计变更的详细资料(包括设计变更的四方会议纪要、变更的依据、变更的工作内容、变更部位、变更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的初步方案);6、填表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表上报监理、业主单位,并跟踪落实批复。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台帐。第十一条:安全质量部职责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2、负责收集现场的施工安全资料,掌握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施工环境、施工干扰等技术资料;3、根据合同条款对施工现场收集的资料,及时与设计施工图进行对比,寻找因保证施工安全需要设计变更的突破点;4、整理设计变更的依据,数据、图片、证明资料,提出设计变更的范围、条件和方法,上报总工程师审核;5、根据总工程师审核的设计变更要点,准备上报设计变更的详细资料(包括安全文件要求标准、强制性法规、变更部位、变更的初步方案)。第十二条:计划合同部职责1、在总经济师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2、负责对现场能够进行索赔的施工资料,掌握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施工环境、施工干扰、自然灾害造成的索赔资料;3、根据施工现场收集的索赔资料,及时对照合同条款,寻找变更索赔的突破点;4、整理变更索赔的依据,数据、工程量、图片、证明资料,计算变更索赔的费用,上报总经济师审核;5、根据总经济师审核的要求,准备上报变更索赔的详细资料(包括变更索赔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依据,数据、工程量、图片、证明资料、费用计算的所采用标准和定额);6、根据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量,按照合同条款要求,编制设计变更费用,并与原设计费用进行对比,提出合理的设计变更建议;7、整理变更索赔资料、填写变更索赔申请表上报业主、监理单位;8、根据铁道部和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性调差工作;9、跟踪变更索赔的批复,并做好变更索赔的统计台帐。第十三条:物资设备部职责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2、掌握国家政策文件,收集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含地材);3、统计施工现场每月、每季实际进货的材料价格和数量;4、提供因国家政策或铁道部年度材料系数调差所需的资料(部门业务范围内的资料);5、及时向项目经理部领导提供市场信息,为设计变更提供决策依据。第十四条:项目分部职责1、项目分部各岗位人员及部门职责参照项目经理部人员及部门职责执行;2、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变更索赔工作;3、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根据合同条款和设计施工图,对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安全保障、施工环境、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情况的变化及时收集资料,提出合理的设计变更意见;4、根据合同条款对施工现场收集的资料,及时与设计施工图进行对比,寻找设计变更的突破点;5、整理设计变更的依据,数据、图片、证明资料,提出设计变更的范围、条件和方法,进行工程量汇总和对比,上报总工程管理部;6、根据总工程师审核的设计变更要点,收集、整理设计变更的详细资料(包括设计变更的四方会议纪要、变更的依据、变更的工作内容、变更部位、变更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的初步方案);第三章变更设计分类第十五条:变更设计分类与项目划分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05〕146号)和《关于加强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铁鉴〔2008〕2号)等规定办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一)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二)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三)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四)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的;(五)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Ⅱ类变更设计再分为:ⅡA类——指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00万元(含)至300万元者;ⅡB类——指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00万元以下者。第十六条:变更设计原因一般分为以下五种:(一)完善设计: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二)质量事故: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三)标准变化: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四)不可预见因素: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原因应通过具体分析确定并载明(如安全事故等)。(五)其他: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原因应通过具体分析确定并载明(如拆迁变化等)。第十七条: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根据铁道部对合同条款规定,总价承包合同不可以调整清单工程量,超出总承包风险包干费以外的可增加费用,总承包风险包干费有一下七项内容:1、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承包人原因引起I类变更及全部II类变更;2、非不可抗力造成自然灾害损失及预防措施费;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及专用条款注明以外的材料、设备差;4、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外的施工组织调整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5、变更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引起费用增加;6、工程保险费;7、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环保和技术创新考核费;第十八条:设计变更审批权限Ⅰ类变更设计由业主负责组织初审并报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审批,同时抄报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ⅡA类变更设计由业主负责审批;ⅡB类由业主段落指挥部负责组织审批。第四章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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