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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中油安-[2014]14号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部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中油安[2014]14号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领导、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第三条董事长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要求,审定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重大决策,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总责;(二)贯彻落实“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重大活动;(三)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四)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合理配置资源,健全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六)组织督促、检查集团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4—(七)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负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环保事故。第四条总经理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要求,审议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重大决策,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二)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体系;(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四)组织落实安全环保制度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五)负责检查集团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组织制订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六)组织建立集团公司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订并落实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环保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环保事故。第五条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安全总监)协助总经理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要求,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二)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三)组织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5—落实情况;(四)负责督促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计划的落实;(五)组织集团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环保大检查工作;(六)负责编制安全环保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七)负责定期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通报安全环保工作情况;(八)组织调查和分析安全环保事故。第六条其他分管领导协助总经理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贯彻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负领导责任;(二)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行业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并督办重大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三)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或者隐患整改的落实;(四)负责编制分管业务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五)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分析活动;(六)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第七条办公厅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安全环保应急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收、报送、协调处理、动态跟踪以及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二)负责向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报送重特大安全环保事故—6—信息工作;(三)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修订。第八条政策研究部门负责组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对安全环保影响的研究。第九条规划计划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将安全环保纳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计划;(二)负责组织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资本化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审查及后评价工作;(三)负责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资本化支出计划下达或核备;(四)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取费标准的制定,并将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第十条财务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组织和监督安全环保业务管理各项费用纳入总体预算;(二)负责制订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政策,监督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三)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监督。第十一条资金部门负责保障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资金和应急资金的及时到位,组织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和理赔。第十二条财税价格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所属企业落实国—7—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购置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并结合实际积极争取国家扩大所得税优惠设备的范围。第十三条人事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环保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安全环保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安全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二)负责将安全环保培训纳入集团公司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环保培训,指导督促所属企业开展员工安全环保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持证上岗工作;(三)负责组织对所属企业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负责监督所属企业落实员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合同条款签订工作;(五)负责对所属企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将安全环保相关要求纳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二)负责根据各专业分公司重大安全环保风险评估意见,组织油气资源配置调整和跨专业分公司的生产运行协调;(三)负责在油气输送环节出现安全环保风险情况时,研究制定油气输送流向调整方案;(四)负责对制约生产运行的生产设施瓶颈、可能造成安全环保风险的问题提出措施建议。第十五条资本运营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对股权投资、收购兼—8—并及所属企业改制等资本运作中的安全环保风险论证与评估,协调落实资本运作相关法律文件中的安全环保责任及相关条款的制订。第十六条法律事务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组织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审查;(二)负责安全环保纠纷案件处理;(三)负责制订安全生产合同示范文本;(四)负责组织普法宣传教育。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审核工作;(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落实;(四)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监督工作;(五)负责安全环保业绩过程指标的考核工作;(六)组织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七)负责组织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八)承担集团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第十八条质量与标准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二)负责组织制订、审查安全环保企业标准,并组织标准的实施监督;(三)负责监督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内特种设备—9—的驻厂监造工作;(四)负责安全环保事故涉及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工作。第十九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共性安全环保技术研究工作,积极组织推广采用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装备;负责组织重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攻关项目的安全环保技术论证,并监督安全环保措施的落实。第二十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健康安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的安全环保资质审查和业绩评价;(二)负责监督管理采购的物资装备满足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三)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第二十二条国际事业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监管海外业务的安全环保工作;(二)组织开展海外业务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社会安全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防恐安全预警;(三)负责监督海外项目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四)负责海外业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五)负责组织协调集团公司重大涉外活动的安全工作。第二十三条监察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组织监察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10—(二)负责监督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参与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工作;(三)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环保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并对所属企业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组织监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落实情况。第二十四条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负责安全环保费用使用情况的审计。第二十五条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企业重大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安全环保管理业务流程的制订。第二十六条矿区服务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监管矿区系统的安全环保工作;(二)负责制订和监督落实矿区系统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三)负责矿区系统安全环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负责矿区系统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宣传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理念及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要求;(二)负责指导和协调集团公司基层安全环保建设;(三)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基层安全环保文化建设。第二十八条维稳信访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11—(一)负责安全环保方面的信访工作;(二)负责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三)负责与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区及全国油气田、输油气管道生产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四)负责总部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环保管理,以及在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二十九条其他机关部门负责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第三十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制订本专业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二)负责监督管理本专业的安全环保工作;(三)负责组织本专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重大安全环保风险的评估,并实施有效监控;(四)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五)负责本专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六)负责监督本专业安全环保技能培训工作;(七)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治理和应急工作;—12—(八)参与本专业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第三十一条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本专业分公司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机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油质安字〔2004〕686号)同时废止。(发文日期:2014年1月23日)
本文标题: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中油安-[201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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