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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一、环境卫生学包括各类环境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16-18)1、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沉降法)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cfu/(皿.暴露时间)cfu/cm2cfu/cm2Ⅰ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病房遵循GB50333≤5≤5Ⅱ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4cfu/(φ9cm.15min)≤5≤5Ⅲ儿科病房、母婴同室、人流室、消毒供应室中心(室)、血液透析中心、各类普通病房(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4cfu/(φ9cm.5min)≤10Ⅳ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4cfu/(φ9cm.5min)≤10≤10母婴同室、人流室、消毒供应室中心(室)检查打包区及无菌物品储存区≤5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输血科、血液透析中心、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10二、内镜(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1、灭菌后的活检钳、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脑室镜、膀胱镜、胸腔镜等):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2、消毒后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三、使用中消毒剂和灭菌剂(无菌器械保存液)(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18)1、使用中灭菌剂(无菌器械保存液):无菌生长。2、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3、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细菌菌落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四、透析液:(血透科)1、透析用水: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ml;(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2、透析器入口液: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3、透析器出口液: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五、清洗与清洁效果监测1、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的效果监测1.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1.2定期抽查每月应随机至少抽查3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效果,检查的方法与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1.3可采用蛋白残留测定、ATP生物荧光测定等监测清洗与清洁效果的方法及其灵敏度的要求,定期测定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蛋白残留或其清洗与清洁的效果。2、清洗消毒器及其效果的监测2.1日常监测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转情况,并记录。2.2定期监测2.2.1对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可每年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监测。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也可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清洗效果的监测。2.2.2监测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器应停止使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2.2.3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清洗消毒效果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六、紫外线消毒注意1、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20℃或40℃时,或相对湿度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2、室内有人时不应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七、手术室空气监测标准:遵循GB50333洁净手术室的等级标准(空态或静态)等级手术室名称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表面最大染菌密度(个/cm2)空气洁净度级别手术区周边区手术区周边区Ⅰ特别洁净手术室0.2个/30min·φ90皿(5个/m3)0.4个/30min·φ90皿(10个/m3)5100级1000级Ⅱ标准洁净手术室0.75个/30min·φ90皿(25个/m3)1.5个/30min·φ90皿(50个/m3)51000级10000级Ⅲ一般洁净手术室2个/30min·φ90皿(75个/m3)4个/30min·φ90皿(150个/m3)510000级100000级Ⅳ准洁净手术室5个/30min·φ90皿(175个/m3)5300000级1、I级眼科专用手术室周边区按10000级要求2、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本文标题:临床__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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