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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1.本守则依据国家安环法律法规及本厂实际需要订定之。本厂全体员工应切实遵行。2、员工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忠于职守。3、员工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遵章守纪,维护国家利益,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4、员工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做到“五熟悉”:①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②熟悉本岗位所涉及的有毒、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③熟悉本岗位所必须遵守的各项安全制度。④熟悉本岗位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⑤熟悉本岗位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5、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积极搞好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的隐患整改工作,自觉地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安全标识及其它安全装置。6、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员工要人人把好安全关,争当安全标兵。7.本守则经远纺安环委员会8月13日会议核准后发布,并自发布日起施行。-2-第二章安全卫生管理与权责划分第一节: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依据安全生产法之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安环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倒边,岗位不同、责任而易: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其他岗位责任如下。1.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全面领导责任。1.2、坚决执行各种安环法规,自觉接受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服从行业管理。1.3、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1.4、编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导所属部门执行。1.5、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1.6、认真组织处理安环事件。2、部门负责人(科长、安环干事)的安全生产责任2.1、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2.2、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法规、制度,对违章者教育处罚。2.3、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4、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严加管理。2.5、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发生事故及时妥善处置。3、工程师、生产班组长的安全责任3.1、带头执行安全法规,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3.2、组织学习安全制度,对组员进行安全教育。3.3、检查所属设备、工具、安全装置,使之处于良好状态。3.4、及时纠正查处违章作业员工,督导组员正确使用劳防品,对无法处理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3.5、发生工安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如实向上级主管报告。4、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4.1、认真、自觉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学习各种安全法规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4.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不冒险作业,并劝阻他人也不要违章、冒险作业。4.3、按照安全规程操作,按时、清晰、准确地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4、做好设备、工具、等维护保养工作,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个体劳动防护用品。4.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3-第二节安环方针、目标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方针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不断投入资金购置设备,以有效利用资源及管制废气、废水、废弃物及噪音,预防职业危害及事故发生,并均能符合法律规定。兹为发扬一流国际企业精神,积极整合推动『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我们承诺:1.遵守各种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要求。2.持续改善制程,完善防护设施,致力污染防治,控制职业灾害,建立安全、健康及舒适的工作环境。3.力行工业减废,提高资(能)源使用效率。4.实施教育训练,提升员工的安环认知与技能,树立良好安环道德风范。5.加强与周边相关方及政府的沟通交流,透过各种方式收集相关信息。6.适时公开:安全卫生环境方针透过适当方式向利害相关方公开。本公司秉持母公司『诚、勤、朴、慎』的经营理念,建立「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公司财物损失、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知行合一、从根做起」的安全卫生及环保管理体系,在全体同仁共同努力下,必能创造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适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总经理:郑柏然2004年4月2日-4-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为发扬国际一流企业精神,更积极整合推动「安全卫生环境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安环方针,制定如下安环目标:1.污染事故零、火灾事故零、重伤事故零。2.轻伤负伤率每月≤1‰。3.持续努力,以期达到“工安设施零缺点、工作人员零灾害、公司财产零损失。4.生产/服务过程排污实现达标排放。5.危险废物达标处理100%,资源回收、不断提高废物再生利用率。6.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00%。7.在职员工安环教育、安全承诺签约率100%。注:“安环”代表安全和环保-5-第三节主管人员守则1.0.领导监督:1.主管人员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并领导和推动有关安全卫生之各项工作。2.主管人员应建立有关本职位所辖范围之安全卫生规则及安全工作方法。并将其应用于正常监督工作之中。更应以身作则,成为所属员工之楷模。3.主管人员对新进员工或调职员工应教导其正确之安全工作方法:(1).主管人员应考察其智能及体力是否适合及胜任其从事之工作。(2).主管人员应详细讲解其从事工作之安全卫生守则及有关之正确操作方法,可能发生之异常及异常处理。务使其对于从事工作之步骤、方法、安全要领、危险因素等,有深入的了解。(3).对于实际的操作,主管人员应给予教导、示范、及带领工作,直到考核其完全能独立作业为止。2.0.配合联系:1.主管人员应密切配合联系,共同防止意外事故之发生。(1).生产部门主管与维护部门主管应密切联系,以其所经管之机器设备能经常保持安全顺利之运转。(2).现场机器之修缮工作,现场及维护主管应互相告知工作计划,并互相认可后,始可施工。(3).任何一方之主管于修缮工作开始前或进行中,有变更计划或发现不安全状况时,应先停止该工作,并立即会商处理方法。(4).生产部门对于电力、蒸气、压缩空气、水、氮气等用量,有急剧之变动时,应在使用前或停用前,预先通知该有关单位,以防该单位之故障。(5).修理工作完毕,生产现场与维护部门之主管应联络妥当,检查机器状况,并确定所有人员已撒离机器附近后,始可打开动力,会同试车。2.对于有关单位所提改进工作方法及防止事故之方法或设施,应虚心研讨、采纳改进。3.0.观察防范:-6-1.主管人员应维护所管辖之机器设备,使保持在安全情况下操作。如发现有引起意外之虞时,应即纠正或改善。如无法改善,则报请上级处理。2.主管人员应随时注意所属员工,是否按标准操作程序工作。如有违反时,应追究其所以违犯之原因,予以纠正。3.主管人员应随时注意所属员工,是否按规定使用各种人体防护设备,如有违反者,应负责纠正及强制执行。4.主管人员应提供所属员工安全之工具及设备,并禁止其使用不安全之工具及设备。5.随时注意各种机械防护是否定位及有效。对于例行的检查,应确实执行,并注意检查工作是否确实。6.主管人员应负责督导各经管工作区域内之环境整洁,以确保安全卫生。7.生产部门主管于维护部门开始修理工作之前,应由值班主管以上人员亲自检查机器设备之温度、压力、残留物质之排除、工作中之安全等。8.主管人员对于本厂所订各种维修保养程序确实遵守并彻底执行。9.主管人员对于本厂所订用火申请及监火办法确实遵守并彻底执行。10.对于新的工作,或较困难、较具危险性之工作,主管人员应做必要之检查、试验及监护,确定没有危险后,再交由属下执行。11.工作中,若发生异常,或有发生异常之虞时,会危及人员生命安全,主管人员应即命令停车,并将人员撤离安全处所。12.工作中,若发生急难事故,应立刻指挥抢救工作,并通报上级。13.抢救工作以救人为第一优先,但应注意抢救人员之安全,确使抢救者不致变成第二个受灾者。14.建筑设备之抢救以防火为先,防火工作之展开,应立即指挥属下进行。并要求仪电人员关闭电源,并要求全厂同仁协力支援,或作本单位之预防工作。15.主管人员应随时注意辖区之消防设备电器开关及人行通道、逃生路线勿让物件阻挡。-7-第四節全厂员工基本安全卫生工作守则1.0.一般守则:1.除指定场所及申请许可者外,厂区内严禁烟火。随时随地注意熄灭火种。2.严守操作标准,有疑问者应询问清楚,禁止擅自更改操作方。3.严守安全卫生工作守则。不明了者,应询问清楚。4.保持厂区内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丢弃烟蒂及垃圾、废物。工具、备品应收拾妥当。地面积水、油渍或工作产生之废物应随手收拾干净。5.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因故离去者,应向主管请准后始得离去。6.所有车辆在厂区内行车速率限制,道路每小时十公里以下,转弯或十字路口、工厂出口、人员密集区限速每小时五公里以下,并应并按喇叭示警。7.走道及厂房内不准骑自行车。8.除非经过安环室同意,不得将消防器材用于非消防工作。9.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氮气间、电气室、锅炉房、仓库等危险场所。10.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或徘徊他人的工作区域。11.非本身经管之机器设备,禁止擅自操作。如遇不安全情况,除量力作适当处理外,应立刻报告主管及负责人员。12.应熟悉消防器材之存放地点,及熟悉使用要领。13.应熟悉安全器材之存放地点,及熟悉使用要领。14.危险警告标示属于最优先工作命令。若主管之交待与标示牌内容抵触时,应服从标示牌内容,并报告主管处理。15.厂区内要用火时,应先办理用火申请。取得用火许可后方可动火,并需要有监火人员监火。16.橡胶、塑料容器或有锡焊之管件或容器不得用来盛装高温之道生、乙二醇、酯化物、反应物或低温之液氧、液氮。应使用钢铁制品,以策安全。2.0.个人行为:1.注意生活起居,保持身心健康。-8-2.工作前不饮酒、不过劳。3.注意自用交通工具之保养。4.注意时间之安排,出发前需加算宽裕时间,避免因超速发生意外。5.必须遵守交通规则。6.工作时,不得开玩笑、打扰他人工作或分散他人工作之注意力。7.工厂内行走,一律不得跑步。8.不得以椅子、木箱或其它对象当作临时梯子。9.随时随地注意各种信号及标志。10.必须饮用饮水器或茶壶、热水瓶内之饮水。切勿以其它用途之瓶灌容器盛装饮水使用。11.在未开门进入房间前,须先敲门。如门上有小玻璃窗者,需先查看对面是否有人,再推门进入。12.切勿于行走时,阅读文件或运用思考。13.工作时应选用正确之工具或器具。14.工具使用完毕,必须擦拭干净,归还定位。15.未戴上保护物以前,一律不准使用或拿持尖锐工具。16.勿将工具、机件、材料放置于人行道、机器管路或铁隔板上。17.登高或进入塔、槽、桶内工作,应先经主管核准,作好准备,并有人监护。18.不在有人工作之高架下、吊车下或悬重物下穿越。19.工作或休息时,不要依靠栏杆、飞轮罩、物料、设备、管件。20.废油布、废纸及其它易燃废物,应倒入有盖之铁桶内。21.油类或化学物溢流地面或工作台上,应即擦拭或冲洗干净。22.不得以手触摸机器之转动部份。23.不得以汽油洗涤机器设备或油污衣物。24.衣着如被油污或化学品沾污,应即更换。25.不得以油污之手揉眼、抓痒或进食。-9-26.指甲长度不可超过手指肉梢,以免影响工作及导致危险。3.0.电气设备:1.不得以水泼洒电热设备。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掉电源,再以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水灭火。3.非电务人员,禁止擅动电线、安装电气线路(现场使用之工具除外)。4.电气设备运转中,除非机器故障或警急状况,否则不可在运转中突然切断电源,以防发生火花、损坏配件或引燃起火。5.启动马达前,应先注意机器周围环境,有无不安全的情况,有无人员在附近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启动后要检查运转是否正常。6.发现电气设备运转有异常现象时,应停下机台报告主管,并通知电务人员来修理。7.乘坐电梯前,应先注意该电梯之使用规定,如是否可以载人、限制载重若干、操作方法等。尤其是内外门未关好,禁止启动上下。电梯车厢未停在该楼时,禁止打开该楼电梯外门。8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