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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代表常任制的探索与思考2006-12-14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坚持以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这为我们试行乡镇党代表常任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指明了工作方向。一、党代表常任制的主要做法按照市委要求做好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晋宁县结合实际在全县九个乡(镇)中试行了党代表常任制。主要做法是:1、选好代表选好代表是实行党代会代表常任制的首要条件和党代表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为确保代表的质量,同时,确保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及参政议政能力,年初,县委以乡(镇)党委换届为契机,制定下发了《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对代表名额、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各党组织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复酝酿讨论,在“三推两审一公示”(即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由相关单位对所提名人选进行审查、组织审查,党代表提名候选人名单分别在选举单位公示)的基础上,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出各乡(镇)的党代表,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2、明确职责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和“三个代表”的要求,在试点工作中,各乡(镇)结合实际,赋予了党代表新的职责:要求党代表平时注意调查了解乡(镇)党委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召开党代表例会时,听取并审议乡(镇)“两委”年度工作报告;参与讨论本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传达乡(镇)党委作出的各项决定,并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等;对各乡(镇)所有选举单位三个文明建设、党的建设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监督评议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尤其是勤政、廉政的情况;发挥党代表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广泛听取和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如实地向党委反映社情民意,并协助党委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等。3、建章立制为了使党代表活动有章可循,防止党代表常任制流于形式,使此项制度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乡(镇)党委按照县委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党代表活动的四项制度:一是党代表例会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代表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乡(镇)人代会例会之前,会议内容由乡(镇)党委在广泛征求党代表及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召开党代表例会,让党代表听取乡(镇)“两委”工作报告,监督评议“两委”工作,讨论决定本乡(镇)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二是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按照便于集中、利于活动的要求,将党代表划分为若干个小组(根据区域划分),明确正、副组长,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三是党代表联系制度。在乡(镇)设立党代表联络办,具体负责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同时,明确每个党委委员结合自己的分工,联系1—2个代表小组;每个党代表在广泛联系其所在地或选举单位的党员和群众的基础上,建立党代表联系户,重点联系老党员、烈军属、特困户、老上访户、种养殖大户、私营企业主等,经常了解、收集并认真反馈党员、群众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发挥好党代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党代表考查或巡察工作制度。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组织党代表考查本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本届党委的工作实绩,为推进各项工作献计献策,同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较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巡察。4、强化保障为了确保党代表在乡(镇)党代会闭会期间参与监督、议事和决策等作用的发挥落到实处,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乡(镇)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抓落实。二是确保经费落实。要求各乡(镇)把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参照人民代表活动的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建立执行制度。对党委会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代表议事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党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平时带头自觉接受党代表的监督,主动征求党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养成凡是重大决策都及时组织党代表议事讨论,并按议事决议办事的习惯,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约束制度,减少决议执行中的随意性。四是抓好检查落实。在党代表议事作出决议或由党委会决策之后,要求基层干部要认真检查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及时组织党代表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复议。对党代表议事形成的决议,乡镇党委一方面按决议的要求办理,同时及时利用政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布决议的内容和落实情况。二、存在的问题由于党代表常任制在我县试行的时间不长,并且主要是在基层开展,因此,存着一些难以解决和不可回避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基层在试行的党代表常任制中制定的制度、措施,由于没有上级的相关文件作支撑,说服力不强、执行力不强。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活动经费,中央、省,市都有相关的文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党代表的活动经费,上级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在试行前和试行中,许多人都提出相似的质疑(有什么拨款依据、人均多少?),所以在执行中基层感到十分为难,做起来也不能理直气壮。二是如何处理党代会例会与党委会的关系?过去在乡(镇)党代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乡(镇)党委会全权负责处理,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每年都召开一次例会,那么,例会上通过的事项是否还须经党委会研究?闭会期间,党委会能否对空缺的党委委员提出增补意见由上级批准?三是在涉及到对党代表服务的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都还有较大差距。虽然党代表常任制早在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系统地提出,并在全国实施。但是,后来由于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加上党内个人崇拜现象的逐渐滋长和党内的民主生活不正常,兼之对如何实施代表大会常任制等问题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经验,因此,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后来没有很好地坚持下去。改革开放后也多次作过探索,但一直没有形成相关的制度、措施,因此,与已经成熟的人大、政协工作制度相比,特别是在对党代表服务的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方面有相当大的差距。四是对党代表的服务、教育和管理仍很滞后。由于对党代表常任制实行的时间不长,多数乡(镇)仅只进行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和组织了一次代表活动,在对党代表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工作上,研究不够,思考不多,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五是个别乡(镇)对实行党代表常任制认识不到位。由于此项工作除县上发了个实施意见后,上级并没有相应的文件规定,因此,有的乡(镇)借口工作忙,财政困难等,到目前止还没有把此项工作真正开展起来。三、对党代表常任制的思考乡(镇)党代表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试行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实属正常。要想真正使党代表常任制做到常抓常新,笔者认为,作为县级部门来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行积极的研究和探索,制定完善相应的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同时,积极支持、指导乡(镇)做好代表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积极向上级组织建议能够尽快统一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的生命力,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乡(镇)来说,要做好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真正使常任制工作收到实效,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措施到位的基础上,还必须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1、切实提高党代表的素质。党代表素质的高低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如果党代表没有应对和处理复杂问题统揽局势的能力,没有理解中央新时期、新阶段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等能力,要想很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发挥好党代表的作用,就必须提高代表素质,尤其是农村党代表的综合素质。2、开展活动要经常性。要在“常任”二字上下功夫。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的关键在一个“常”字,即“经常性的开展活动”,要结合实际组织代表们完成好各项活动,改变过去人们对党代表是“三天代表”的看法,使代表们在自己任期内能对所做的工作,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信心,有劲头,从而激发代表们的荣誉感、责任感,让“党代表”三个字充满份量和价值,实现“天天代表”。但是,实行常任制以后,如果仅停留在形式上的一年一次大会,中途搞点走马观花的视察调研,而且内容又多与人大、政协代表相近,甚至重复,那就会造成新的“重复建设”,白白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3、创新党代表发挥作用的载体。在发挥党代表作用时,我们应选好突破口,选准切入点,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把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开展活动,从而推动乡(镇)三个文明的建设。如:在换届及平时班子调整的过程当中,可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当中,请部分党代表参与到工作当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让党代表真正体会到党组织对他们的重视。同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组织党代表就如何结合本村实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预案征集,组织党代表带头做好本村的社会稳定工作等。(作者单位:中共晋宁县委组织部)中共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调查:代表称敢讲真话了2008年01月11日07:17:09来源:人民日报“我当了几届党代表,以前在闭会后连自己的代表身份都忘了,现在实行常任制,我们的职责明确多了,要干的事也多了。”四川省大英县党代会的代表、回马镇文武村党支部书记魏厚英说。1月8日,冷雾弥漫。正在田间地头奔走的魏厚英对记者说:“过几天县上就要开党代会了,我要多听听乡亲们的意见,把我的建议案写得充实一点。”她调研的题目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让群众报个“明白账”。大英县2003年被四川省委确定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试点县之一。记者接触到的县党代表都反映:过去,只有在5年一次的党代会期间才有讲话的机会,现在可以经常讲,敢讲真话,讲话管用了!组织机构系统化建立建议案办理机制在大英县县委办公大楼里,记者看到一个很特别的办公机构,标牌上写着: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办公室窗明几净,办公设备齐全,传真机24小时待机,配有专职干部3名。这个办公室是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日常办事机构。“党代会常任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党代表在职常任,‘常任’的核心是日常行权。”大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华说。大英县建立党代表年会制度,大会设立主席团,下设秘书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建议案审查委员会。代表按照地辖划分和分类归口的原则,常设了12个代表团,其中在11个乡镇按地域相近组建了5个代表团,在县直部门按党群口、政府口等设立了7个代表团。大会期间,党代表建议案经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整理后提交代表建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交党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责成相关单位办理。闭会期间,党代表大会以年会组建的代表团为单位常设了12个代表联络组,按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划分了25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联络组常设1名联络员,构建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组织系统。党代表闭会期间的建议案经代表联络组或代表联络小组交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然后分类处理。代表建议案的办理回复自交办之日起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情况纳入单位的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考核奖惩,确保代表建议案办理的有序正常运行。权利行使制度化确保“常任”的权威性确保党代表“有权可行、有权必行、行权有据、违权必究”,是大英县制定的《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办法》的核心。《办法》明确了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评议权。按照《办法》,党代表具有审议县委、县纪委的年度工作报告,选举当地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代表的权利,具有听取上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的权利。在具体工作制度上,大英县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规定党代表具有知晓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权利;建立了党代表听证制度,规定党代表具有参与重大、重要事项的决策和疑难问题的化解工作的听证权利;建立了党代表列席相关会议制度,规定党代表具有部分列席县委、县纪
本文标题:乡镇党代表常任制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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