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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五举煤矿工程管理制度最终
-1-平凉天元煤电化有限公司五举煤矿筹建处《井巷工程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五举煤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建立健全煤矿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的有效机制,更好的完成平凉天元煤电化有限公司总体工作计划,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及公司、筹建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部分质量管理、进度管控制度一、质量管理制度1.工程科为矿井建设期间的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相关井巷工程质量的规程、规范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每月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事故处理;负责质量验收员的培训工作。2.施工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必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为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必须亲自主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专职质量验收员人数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要,并将质量验收员名单报筹建处工程科和监理部,质量验收员更换后及时报筹建处工程科和报监理部。3.项目部领导必须坚决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2-工程验收会签记录,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保证每道工序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质量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6.施工单位要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7.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8.监理单位对工程各主要工序进行旁站,对每道工序进行验收签字,杜绝上道工序不验收合格进行下道工序,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10000元(详见《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规范》);对签证工程进行全程旁站控制,对每道工序进行验收签字,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整改处理。9.严格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3-2010)》进行工程质量管理。二、进度管控制度1.每周开监理例会时,施工单位必须用文字表格填报本周实际完成情况和影响原因;并报下周计划和具体组织施工方案。2.施工单位每月15日前必须填报本月实际完成情况,并分项说明,-3-对未完成原因进行文字说明;并报下月计划和具体组织施工方案。3.施工单位要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期下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快工程进度,本着工期短、效率高、质量优、效益好的原则建设矿井。确保工程施工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4.施工过程中要以人为本,发挥人才优势,推动技术进步,努力提高职工操作机械设备的熟练程度,确保正规循环,缩短循环时间,加快施工进度。5.争取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努力减少辅助作业时间,提高效率,杜绝返工现象发生。6.加强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始终处于100%完好状态。7.监理部每月30日组织施工单位召开当月工程进度讨论会议,分析当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和影响因素,提出合理的优化进度管理意见。8.筹建处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9.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代表甲方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10.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11.筹建处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12.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监理单位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4-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13.筹建处工程科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14.筹建处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15.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16.筹建处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17.对于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施工单位要从新制订合理进度计划,项目部要从新审核经监理批准的进度计划(必须在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同原计划审核标准。第二部分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发放和存档本部门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筹建处工程科指定专人负责筹建处质量资料管理,并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技术资料管理情况。2.施工单位必须健全原始记录制度、质量考核制度,并建立单位工程档案,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必须有原材料、机具设备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3.各种施工原始记录的内容必须能全面反映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表格设计规范。填写人应在施工现场认真准确的填写各项内容,并要求质量检查员当场签字。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记录的各种原始资料、计算资料由施工单-5-位自行保管,各类质量保证资料由监理收集保存,竣工验收时全由监理分类整理审查,合格后交筹建处。监理每月对各施工单位各种原始资料和试验资料作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错填、漏填、作假或填写不合格现象应责令各施工单位立即改正。5.施工过程中,筹建处所进行的日常检查、抽查、阶段验收的原始资料,根据分管科室业务范围负责保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时全部移交矿资料室,工程部组织的月度工程验收、抽查等原始资料由工程部负责保管。6.工程技术资料编制严格按照《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编制标准》执行,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7.工程竣工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执行,竣工资料不合格的不预验收结算。8.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一式三份,由工程部、监理、施工单位存档。9.每月工程签证应在当月25日前完成,否则不予签证,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第三部分工程材料管理制度1.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明确规定生产厂家范围,水泥必须使用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工程科负责监督检查。杜绝一切不合格材料进场和使用。2.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工程材料管理,严把工程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必须设专职材料管理员,负责对每一批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凡进场材料如砂、石、水泥、外加剂、水玻璃、钢材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6-(1)各类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和质检报告(2)锈蚀严重的钢材和出厂三个月以上或受潮的水泥严禁使用。(3)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材料不得使用。3.各类主要工程材料质量检查次数规定如下:(1)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小于1次;(2)钢筋:同一截面尺寸,同一炉罐号的钢筋,重量不超过6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3)砂、碎石:每400m3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4)锚杆、锚索:同一规格的锚杆按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5)锚固剂:按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6)使用不同生产厂家、产地、尺寸、等级、品种或批号的工程材料,必须另作1组抽样检查。4.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混凝土,砂将配合比的控制,要求搅拌站配有简易混凝土、砂将检测站,随时根据材质提出合理级配和配合比,并根据以下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到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混凝土试块试验。(1)用于井壁的混凝土每增加一个强度级别或每一段高,必须制作1组混凝土试块试验。(2)用于巷道支护的喷射砼每30~50m必须作1组混凝土试块试验。-7-(3)用于硐室支护的喷射砼,1000m3以上的硐室砼试块不得小于5组;500~1000m3的硐室砼试块试验不得少于3组;500m3以下的硐室砼试块试验不得少于2组。(4)用于设备基础的砼必须作1~2组砼试块试验。(5)当配制混凝土的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必须另作1组砼试块试验。5.施工中采用的新材料或新产品,都必须通过技术鉴定,并制订出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后才允许在工程上使用。6.各类工程材料、混凝土仪表的质量检测工作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监理报送工程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各类检验记录和构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7.施工单位在材料取样和送检时,监理必须到位,并在检验报告示上签字。未经监理签字的检验报告无效。8.混凝土试块必须在施工现场取样制作,其养所条作必须和施工现环境近似。9.施工单位必须设有材料场,各种材料分类存放,并符合以规定。(1)砂石料场必须平整,并根据甲方要求用不少于30mm厚的砂石混合料垫层进行碾压或用水泥硬化处理,防止泥土和杂物混入。(2)水泥存放必须有隔潮、防潮措施。(3)钢材和水泥均不得露天存放。10.工程科每月组织一次基建工程材料和施工设备专项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对各施工单位存在的工程材料和施工设备质量问题做出处罚决定,并由施工队负责落实整改情况。-8-11.用于工程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各类电子计量装置必须经专业机构检验、校正,计量必须准确,保证在施工中不影响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建立设备台帐,掌握各种设备运行状态。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第四部分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及办法1.施工单位的进场材料必须具有相关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合格证,并经监理验收签证,未经检验擅自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所有工程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批次进行检测、报验,并建立记录台账,未按规范要求检测、报验的,对施工单位处罚款1000元/次。2.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材料进场,对施工单位处罚款1000元/次,并要求立即清理出场,若不合格工程材料已用入工程,对施工单位处罚款10000-50000元∕次,并责令对使用部位进行返工,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3.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电缆、管路、机电设备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单位工程开工前或单位工程主要分项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批,筹建处备案。如果没有措施或未报监理单位审批,工程不得开工并限期上报,每推迟一天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罚款。4.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如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呈报工程变更申请单,经监理部、建设单位和设计院确认同意后,下达工程变更通知单,方可付诸实施。否则将责令停工,并对施工单-9-位罚款50000-100000元。在责令停工期间,一切责任及材料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每天按1000-2000元罚款,所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筹建处、监理部要求编制的其他安全技术措施未按期报送,罚款1000元,并限期上报。6.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方案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学习,否则处罚施工单位500元/次。7.施工单位未建立工序自检记录或工序验收前未填写,罚款500元。8.所有的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和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未进行施工工序报验而私自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者,给予施工单位2000元/次罚款,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9.工序验收合格后未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序验收记录,并签字完毕,每次处罚款100元。10.未按设计、作业规程和施工规范布设中腰线、拱基线、导线点、测量点及其他观测点,每次罚款200元。11.巷道断面成型差,超、欠挖、中心或腰线偏差超过规定的,每处
本文标题:五举煤矿工程管理制度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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