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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旅游局与共青团福建省委和福建省妇联《关于举办2010年“海峡之星”导游大赛的通知》(闽旅〔2010〕141号)和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公共文明建设年”即“公共文明好习惯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的通知(榕文明办〔2010〕13号)精神,结合我局《2010年福州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提升福州导游员的文明素质、文化内涵、服务技能,大力宣传优秀导游员和福州旅游城市品牌,福州市旅游局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福州市妇女联合会榕旅综〔2010〕54号关于举办2010年“十佳导游(讲解)员”大赛的通知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院校、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景区(点):(文件)营造良好的行业和社会氛围,并将从获奖选手中选派优秀人员参加福建省“海峡之星”导游大赛,市旅游局与团市委、市妇联拟共同举办2010年“十佳导游(讲解)员”大赛。现将《2010年“十佳导游(讲解)员”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导游员开展岗位练兵,选送优秀选手报名参赛。特此通知。附件:1、2010年“十佳导游(讲解)员”大赛方案2、2010年福州十佳导游(讲解)员大赛报名表福州市旅游局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妇联二○一○年七月十二日2010年“十佳导游(讲解)员”大赛工作方案根据福建省旅游局与共青团福建省委和福建省妇联《关于举办2010年“海峡之星”导游大赛的通知》(闽旅〔2010〕141号)和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公共文明建设年”即“公共文明好习惯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的通知(榕文明办〔2010〕13号)精神,结合我局《2010年福州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提升福州导游员的文明素质、文化内涵、服务技能,大力宣传优秀导游员和福州旅游城市品牌,营造良好的行业和社会氛围,并将从获奖选手中选派优秀人员参加福建省“海峡之星”导游大赛,市旅游局与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共同举办2010年“十佳导游(讲解)员”大赛。为确保大赛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文明健康游览、文明科学讲解、文明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以不断提高导游员综合素质,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以赛促训,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顽强、诚实守信、业务精通的导游队伍,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抄送:省旅游局,市政府,存档。福州市旅游局办公室2010年7月12日印发二、主办单位:福州市旅游局、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妇联三、协办单位:各旅游院校、台江区旅游局、三坊七巷、海上八方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新闻媒体四、组织机构(一)“十佳导游(讲解)员”大赛组委会主任:郑立(市旅游局局长)执行副主任:陈学禄(市旅游局副局长)副主任:王城(团市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邓岚(市妇联副主席)陈同惠(驻市旅游局纪检组组长)严娟芬(市旅游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于忠考(市旅游局副调研员)刘义萍(广电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成员:周丽丽(市旅游局行业指导处处长)吴海燕(市旅游局市场处处长)陈作流(市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林宇舟(团市委青工部部长)赵波(市妇联妇女发展部负责人)郑耀星(师大旅游学院副院长)吴金林(闽大旅游学院主任)刘小健(旅游职业学校校长)(二)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周丽丽(兼)副主任:鄢榕华(市旅游局行业指导处副处长)潘亮(团市委青工部干事)张立湘(市妇联妇女发展部副主任科员)成员:办公室、行业处、市场处和旅游职业学校工作人员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评审组、宣传组和监审组。评审组由市旅游局行业处负责,由相关评委组成,负责制定大赛评分标准、评审规则及成绩评定,评委拟由7位专家组成(语言专家1名、文史专家1名、导游专家3名、文艺专家1名、旅游专家1名)。宣传组由市场处负责,负责录制并向组委会提交5个景点讲解的背景录像、选送省局选手的个人录像短片(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旅游局《2010年“海峡之星”导游大赛决赛工作方案》)。监审组由市旅游局办公室负责,由市旅游局纪检监察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比赛并受理单位和选手申诉等工作。五、参赛对象(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二)持有景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导游讲解服务的人员。(三)从事导游讲解服务一年以上。六、参赛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无不良政治倾向;(二)热爱本职,精通业务;(三)严格履行导游员、讲解员执业规范,为游客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四)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五)五官端正,举止得体,气质较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七、比赛内容及形式(一)大赛分初选、强化培训、初赛和决赛四个阶段。(二)大赛比赛项目为:自我介绍、导游讲解和才艺展示三部分。八、名额分配原则上各旅游院校每校推荐10名以上、出境游组团社各社推荐5名以上、旅行社(持导游证5人以上的)各社推荐2名以上、导游服务公司推荐30名以上、各县(市)旅游局根据导游数量酌情推荐。九、奖项设置与奖励(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3名,主要奖励组织工作突出、大赛成绩较好、无选手重大投诉的选送单位。(二)个人奖。设全市最佳导游(讲解)员10名,其中“十佳导游(讲解)员”导游大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设最佳风采奖、最佳语言才能奖、最佳讲解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鼓励奖若干名。(三)奖励措施。凡当选“十佳导游(讲解)员”,享有以下待遇:一是根据福建省旅游局、共青团省委、省妇联《关于举办2010年福建省导游大赛的通知》精神,进入前10名的最佳导游(讲解)员将获得福州市旅游局授予的“福州市十佳导游(讲解)员”称号;共青团福州市委对35岁以下选手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市妇联对女性选手授予“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二是参加我市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各种大型旅游活动;三是在获得荣誉称号3年内,免除导游员年审考核和培训费。四是在福州市导游服务管理公司注册的管理费减50%,景区解说员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免试景区讲解内容。凡2009年年审考核成绩中上以上,报名参加本次大赛并全程参加本次大赛培训和初赛的导游员,2010年免年审培训和考核。十、报名方法:(一)报名方法:参赛人员可各自直接报名或由各县(市)旅游局、旅游院校、旅行社、导游公司汇总后统一报名。报名时需递交材料如下:1、报名表1张(见附件或登录“福州旅游之窗”网下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42375420@qq.com)2、身份证、学历证、导游员资格证、导游证复印件各一份(查原件)。3、能展现个人风采的生活照1张(6寸)、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二)报名地点:福州市旅游局行业指导处(广达路68号金源广场西区15层)。联系电话:83368347、83336644;传真:83322192联系人:叶友明,赵婧(三)报名时间:2010年7月12日—19日。十一、赛程安排:(一)初选时间:7月20日-22日形式:由活动组委会组织对选手进行筛选,根据参赛标准及选手条件,筛选出50名入围选手。(二)强化培训时间:7月26日-7月28日形式:安排专业老师对选手的知识、才艺、气质等进行培训,选手在培训期间学习旅游知识、交流工作经验、增进了解,全面了解福州。地点:台江区同德路2号古田会馆内(三)初赛时间:8月4日—6日。形式:本阶段主要考察导游人员对福州各旅游景区、景点的掌握情况,以及讲解能力,同时也为选手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才艺的平台。比赛环节设置:1、自我介绍(1分钟)2、模拟导游讲解(25分钟)每名选手讲解福州市情(20分钟),随机抽选三坊七巷、闽江游和福州温泉3个景区景点,讲解(5分钟)。选手可根据不同的游客群体,做针对性的导游展示,讲解要求生动趣味、具有感染力。3、才艺表演(3分钟)表演形式及内容不限,一般为平日方便为游客展现的形式;选手使用自选的形式,以说、唱、跳等方式,通过借助简易实用的歌曲和肢体语言进行展示,道具自备。评委根据选手的表现选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地点:台江区同德路2号古田会馆内(四)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三坊七巷(水榭戏台)。2010201020102010年福州十佳导游(讲解)员大赛报名表姓名性别民族贴照片处身高学历婚姻状况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获取导游资格证时间颁发导游证时间从事导游工作时间语种服务单位单位电话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单位意见年月日(章)备注
本文标题:福州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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