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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分享与补偿税方案一、案例名称:产权分享与补偿税方案二、案例适用:市场结构理论三、案例来源:自编,作者:李仁君。四、案例内容:一、引言知识产权制度的确立,提供了一种对创新和发明的激励。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有形的和无形的创造,包括版权和著作权、商标权、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地理标致、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以及未公开的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这种垄断使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有排他的权利。只有这样,社会才能鼓励人们去创新,但权利主体的垄断和独占必然会影响社会福利。例如,微软公司通过软件销售积累了巨额的财富,而比尔•盖茨也已多年蝉联世界首富。与此同时,全世界不知还有多少人正通过盗版在分享着微软和比尔•盖茨创造的福利。如果全世界都能严格地执行知识产权,那么将会有大量盗版使用者的福利消失,而微软和比尔•盖茨的财富积聚得还会更大。所以,在最大限度增进人民的福利的同时,还能有效地激励人们的创新精神,实属不易。其实这种平衡和结合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是不一样的。像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比较强调保护,而发展中国家则比较强调分享,比如,在中国和印度,对药品是不加保护的,药品发明出来之后,人人皆可用之,所以药价就很低。在非洲每年都有很多患者死于艾滋病,但研制治疗艾滋病的新药的公司主要是在欧美,这些新药往往很贵,非洲的患者根本支付不起,因此在非洲就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仿制新药的侵权行为。在这里保护知识产权和拯救生命形成了一种冲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分享的分歧还体现在关贸总协议的“乌拉圭回合”中,以美国、瑞士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主张,应将知识产权列入多边谈判的议题。美国甚至提出,如果不将知识产权作为新议题,将拒绝参加关贸总协议的第八轮谈判。以印度、巴西、埃及、阿根廷和南斯拉夫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任务,应当把制止假冒商品贸易与广泛的知识产权保护区别开来。他们担心,引入跨领域的报-2-复机制会构成对合法贸易的障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会助长跨国公司垄断,特别是形成对药品和食品价格的控制,会对公众福利产生不利影响。但笔者怀疑在发展中国家进行严厉打击的有效性,因为发展中国家有着特殊的国情和社会环境,严厉打击会大大降低社会福利水平,我们更应该寻找两全其美的方案。在某些情况下,结束或者说分享专利可能并不是什么坏事。比如,英国学者彼得•蒙德尔等曾引述了这一事例及观点:“格拉科斯公司发现了一种抗溃疡药名叫赞泰克,目前正畅销世界,1993年的销售额为35.2亿美元。该公司被授予设计制造该药物的产权,从而在许多年内成为该药的唯一销售者。标准的教科书认为垄断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它们利用其唯一的销售者的市场地位,通过限制产量而保持比竞争条件下更高的价格。这就意味着有些该种药物的潜在消费者得不到供给(因为为了满足其需求,价格就必须低于使垄断者利润最大化的水平)。这些得不到供给的顾客通常是些病人,因此,如果这些病人的病——溃疡、心脏病和癌症——正好可由这些畅销药治好的话,这些病人将会由于得不到此药而变得极其严重。因此,这使我们相信结束其专利不是什么坏事。”(彼得•蒙德尔等,2000,P742)在有些情况下,产权分享现象无意中扮演了市场开发之利器。以如下案例为证:以唱海南话歌曲而成名的海南本土音乐人冯磊,在刚出道时,曾经为联系投资人伤透了脑筋。冯磊在朋友的帮助之下,发行了自己的第一张海南话歌曲专辑“老家海南”的CD。为了扩大海南本土音乐的影响,冯磊计划发行专辑“老家海南”的VCD和录音带,但是由于考虑到海南话歌曲的市场问题,投资人不能下定决心投入资金。后来有一件事改变了这种状况,这就是几位投资人在调查市场时,惊奇地发现市场上已经有了从“老家海南”CD翻录过来的盗版录音带。这下投资人开始觉得,这个投资应该可以“双赢”。于是很快就促成了“老家海南”的VCD制作发行合同。以上所列举事实和观点,促使本文对产权分享现象以及相应的补偿税方案做出进一步的研究。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产权保护,本文的研究说明,产权保护总体上是一种必要的社会机制,但它在特定的经济和文化背景下,往往难以有效地加以贯彻,反而产生了产权分享现象。本研究通过引用几个发生在中国的事例来说明产权分享的严重性,以及产权分享所引起的社会福利问题。中国-3-发生产权分享如此严重的原因是什么?从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以及消费偏好等因素来考察产权分享的发生。通过定义一种真实价格,我们可以说明产权分享的经济根源;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某些特征对产权分享的具体形式有很大的关系。通过对产权分享进行经济福利分析,本文探讨出一个可行的对产权分享的治理办法。根据经济理论中有关的补偿原理,有助于两全其美地解决产权分享现象。在这样的分析框架下,本文论证的是通过一种补偿税方案,来有效地解决产权分享,以达到趋利避害之最终目的。这是经济学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益原则在解决产权分享方面的运用。二、定义与前提1、福利本研究关于福利之定义,系指经济福利,即所有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福利。正如庇古认为,人追求的是最大程度的满足,而使人得到满足的是物品的效用,一个人得到的效用就是他的经济福利,而效用又可以通过单位商品的价格计算出来,这是个人的经济福利。个人的经济福利的总和等于一国的全部经济福利,这可以用国民收入来表示。2.产权分享之定义2、产权分享本研究关于产权分享之定义,系指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之种种现象。比如,发生在计算机软件、影视产品和出版物等生产领域的盗版现象,还有药品、服装等生产领域内的仿制和假冒现象等。这些现象虽然严格说来都是违法的,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人们默认的,或者说,如果要进行打击和取缔,其成本又是极其巨大的,效果还不会太好。这就构成了产权分享现象。3、分析前提(1)两种情况的区分一种情况是,在盗版和仿制的过程中,产出的是所谓的“假冒伪劣”产品,它的非法性不仅表现在侵犯知识产权,而且还表现在损害消费者权益,因为这种产品是不合格的产品;另一种情况是,盗版和仿制的产品本身质量精美,惟一的问题在于它是侵-4-权产品。其中使用的设备越来越精良,盗版产品的质量也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消费者想通过产品的质量来辨别正版与盗版也已非常困难。从这个角度讲,这种产品属于“假冒但不伪劣”。本研究所做出的假设前提是,产权分享现象特指上述第二种情况。(2)知识产权所有者不会主动放弃产权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所有者一定的垄断的权力,产权所有者会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个特权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样就产生了产权分享的存在空间。如果知识产权所有者主动放弃或部分放弃产权,那么,产权分享现象就不会存在或不太严重。所以,我们假设在正常情况下,知识产权所有者总是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定的垄断特权来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三、文献回顾1、福利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福利经济学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哲学家边沁(JeremyBentham)的功利主义,即人的本性是追求幸福,人的行为是趋利避害,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就是道德准则和立法根据。福利经济学的福利概念就是来自边沁“幸福”一词。福利经济学的先驱应该是英国经济学家霍布森(J.A.Hobson),他认为经济学应该以社会福利为研究中心,霍布森主张,国家必须干预经济生活,这种干预不仅包括分配领域,还包括生产领域。国家除了通过租税政策以改善财富分配状况,以及实行诸如最低工资立法和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等等、以改善劳动人民生活以外,还要对一些企业进行控制。福利经济学理论体系创立者——马歇尔的弟子——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庇古(A.C.Pigou),他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创建了福利经济学的第一个理论体系。在20世纪30年代,新福利经济学有了很大的发展。新福利经济学以帕累托的最优理论为出发点,可以分为两派:“补偿原则论派”和“社会福利函数论派”。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阿罗(K.P.Arrow)提出不可能定理和社会选择理论又大大发展了新福利经济学。-5-在福利经济学中,效率(Efficiency)和公平(Equity)是两个重要概念。19世纪末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V.Pareto)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教程」一书中首先提出效率的概念。经济效率指的是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这样一种境地,无论作何改变都不可能同时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其余的人不受损,也就是说当经济运行已达到高效率时,一部分人进一步改善处境必须以另一些人处境恶化为代价。反之,如果资源配置是低效率的,那么通过改变资源的配置方法,至少一部分人可提高福利水平,而没有任何入境况恶化。这就是“帕累托最优”(Paretooptimum),这已成为检验经济总体运行效率和社会福利大小的一种准则。2、“庇古税”和补偿原理马歇尔(A.Marshall)在1890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认为经济学的性质和任务,应包括对一个社会的整个成员的经济福利的考察。他说,“经济学是一门研究财富的学问,同时也是一门研究人的学问。”庇古承袭马歇尔的一套传统和论点,他在「福利经济学」这本书的序言中说,应该把经济学“作为改善人们生活的工具”,“要制止环绕我们的贫困和肮脏,富有家庭的穷奢权侈,以及笼罩许多穷苦家庭朝不保夕的罪恶等等”。庇古指出;所谓福利指的是一个人获得的效用或感受到的满足,因此福利一词包括广泛的内容,诸如自由、公正、安全、友谊、家庭幸福等等。—个社会的福利即是社会成员个人福利的总和。但为了能够对个人和社会的福利进行计量,经济学研究的,应限于社会福利中可以直接或间接用货币来衡量的那部分社会福利,即社会经济福利是他的《福利经济学》一书研究的对象。庇古把国民收入作为衡量社会经济福利的尺度,并从国民收入的数量及其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状况两个方面来考察。因此,按照庇古的这两个标准,凡是不减少穷人的收入并在不增加生产要素的消耗前提下国民收入有所增加,以及在不减少国民收入条件下使财富从富人转移到穷人,均标志着社会福利的改进。就第一点来讲,凡使一些商品增加而未使其它商品减少,或使生产要素转用于生产价值更高的商品,只要穷人的收入并末减少,即是社会福利的增加。就第二点来讲,任何不损害国民收入的数量而能使贫者分配到的收入有所增加,也特使社会福利有所改进。由此得到的一个推论是:如果一种措施在使富-6-人的收入转移给穷人的同时,也导致了国民收入的减少,则社会福利究竟是增加还是减少,是不可确定的。但是,如果从货币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这点出发,庇古论证了把财富从富人转移给穷人将使社会福利有所增加。为了把一种经济行动对私人和社会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区分开来,庇古特别提出了“边际私人纯产品”和“边际社会纯产品”这两个概念,他说,一种经济活动给个人带来的利益,同社会从它获得的利益有时可能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所关心的只是他的货币收入,但从社会来看,一种经济活动对社会提供的好处,可能与私人所得好处并不一样。庇古把生产者个人从追加一个单位的投资获得的纯产品(其价值即为纯产值),叫做“边际私人纯产品”,而从整个社会来看,该投资给社会带来的纯产品(不论这些纯产品归准所有),叫做“边际社会纯产品”。庇古还说明,在完全竞争均衡条件下,资本家每一单位资本在任何一种营业中的边际私人纯产值都是相等的。因此,如果假定边际私人纯产值总是等于边际社会纯产值,则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均衡国民收入将可实现生产资源之最适度配置。但是,庇古指出,某些投资的边际私人纯产值与边际社会纯产值并不一致。由此他提出了“庇古税”思想,即通过国家干预,主要是采取课税的办法来抑制边际私人纯产值超过边际社会纯产值的投资,用补贴办法来促进边际社会纯产值大干边际私人纯产值的投资,将可使既定的生产资源提供更多的社会经济福利。此外,庇古还主张,在不损害国民收入总量前提条件下,征收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改进社会文教卫生事业,改善劳动者及其子女的文化和健康状况,以及诸如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保障措施,也是增加社会经济福利的一个途径。在庇古之后,另一位英国经济学家卡尔多(N.Kaldor),以另一种形式把上述庇古提出来的影响社会福利的两大因素,即国民
本文标题:产权分享与补偿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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