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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河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建立科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评价体系,引导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能力,促进道路运输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第9号令)、《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8〕280号)、《关于印发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1号)、《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服务人员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厅职评字〔2007〕234号)等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和道路运输服务特有人员。(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2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四)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五)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六)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七)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检测、维修技术人员。(八)道路运输服务特有人员包括汽车货运理货员、汽车货运站场调度员、汽车客运调度员、汽车客运行包员、汽车客运售票员、汽车客运服务员、汽车客运乘务员等7类人员。本省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适用本规定。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第四条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专业技术等级分为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初级职称)、机动车检测维修师(工程师)和机动车检测维修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3-第五条道路运输服务特有人员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职业技能鉴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第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实行计分监管、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制度。第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信息,录入国家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为从业人员管理、市场人才交流、社会选择使用提供相关信息。第八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第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快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公共信息平台。第十一条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负责全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省辖市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第二章职业资格管理第十二条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4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人员,应经申请、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后,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道路运输职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第十三条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具有考试权限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组织考试的职业资格,申请人相关资料由省辖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核准。(一)申请取得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1、年龄未超过60周岁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1年以上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4、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二)申请取得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1、年龄未超过60周岁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5-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三)申请取得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1、理论教练员(1)年龄未超过60周岁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证明;(3)2年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4)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2、驾驶操作教练员(1)年龄未超过60周岁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取得大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教练员资格的,应提交10年以上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5年以上申请执教车型驾驶经历证明;(3)申请取得小型汽车、低速汽车和摩托车教练员从业资格的,应提交5年以上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3年以上申请执教车型驾驶经历证明;(4)申请取得其他车型教练员资格的,应提交5年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4年以上申请执教车型驾驶经历证明;(5)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证明。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63、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1)年龄未超过60周岁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3)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4、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1)年龄未超过60周岁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四)申请取得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1、技术负责人(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3)具有在机动车维修企业5年以上的工作实践证明。2、质量检验员(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高中以上学历证明;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7-(3)安全驾驶经历在1年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4)获得机修人员或电器维修人员职业资格并在该岗位工作连续2年以上证明。3、机修、电器、钣金、涂漆人员(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初中以上学历证明;(3)连续从事本维修专业工作3年以上,或本专业中职毕业连续从事本维修专业工作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职(含)以上毕业连续从本维修专业工作1年以上证明;(4)钣金(车身修复)人员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发放的具有焊工初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涂漆(车身涂漆)人员还应提供具有与本岗位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证明。4、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证明;(3)机动车检测站连续3年以上的工作实践证明;(4)2年以上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5、机动车维修业务员(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机动车维修专业中职(含)以上的文化程度证明;(3)2年以上汽车维修工作经历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6、价格结算人员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8(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证明;(3)机动车维修企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五)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道路运输企业经理人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任职证明及复印件;3、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还应提供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证明,3年以上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实践证明。(六)申请取得道路运输其他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道路运输企业经理人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1、年龄未超过60周岁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岗位工作证明;3、初中以上学历。(七)申请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当在交通职业资格网上报名(网址:),填写《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申请表》,经户口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初审,省级考试机关核准,并提交相关资料。1、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初级职称)考试的人员,应提交下列资料: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9-(1)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2、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师(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应提交下列资料:(1)身份证明(复印件);(2)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6年证明;(3)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5年证明;(4)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4年证明;(5)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2年证明;(6)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1年证明;(7)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证明;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的,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
本文标题:河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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