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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2010年03月01日实施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1/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目录序号内容修改号修改提示1适用范围02引用文件03术语和定义04行业背景概述05典型工艺过程06能源结构及概貌07主要能耗设施设备08现场审核要点09通用设施设备审核要点010行业设施设备审核要点011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000唐志柏黄学良黄世元2010.02.26版本号修改号编写审核批准发布日期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2/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1.适用范围1.1本规则根据钢铁行业的特点,提出了钢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是对GB/T23331-2009标准主要要素在钢铁生产企业的细化。1.2本规则适用于钢铁行业生产企业,包括高炉长流程钢铁联合企业、电炉短流程钢铁企业。1.3本规则是依据GB/T23331-2009实施认证审核的辅助认证依据,本规则未阐明的要求按照GB/T23331标准要求执行。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则,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国家认监委《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试行第一稿)3.术语和定义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所给出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4.钢铁行业背景概述钢铁行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材料产业,指以黑色金属作为主要开采、冶炼及压延加工对象的工业产业。主要包括以金属矿石为原料采用铁矿粉烧结、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轧机轧制生产的长流程钢铁联合企业和以废钢铁为原料采用电炉炼钢、轧/锻机轧生产的短流程企业加工生产各种钢材产品的全过程。不含钢铁行业、冶金矿山采矿和选矿、耐火材料、炭素制品和冶金机械生产。钢铁工业也是我国资源、能源、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行业和污染排放大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3/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户。改革开放以来,钢铁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钢铁产量连年增加,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10多年产品产量持续增长,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呈增长趋势,且在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产业集中度偏低,不利于企业设备大型化,影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工艺装备水平总体不高,能源技术设施不到位,二次能源回收率低;生产工艺流程长,铁钢比比国外高;能源结构不合理,以煤为主,石油类和天然气所占比例较其他国家低,能源消费浪费现象较严重。钢铁工业产品种类繁多,按形状分主要有钢板、带材、钢管、型钢、线材等。也可按钢的化学成分、钢的用途、钢的品质、冶炼方法等方式进行分类。5.典型工艺流程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4/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5.1炼焦典型工艺流程5.2烧结典型工艺流程5.3炼铁典型工艺流程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5/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5.4转炉炼钢典型工艺流程5.5电炉炼钢典型工艺流程5.6连铸典型工艺流程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6/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5.7热轧钢典型工艺流程6.能源结构及概貌6.1能源结构6.1.1钢铁行业生产企业使用的一次能源主要包括原煤、天然气,为外购能源。6.1.2钢铁行业生产企业使用的二次能源主要包括洗精煤、焦炭、煤气、燃料油、蒸汽、电力等,洗精煤、燃料油、电力为外购能源,焦炭、煤气、蒸汽和部分电力一般为组织内部自供。6.1.3钢铁行业生产企业主要耗能工质为水、蒸汽、氧气、压缩空气、氮气、氩气等。一般为企业加工转换的耗能工质,少部分企业用水、氩气、氮气等为外购。6.2主要能源消耗状况6.2.1钢铁联合企业用能结构以煤为主,约占组织总能耗的75%左右,电力约占总能耗的25%左右,其余包括油类、天然气消耗很小。电炉厂企业以电力、燃油或天然气消耗为主。6.2.2在钢铁联合企业用煤的消耗中,洗精煤占总能耗的50~70%,其余为动力煤和喷吹煤。6.2.3钢铁行业生产企业使用的焦炭、煤气等为经过转换得到的二次能源。6.2.4钢铁行业生产企业各工序中,炼铁系统能耗约占钢铁联合企业总能耗的60%左右,焦化工序、烧结工序各约占企业总能耗的10%左右,降低炼铁、焦化和烧结系统能耗,特别是炼铁系统能耗对于降低总能耗意义重大。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7/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7.主要能耗设施设备7.1炼焦工序主要用能过程和能耗设施设备7.1.1主要用能过程为焦化过程、蒸氨过程、蒸馏过程,能耗设备为焦炉、碎煤机、鼓风机、运输皮带机、蒸氨塔、洗苯塔,其中以焦炉为最主要能耗设备(耗洗精煤、煤气)。7.1.2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为如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应限制的设备设施如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焦炉。7.1.3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包括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宽500毫米以上配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新一代大容积机械化焦炉;煤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工艺技术应用装置;干法熄焦余热回收工艺装置;;导热油换热技术应用装置;加热煤气自动控制;变频调速或液力耦合调速煤气鼓风机等。7.1.4主要耗能为煤的消耗、煤气消耗、蒸汽消耗、电消耗、新鲜水消耗。7.2烧结工序主要用能过程和能耗设施设备7.2.1主要用能工序为烧结过程、皮带运输过程,能耗设备即烧结机、除尘风机、球团机和皮带运输机。7.2.2应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如土烧结矿工艺设备、热烧结矿工艺设备、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等;应限制的设备设施如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7.2.3先进的设备设施包括120万吨/年以上大型链篦机回转窑和带式球团焙烧机等氧化球团生产装置;小球烧结、700mm以上厚料操作烧结、配备齐全的除尘显热回收装置等。7.2.4主要耗能为煤粉和焦碳粉的消耗、电消耗、煤气消耗。7.3炼铁工序主要用能过程和能耗设施设备7.3.1主要用能工序为高炉炼铁过程及主要附属设施运行过程,能耗设备即高炉、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8/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热风炉、鼓风机、除尘风机、磨煤机、皮带运输机、水淬渣处理机和冷却水泵。其中以高炉为最主要能耗设备(耗焦炭、喷煤、煤气等)。7.3.2应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如≤300立方米高炉(不含不含铁合金高炉、专业铸铁管厂高炉);应限制的设备设施如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或1000立方米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7.3.3先进的设备设施包括3000~5000立方米的大型高炉;高炉炉顶煤气余压发电装置;高炉煤气全干法除尘装置;高炉富氧、喷煤系统;高炉冲渣水余热回收系统;长寿高效高炉综合技术等。7.3.4主要耗能为焦碳、喷煤、煤气、电和冷却水的消耗。7.4炼钢工序主要用能过程和能耗设施设备7.4.1主要用能工序为熔炼过程、炉外精炼过程和连铸过程,能耗设备即电炉、转炉、炉外精炼炉、除尘风机、钢包烘烤炉、混铁炉、连铸机冷却水泵。其中以电炉为最主要能耗设备(耗电)。7.4.2应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如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化铁炼钢工艺装置、32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半封闭直流还原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精炼电炉(硅钙合金、电炉金属锰、硅铝合金、硅钙钡铝、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平炉、侧吹转炉、3000千伏安以下刚玉冶炼炉、30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炼炉、GGW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应限制的设备设施如公称容量12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公称容量7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9/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7.4.3先进的设备设施包括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还原法炼铁装置、先进适用的熔融还原技术开发及应用装置、余能回收工艺装置、转炉炼钢自动控制技术装置、电炉优化供电技术装置、转炉汽化冷却系统向真空精炼供汽技术装置、干式煤气洁净化装置、转炉复吹溅渣护炉技术装置等。7.4.4主要耗能为电消耗、氧气消耗、煤气消耗、水消耗。7.5热轧钢工序主要用能过程和能耗设施设备7.5.1主要用能工序为加热过程、轧制过程、热处理过程,能耗设备为加热炉、热处理炉、轧机及其冷却水泵。其中以加热炉、轧机为最主要能耗设备(耗煤气或天然气或燃油、电)。7.5.2应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如复二重线材轧机、横列式线材轧机、横列式小型轧机、叠轧薄板轧机、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热轧窄带钢轧机、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应限制的设备设施如80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轧机、25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生产线、1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生产线。7.5.3先进的设备设施包括双预热蓄热燃烧+加热炉汽化冷却装置、余能回收工艺装置、冷轧盐酸酸洗液回收技术。7.5.4主要耗能为加热和热处理用燃料如煤气、天然气或重油消耗、电消耗、水消耗、钢坯主料和轧辊消耗。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10/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8.现场审核要点:8.1现场审核按GB/T23331-2009标准要求进行,审核应覆盖标准条款的全部要求。8.2对钢铁企业的现场审核,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审核要求:章节号标题审核要点4.2管理职责4.2.1管理承诺按照标准要求,无进一步的审核要点4.2.2能源方针按照标准要求,无进一步的审核要点4.2.3职责和权限按照标准要求,无进一步的审核要点4.3策划4.3.1能源因素1.组织应识别出识别能源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控制的或能施加影响的能源因素,并应考虑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变更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2.能源因素的识别应考虑但不限于:a.厂区布置与设计的合理性;b.工艺与流程的合理性;c.主要材料的消耗伴随的能耗;NR0700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11/43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章节号标题审核要点d.能源或耗能工质分配和传输中的损耗;e.主要能源或耗能工质的消耗;f.放散的可燃物、余压等;g.设备采购与配备、改造等;h.节能技术进步等。3.识别“活动”中的能源因素,活动应覆盖但不限于:钢厂的规划、钢厂布置与设计、材料与设备采购、炼焦及副产品回收、烧结、炼铁、炼钢、炉外精炼、连铸、钢坯加热、轧制、热处理、精整、检验试验、交付、动力与设备提供和管理、辅助活动、相关方(劳务分包分等)的活动等。4.产品应覆盖组织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包括副产品。5.服务应覆盖售后服务与返厂修理等。6.钢铁行业生产企业能源因素识别可考虑:6.1能源采购活动中,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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