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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台区关于开展争创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的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2011年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为做好我区的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丰台区“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二、评选范围及创建任务(一)本次创建活动范围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社区、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以下简称示范社区、示范街道)、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县。(二)本次创建活动分级开展实施1.各街道要组织好本街道和谐社区的评定工作,辖区内和谐社区达到80%的要自荐为市级示范街道;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好市级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推选工作。三、评选标准评选以民政部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基本标准为总体指导标准,以《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为具体实施依据,重点考察社区的文明祥和、安全稳定、服务完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健康幸福等六个基本方面内容,同时考察各单位推-2-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突出特色、创新措施和主要成效。四、工作职责(一)各社区1.制定本社区创建工作计划;2.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3.依据《标准》完善各类档案资料;4.向街道自荐申报本街道和谐示范社区。(二)各街道1.制定本街道创建工作方案;2.结合市、区要求制定街道级和谐示范社区评定办法;3.指导督促各社区开展创建活动;4.组织开展街道级和谐示范社区评定活动;5.审核基层社区上报的自荐材料;6.依据《标准》,结合本街道组织过程中好的做法、亮点工作撰写自荐报告;7.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填报市级示范社区及示范街道申报表。(三)领导小组办公室1.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关系,搭建成员单位沟通平台,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任务;2.制定全区创建活动方案;3.通过会商,协调解决街道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困难;4.指导各街道依据《标准》,结合在组织过程中好的做法、亮点工作撰写自荐报告;5.按照全市要求开展示范单位评定活动,由领导小组确定向市推荐市级示范社区、示范街道及自荐示范区工作;-3-6.区民政局负责填报《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县申报表》,搜集2008年9月以前,我区的关于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并提供2008年9月以前我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情况;7.区社会办负责搜集2008年9月以后,我区的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政策文件,会同区民政局综合形成我区推进建设和谐社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四)各有关部门和创建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五、名额分配根据《意见》上报市级示范社区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辖区社区总数的40%;申请示范街道所辖区内80%以上的社区需达到示范社区的标准。市级示范街道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辖区街道总数的15%。六、时间安排第一阶段(8月26日-8月底),为组织动员阶段。各街道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本街道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9月1日—9月10日),为街道评选阶段。各社区按照民政部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基本标准和《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向街道自荐街道示范社区。第三阶段(9月11日-9月2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街道自荐申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进行检查验收。第四阶段(9月21日至9月底)为向市推荐申报阶段。根据检查结果,研究确定我区向北京市推荐和谐社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并整体申报“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做好北-4-京市迎检准备工作。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街道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评选活动,要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手段,列入本地区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组织力量,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活动方案和分级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评选活动。(二)突出重点,分级评选。评选活动的重点是示范社区。要以社区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评选,逐级申报,确定重点。街道(地区)办事处要重点抓示范社区的评选工作。(三)组织评估,注重实效。要广泛发动社区居民、专家、驻区单位、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评选活动,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群众满意作为评选的根本标准,以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的认同感、参与率和满意度作为评选的重要指标,以评选活动的广泛开展,培育、总结、推广典型,促进全区和谐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四)动态管理,持续改进。评选活动要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已命名表彰的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持续不断改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五)2009年已被评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街道或社区,不再参加此次申报,直接计入达标比例。(六)市级示范社区原则上为已完成社区规范化建设社区。(七)此项活动将纳入社区建设年终考核内容。附件1:丰台区“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领-5-导小组名单附件2:《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附件3:《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社区申报表》附件4:《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申报表》附件5:《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县申报表》丰台区社会办丰台区民政局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6-附件1:丰台区“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孔令斌副区长副组长:储建军区政府办常务副主任王珮琦区社会办主任李秀瑛区民政局局长成员:李向林区环保局局长康卫国区社会办副主任魏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王旭区精神文明办副主任王丰霖区综治办副主任钟灵区教委副主任王京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汪允强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颉换成区住房建设委副主任黄秋莉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姜岭区文委副主任肖立新区卫生局副局长张少军区体育局副局长张淑萍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办。办公室主任:王珮琦社会办主任(兼)成员单位:社会办、民政局、文明办、综治办。附件2: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二○一一年四月说明8一、和谐社区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通过社区与政府、企业、社会、社区与环境、社区与居民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建设干净社区、服务社区、规范社区、文化社区、安全社区、健康社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热爱、人人享有的安全、团结、幸福、和谐的大家园。二、制定《指导标准》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民主法治健全、基本社保均衡、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安全稳定、生活环境良好、邻里互助友爱”的和谐社区和谐村镇阶段性目标,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充分考虑当前人民群众在社区的共同利益和全市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大局,明确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着力点、发展方向、建设标准和评估标准,规范、指导、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使和谐社区建设在科学、合理的标准指导下稳步扎实推进,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世界城市和“三个北京”打下坚实基础。三、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把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居民在社区的共同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群众物质需求、精神文化、政治参与、生活交往等方面的根本利益。(二)共同责任原则。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人人有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居民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市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实现共建共享。(三)持续改进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大胆创新,加快推进,又要实事求是,精心培育;既要着眼未来,又要立足当前,从注重目标管理转向注重过程管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持续不断地改进。要根据社区居民共同需求的变化发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向新的台阶迈进。(四)协调发展原则。和谐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社会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社区整体功能发展相衔接,整体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四、和谐社区建设目标(一)文明祥和。社区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崇高的理想信念、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文化引导居民热爱祖国,遵纪9守法,知荣明耻,弘扬正气,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文明礼貌,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爱岗敬业,积极向上,自觉做良好社会风尚的推动者,做民主法制的实践者,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者。(二)安全稳定。社区内安全防范体系、群防群治网络健全,有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社区内居民具有公共安全常识和应对日常生活中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社区秩序井然,预防和减少伤害,社区居民安全感不断增强。(三)服务完善。社区内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形式多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较高,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社区特殊群体生活和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社区居民个性化需求逐步得到满足。(四)环境整洁。社区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公共场所和庭院等生活环境整洁、恬静,适宜居住,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齐全;绿化美化程度高,绿地完好、清洁、美观;居民环保意识强,能自觉保护自然环境,节约资源、能源,污染源排放达标。(五)管理规范。继续深化“一分三定两目标”,社区各类组织健全,设置合理,职责明确,民主制度、民主参与机制和社区公共管理体系完善,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和各类组织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较强,参与率较高,能够做到思想共识、规划共商、资源共享、软硬件共建、规章制度共同遵守、社区环境共治,形成了社区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六)健康幸福。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功能完善,能够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性服务和心理保健咨询服务,居民的安全健康权利得到保障,社区居民生活幸福。五、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的结构与内容(一)指导标准结构。包括9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48个三级指标,153条指导标准。其中,一级指标共包括6个基本标准,3个特色标准。(二)指导标准内容。基本标准反映和谐社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文明祥和、安全稳定、服务完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健康幸福等6个基本方面内容。文明祥和包括社区居民文明素质、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3个方面,设计了7个三级指标,24条指导标准;安全稳定强调社区安全状况,设计了5个三级指标,20条指导标准;服务完善包括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社区特殊群体生活权益、社区居民个性化需求3个方面,设计了5个三级指标,13条指导标准;环境整洁包括社区卫生保洁、社区环境保护措施2个方面,设计了4个三级指标,17条指导标准;管理规范包括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各类组织、社区制度体系、公民参与机制和社区管理5个方面,设计了13个三级指标,37条指导标准;健康幸福强调社区居民身心健康,设计了2个三级指标,6条指导标准。特色标准反映和谐社区工作特色、社区整体形象,包括保障机制、特色创新、评估机制3个特色方面内容。保障机制包括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居民参与4个方面,设计了10个三级指标,32条指导标准;特色创新是指鼓励社区结合自身特点,勇于10实践,大胆创新;评估机制包括居民评估、专家评估、驻区单位评估、新闻媒体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等5个方面,分别对文明祥和、安全稳定、服务完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健康幸福、保障机制、特色创新进行评价,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六、评估机制(一)评估主体。社区居民、专家、驻区单位、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二)评估标准。以群众赞成不赞成、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为最高评判标准,以群众的认同感、参与率和满意度作
本文标题:丰台区关于开展争创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的方案(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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