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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与现状民族问题在许多国家都是一个非常敏感而又非常重要的问题。自从发生了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之后,无论是政府部门、知识阶层、大学生还是中国的普通民众,对于中国的民族问题的重要性,都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在以民族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各个学科,在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和分析视角上都有各自的学科特点,我自己的学科背景是社会学,所以想从社会学的角度去分析一下中国的民族问题,可能会提出一些和具有其他学科背景的学者不完全相同的看法。一、“民族”一词的源流今天我们就从“民族”这个核心概念、这两个字讲起。这两个汉字,我们平时接触得很多,比如民族理论、少数民族、民族政策等。但是仔细考察,我们会发现,实际上这个概念会同时应用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层面是“中华民族”,和它相对应的是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比如说前几年南海撞机事件后我们对美国的反感,网民对法国总统萨科奇的批评,一些民众自发抵制家乐福超市的行为,以及钓鱼岛撞船事件引发的抵制日货等。这些活动应当说反应出来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整体民族主义情绪。另外一个层面就是“五十六个民族”,如汉民族、藏民族、维吾尔民族、蒙古民族等等,和这个层面的“民族”群体相对应的有大汉族民族主义、××民族的地方民族主义。如果汉族中有狭隘的民族主义,就称为“大汉族主义”;如果某个地区的少数民族提出有关本民族的各种诉求,也被一些人称为“地方民族主义”。在过去几十年的政治运动中,分析一下在当时曾经被戴上“地方民族主义”帽子的情况,如一些代表人物或具体事件,情况是十分复杂的。有的确实带有政治分裂的倾向,大多数只是反映出有较鲜明“民族”意识的言论而已。总的来说,现在我们在中国把“民族”这个词同时用在两个很不相同的层面,实际上是很不科学、很不准确的,在国内宣传和国外交流中都会引起很多理解上的混乱。比如说我们批判某地区的“地方民族主义”,把它翻译成英文regionalnationalism,在西方读者听起来似乎像这个地方在发动政治独立运动,其实它很可能仅仅是地方群体在资源开发、经济利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某种权益诉求,这些诉求在本质上跟其他国家追求政治的分裂和地方独立的运动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当我们把地方利益诉求简单地说成“地方民族主义”,并翻译成英文后,在外国人看来就是当地的政治势力在进行国家分裂的活动。“中华民族”我们现在翻译成Chinesenation,在翻译56个“民族”时把“民族”翻成nationality。这种译法是从苏联那里学来的,我们中国政府管辖的出版单位中有一个马恩列斯编译局,专门负责把他们的经典著作翻译成中文,其他的出版社是不允许翻译出版经典著作的,可以说是“官方译本”。这个制度也是从苏联那里学来的。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在苏联进行了民族识别,发表了不少关于民族问题的著作和文章,苏联的马恩列斯编译局需要向西方宣传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把俄文中的苏联各民族(俄罗斯民族、乌克兰民族、哈萨克民族等)译成英文时,使用的英文术语就是nationality。所以在解放后,新中国的马恩列斯编译局,也把中国各“民族”译成nationality。但是实际上,国际社会中对nationality在应用上指的是“国籍”,我们出国申请签证,签证申请表上要求所有的中国公民包括藏族、维吾尔族等,在“nationality”这一栏里都必须填“Chinese”。这就反映出我国的“民族”概念在汉字和英文的表达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实际上英文的nation和nationality以及我们现在所使用的汉文中的“民族”,都不是产生于中国文化传统的词汇。在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西方文明的传入,中国人才开始接触具有现代政治含义的“民族”概念,而且用法始终存在内涵不清、边界混乱的现象。中国历史上对各个部落群体,都是直呼其名,例如战国时期的“犬戎”、“东夷”,汉朝时期的“汉人”、“匈奴”,清朝时期的“蒙古人”、“藏人”、“番人”、“满人(旗人)”等,在群体名称后面有时加个“人”,有时加个“部(落)”称呼,并没有把这些群体称作“民族”。所以从中国古代的历史典籍来看,不存在现在我们使用的“民族”概念。有些学者考证后认为,现代汉字“民族”这两个字大概是在19世纪后半叶,在1882~1885年间由一些留日学生引进的。所以,现代欧洲的“民族”概念很可能主要是经由日本来到中国的。那么日本人又是从哪里学到的呢?还是从西欧国家。18世纪初的时候,欧洲一些工业化发展较早的国家如荷兰和法国,开始由原来的封建王权统治过渡到共和体制。过去在欧洲有教皇、法国国王、英国女王、奥匈帝国皇帝、那不勒斯国王等大大小小的王权国家。这种世袭封建王权割据的局面,限制了资金的流动,限制了产品的流动,限制了原材料的流动,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大量劳动力被束缚在封建庄园中。这给资本主义生产要素的跨地域流动造成很大的困难,原材料和商品过境必须给当地的封建领主交纳很高的税,这些都提高了生产和流通成本。在欧洲工业化开始发展之后,各国的第三阶级、工商业者逐渐认识到这种割据的王权统治束缚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启蒙运动兴起之后,第三阶级在启蒙运动的感召下提出民主政治理念,要求用社会契约替代王权统治。在这个历史时期,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打破原来的王权体制,在建立新的政治制度中提出以“民族国家”来取代王国、帝国的政治诉求,提出了“民族”的概念,“民族主义”运动的目的,就是以“民族”为单元来建立“民族国家”。这就是西方“民族”概念的起端。荷兰的法学家格劳秀斯提出,民族主义的天然权力就是民族自决,就是以民族为单元建立民族国家(nation-state)。按照英国研究民族主义的著名学者安东尼史密斯的观点,最早在西欧出现的民族主义思潮就是强调“民族自决”。那么,世界上的“民族主义”有几种类型呢?由于资本主义发展在世界各地是不同步的,启蒙运动的影响是不同步的,各国知识阶层和民众对“民族”的理解和建立政体的诉求也各不相同。安东尼史密斯提出了两种类型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种是“civicmodelofnationalism”(公民的民族主义),另一种是“ethnicmodelofnationalism”(族群的民族主义)。前者主要萌生在西欧,强调的是领土和法制,当然也包括了历史、血缘等文化因素,但是以全体国民平等的“公民权”为核心,与现代思潮中的“平等、自由、共和”理念相联系。而族群的民族主义强调的则是传统的血缘关系和历史的共同记忆。东欧发展滞后于西欧,因此东欧民族国家的建构更加强调血缘、历史;而西欧各国则更加强调领土和法制。所以,民族主义(“nationalism”)和民族国家的构建,最早是从西欧开始的,再逐步影响到东欧和其他地区。而民族主义观念的扩展,实际上伴随着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侵略。当西欧国家完成工业革命之后,建立起了几个民族国家,资本主义要素的解放使这些国家在各方面发展非常快,科学技术推动了现代工业,开始拥有很强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同时医学的发展也使人口迅速增加,对国家的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因而必然要对外进行军事扩张。欧洲帝国主义在进行扩张的时候,一开始还打着经济贸易的旗号,比如英国和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后来建立直接的行政统治,到处建立殖民地政府。在西欧列强扩张掠夺的形势下,各个被掠夺、被殖民的国家必然要对它采取某种回应。以中国为例,作为当时统治者的清朝政府是如何回应的呢?在清朝建立不久的兴盛时期,各方面相对比较强大,人口也比较多,当时处在封建割据态势中的西欧各国也非常欣赏中国的文明和制度。例如中国有科举制和完整的官僚晋升体制,这多少给社会底层的人提供了一个向上流动、进入上层的机会,而当时西欧是世袭的,贵族永远是贵族,农奴永远是农奴;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大一统国家,而面积与中国相似的欧洲是无数相对割据、彼此征战的小王国。所以在启蒙运动时期的许多欧洲思想家如伏尔泰等,都表达出对中华文明的欣赏。但是在鸦片战争之后,它们逐步发现中国实际上很虚弱,不堪一击,在“弱肉强食”的欧洲“丛林法则”的指导下,开始侵略和瓜分中国的土地、矿藏,垄断各种产业的贸易活动。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中国面临“亡国灭种”的威胁,中国的有识之士们被迫开始重新对把中国看成世界中央、先进文明的传统观念进行反思。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以孔子为代表,历代中国人都认为“天下”的中央是中原的华夏之邦,四周都是不够开化、有待“教化”的落后蛮夷。中原文化有一整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体系。而当时四周的蛮夷,也认识到中原文化的先进方面,主动学习和吸收,当时的中原文化通过一种开放的态度,逐步把周围的蛮夷都吸纳进来,“以夏变夷”。就这样,在两千多年的过程里,通过这种开放态度和持续的教化,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中华文明体,把周边许多群体都吸纳、融合成了一个多元文明的政治实体。它的文明核心群体是汉人。1988年,费孝通先生发表了一篇文章叫《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他从考古和历史文献当中得出结论说,中国各族的起源是多元的,后来再一步步融合为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最后在抵抗西方侵略的过程中,中华民族逐步从一个“自在的民族”成为一个“自觉的民族”。所以,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只有这样的“华夷之辨”的天下观,而没有西欧主张民族主义、民族国家的概念。试问欧洲或其他地区可曾有像中国一样连续几千年朝代继替、连续不间断的朝代历史?在中国不管是周边的哪个族群,只要当时中原的皇帝昏庸无道,就有可能“入主中原”,建立自己的新政权,统治天下,而且委派重臣为前朝修史,表示本朝对前朝在文化和法统上的继承性。而且,无论是哪朝哪代,是哪个族的首领出来当了皇帝,它实施统治的前提都是对中原文化传统的尊重,表现对这一传统的继承性。如蒙古族人建立的元朝,满族人建立的清朝都是如此。也正是由于有了这样一个传统,因此中华民族文化的主脉得以保留下来。但是这个传统的“天下”观,被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打破了。当时的有识之士意识到,“这是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他们开始思考中国如何转型成为一个“民族国家”。首先中国至少需要在形式上转变成一个西方模式的“主权国家”,建立正式的外交系统,在外交中符合国际法的规范,这样才能够进入西方国家法的法律体系,才能够和西方国家签订条约,在国际上打官司。因此不得不引进西方相关的政治理论,对中国的领土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重新进行整合,来构建一个Chinesenation。当时中国的许多重要城市都有西方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侵占的“租界”,英国支持西藏独立、沙皇支持蒙古和新疆独立。在这样的形势下,清朝在四川加快“改土归流”,1884年在新疆设立行省,派驻藏大臣在拉萨建学校、邮电,推行新政。清政府通过在各地办新学、练新军等举措,逐步推动政治整合。但是清政府参照西方的模式试图在大清帝国领土上建立一个“民族国家”的进程,被辛亥革命打断了。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国人对于“民族”的概念很混乱,有的人主张叫“中华国族”,有人提议叫“民族”。其实,最早所谓的蒙民族、藏民族是由日本人提出来的。日本想要瓜分中国,希望把这些族群都变成“民族”,这样各“民族”可以根据欧洲的“民族自决”原则提出独立的要求,日本再对这样的要求给予全力支持,这样就可以为日本的外交干涉和军事侵略提供合法性,以便肢解中国。当时很多留日的中国学者,再翻译日本的各种政治、外交著作时,未加仔细思考,便把日本的“民族”这个词汇和对中国的应用(“蒙古民族”、“汉民族”等)都原原本本地都翻译到了中文中,囫囵吞枣全咽了下来,实际上是中了日本的一个圈套,从此引起了中国人对“民族”概念在理解上的混乱。当时汉人知识分子中也开始出现一种狭隘的以“汉人”为单元的民族主义。当时激进的革命党认为清政府丧权辱国,排斥汉人,因而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鼓动建立汉人国家。实际上这是非常狭隘的宣扬“种族血统”的民族主义。而当时的保皇党,以康有为为代表,继承了中华文明对“华夷之辨”的传统,他们认为清朝已经完全汉化了,清朝崇拜、接受乃至发展了中华文化,决不应以“夷狄”来看待。后来,在辛亥革命爆发后,考虑到中国分裂的
本文标题: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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