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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资料名词解释:1.地籍:指国家为一定的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册。2.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土地产权的基本载体,是具有明确界址线的封闭多边形。3.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4.时态GIS:是能够处理地理要素随时间的变化,更加完整地表达和模拟地理世界的系统。TGIS的任务就是对多时态及时空数据库,以动态的方式来描述时空目标的时空过程。5.土地管理: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综合性活动。6.地籍管理:是国家为去的有关地籍资料和为全面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措施。7.土地调查:以查清土地的位置、数量、等级、利用和权属状况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调查通过调查获得准确得到土地数量、质量、利用和权属状况资料,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为单位,查清村和农、林、牧、渔场,居民点及其以外的独立工矿企事业单位土地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界线,查清各类用地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地籍调查:以权属调查为核心,查清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等基本状况,满足土地登记需要。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土地条件调查:对土地的构成要素如水文、气候、植被等自然条件以及对土地的地理位置与投入产出关系等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为土地经济评价、适宜性评价提提供基础资料。包括:土地自然要素、社会经济条件调查。简答:1.时空数据库、时空数据模型有哪几种?理解掌握。时空数据库:记录时空目标的历史数据的数据库,为时态数据库在GIS中的拓展。为全面系统描述空间目标的时空过程,记录空间目标产生、演变、消亡全过程或阶段过程的历史数据非常必要时空数据模型类型:(1)时间附加型:基于关系模型的扩展。1)第一范式模型一个对象的历史过程需要用几个具有时间标记的元组表达。2)非第一范式模型元组可以采用不定长记录和嵌套方式。3)时空复合模型将系统空间分割为若干时空单元,若时空单元发生分裂,则用新增的元组来反映新增的空间单元,时空过程每变化一次,即在关系表中新增一列时间段来表示。(2)时间新维型:该模型提出了三维地理矩阵,以位置、属性、时间分别作为矩阵的行、列和高。又可细分为1)立方体模型:以时间轴为发展变化方向,表达现实世界随时间的演变。2)系列快照模型:将一系列时间片断的快照存储起来,依次来记录系统空间状态的变化过程。3)基态修正模型:是对系列快照模型的改进,即基于“差文件”的思想,选择某个时间的数据状态作为基态作完整记录,然后按预先设定的采样时间间隔,记录其他时刻想对于基态的变化量,依此减少数据的记录量。(3)面向对象型:引入面向对象的思想,把时态信息等同于属性、空间,并增加事件。其结构如Obj:{O-ID,Attr(t),Spatial(t),Temporal(Tv,Td),Actions}Obj,时空对象。O-ID,唯一标识符。Attr(t),随时间变化的非空间属性Spatial(t),随时间变化的空间属性。Temporal(Tv,Td),对象的时态性描述Actions,对象的行为操作描述(4)基于状态和变化的统一模型:对时间和空间语义进行了抽象和形式化,定义了时空数据库中的状态、变化和事件的概念,基于状态和变化的统一的时空数据模型。定义:时空元素时时空立方体范围内最大的共同时空单元;空间实体是在时空立方体范围内一定时间段上不变的空间状态;时空对象由语义上的特征标示自己,与时间和空间状态无关;其变化是关于数据库状态的变化模式:对象域模式、空间域模式、时间域模式2.宗地空间关系?(界址点、界址线在分割时有哪些空间、时间拓扑?)宗地是具有明确界线的封闭多边形,一个宗地包含界址点和界址线两类空间要素。界址线是宗地边界线,界址点是宗地边界上的拐点。界址点和宗地关系:(1)界址点与宗地相交也即是界址点在宗地上;(2)界址点和宗地相离,也即是界址点不在宗地上。界址点只能是某些宗地的节点、而不能和任何宗地有包含关系界址线与宗地存关系:(1)界址线与宗地相交,也即是界址线是宗地的边界的一部分;(2)界址线和宗地相接,实际上:就是宗地与界址线有且只有一个公共界址点(3)界址线和宗地相离,界址线和宗地既不相交,也无公共界址点。界址线只能是宗地的边线,而不能和宗地有交叉关系。当宗地和界址线无公共点或只有—个公共点时,则界址线和宗地无关系,反之则界址线是宗地的一部分。宗地和宗地关系:(1)宗地和宗地邻接,也即宗地和宗地共界址点;(2)宗地和宗地相交,也即宗地和宗地共界址线;第三种是宗地包围宗地,这种情形实际上是含岛宗和岛宗间的一种特殊包围关系。宗地变更的空间过程分析地籍基本空间实体的变更都是以宗地变更为中心进行的。宗地发生变更的同时,界址线、界址点及其相互间的组合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更。宗地变更在满足空间实体拓扑变化的基本特点基础上,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准则就是“土地面积守恒原则”,也就是参与变更的宗地及空隙地的面积总和必须等于经过变更产生的新宗地和空隙地面积之和。(1)(1)、宗地分割在一个宗地产权的转让过程中,会出现一个宗地重新划分成两个新宗地的情形。例如一个权利人的宗地转让给两个权利人,当新的两个权利人各自分摊的面积可以在空间上划分出明确的界线时,这时该宗地就需要分割为两个宗地,这种由一块宗地裂变为多块宗地情形称为宗地分割。经过宗地分割以后,父宗地消亡,产生新的子宗地。如图9-1-2左图所示,宗地A分割为宗地B与宗地C。A和B、C在空间上有包含关系。(2)、宗地合并在宗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会出现多个宗地合并为同一块宗地的情形,例如当一个权利人收购掉与其所在宗地共界址线的宗地时,两块宗地在空间上可以合并为一块宗地,这种由多块宗地合并生成一块宗地的过程就是宗地合并。如图9-1-2右图所示,A宗地和B宗地合并生成C宗地。显然A、B宗地和C宗地在空间上有被包含关系,反过来则是包含关系。(3)、宗地混合分并在城市建设中存在着一次性进行大片征地,进行成片开发的情况,这时会将很多新的宗地变更成新的宗地。这种一次变更过程中多块宗地参与变更,部分宗地分割出一部分与其他宗地进行组合生成一块或者多块宗地,称为宗地的混合分并。(4)、宗地界址调整界址调整一般是宗地权属关系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宗地部分界址线和界址点发生了调整,界址调整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如图9-1-4所示。左图所示宗地A与宗地B为共界址线宗地,宗地A发生的变更是宗地分割,其分割成A1和A2两块宗地,其中一个分割后的界址点位于A与B的公共界址线上。宗地B虽然没有参与分割,但是由于A与B的公共界址线上增加了一个界地址点,为了保持前后面积守恒,则宗地B相应也要加人该界址点。这样实际上也发生了变更,宗地发生的这种变更就是一种界址调整。变更过程的父子宗地继承关系为:B与C为相交关系,A与A1、A2为包含关系。3从地籍调查角度阐述农地确权过程(权属调查、地籍测量)。针对城市房屋、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是以权属调查为核心,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等基本状况,满足土地登记需要。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项内容。(1)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范围的调查。它是针对土地使用者的登记申请,对申请者的宗地位置(坐标、四至)、界线、用途等进行实地核实、记录,并经土地使用引认定,为地籍测量、权属审核、登记发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凭证。(2)地籍测量地籍测量是在权属调查基础上运用测绘科学技术测定界址线的位置、计算面积、绘制地籍图,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为地籍管理服务。农村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重要任务。农村土地调查以查清土地利用状况为宗旨,以提供客观的、真实的土地基础图件和数据为首要目标,为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和经济发展服务。农村土地调查以县为基本调查单位,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查清县级的土地利用状况,并以此为基础,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全国的土地利用状况。1)调查范围农村土地调查覆盖完整的调查区域,其中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依据《规程》规定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划分要求,按单一地类图斑调查。以外的其他土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进行细化调查。2)调查任务(1)土地权属调查(2)地类调查(3)基本农田调查(4)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5)统计汇总(6)文字报告编写(7)统一时点变更3)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两部分。4)权属调查调查单元是宗地。凡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土地为一宗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1)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2)查清国有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3)查清公路、铁路、河流的权属状况(4)查清其他地类的国有、集体权属性质5)地类调查以航空或航天遥感正射影像图(DOM)为调查底图,充分利用已有的调查成果等资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按照实地现状对地类及其界线的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的主要工作为城镇地籍调查(以下简称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指依照国家的相关法规,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一项集行政,技术于一体的工作。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地籍调查通常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初始地籍调查是初始土地登记前的区域性普遍调查。变更地籍调查是在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时利用初始地籍调查成果对变更宗地的调查,是地籍管理的日常性工作。初始地籍调查是土地初始登记前的区域性普遍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一般要求在无城镇地籍资料或地籍资料比较散乱,严重缺乏、陈旧的城镇,开展初始地籍调查工作。而对已完成初始城镇地籍调查的地区,需要进行地籍更新调查,即变更地籍调查。1)城镇土地调查内容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土地权属调查指通过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的界线的调查,在现场依规定程序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地类),填写地籍调查表。地籍测量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地籍测量的内容包括:地籍控制测量,地籍细部测量。地籍细部测量是依照在权属调查时经依法调整程序取得的宗地界址,及相关不动产的位置关系、用途等结果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准确测定上述调查的内容及相关地籍要素,最终形成地籍图和宗地图,相对应的数据成果为土地登记等地籍管理需要提供依据。2)调查范围城镇地籍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确定的范围相互衔接。其中城市的范围是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建制镇是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由于城镇土地利用率高、建筑物密集、土地价值高等因素,对城镇地籍测量的精度要求也比较高,城镇地籍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3)调查单元调查单元是宗地。凡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称为宗地。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大型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或被道路、围墙等明显线状地物分割成单一地类的地块应独立分宗。难以调处的争议土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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