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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包服务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2012年月日合同签署地:中国·2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确认:一.甲、乙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或彼此之间须承担任何连带经济责任。二.乙方属合法的经济实体,有独立签订履行本协议能力。三.乙方不得代表甲方从事任何民事商务活动,不得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进行业务活动。四.协议主要内容为乙方为甲方的新增无线固话及宽带业务销售。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专职人员”是指乙方为完成双方所约定的业务而委派的工作人员,该人员应当为乙方员工。2.“服务标准”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载明以下内容的合同附件:外包所涉及的岗位、岗位胜任能力资格要求、建议的专职人员数量、建议的工资标准等内容。3.“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战争、恐怖行动、内乱、暴乱、封锁或禁运、火灾、爆炸、流行疾病、洪水、风暴。4.“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就其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纪律管理、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等方面依法制定的规范性准则。第二条协议期限1.本协议有效期自2012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2.本协议期满时,协议双方如需延期,双方可经协商续约。3第三条合作形式甲乙双方就TD-无线固话和宽带业务的营销进行合作,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并达到甲方服务标准(详细标准见附件),合作内容包括:1.乙方负责营销及装维团队人员管理以及组建工作。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的建立、人员招募、团队组建、入职培训、日常考核、离职面谈等工作,通过专业的人员管理工作来进行营销团队的业绩提升。2.乙方负责管理TD-无线固话、有线固话和宽带渠道(TD-无线固话推广及其他社会渠道)专项营销及装维工作的推进,解决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责任部门协调及跟踪,负责销量提升和每月销量分析、评估工作。3.甲方根据乙方管理销售及装维团队带来的销售收入与乙方进行结算。第四条代理费结算1、乙方负责管理的TD-无线固话和宽带业务结算办法和代理费提成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1)TD-无线固话代理费的结算方式,以每月实际签收量为准,根据发展区域不同,代理费结算标准:首次放号酬金为元/部,月销售量达到部及以上,放号酬金另行增加元;月销售在部及以上时,达量奖元/部,月销售量在部及以上时,达量奖元/部;话费分成比例%,话费分成时限为个月。(2)光纤宽带的代理费的结算标准为:元/部。(3)新时速宽带的代理费结算标准为:元/部。2、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获取代理费时,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制度要求的正规发票。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除本协议其他规定以外,甲方还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或甲方内部政策变化,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2.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有关法律纠纷,甲方有责任与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对外解决有关问题。43.甲方按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4.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协议内容。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除本协议其他规定以外,乙方还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协议完成约定的基本业务量客户的维系工作。2.在业务外包过程中,如出现有关法律上纠纷,乙方有责任与甲方共同协商,一致对外解决有关问题。3.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本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第七条免责条款1.乙方承认本办议条款符合国家法律及行业法规,对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效力及合法性不持异议。2.本协议项下的条款部分或全部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时,甲方负责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事宜。第八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之规定限期向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当限期届满时违约方仍未按协议履约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目下的一切权利、义务随之而丧失。2.如在经营中构成侵害对方声誉的,视为违约,被侵害方有权终止本协议。3.任何一方对对方违约行为的任何宽限,均不应视为放弃对方的追究及索赔,也不应视为对该等违约行为的认可。4.甲方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未能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向乙方支付佣金。2)协议期内,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3)甲方因不能兑现相应权利和义务而影响本协议执行。5.乙方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协议期内,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2)乙方因不能兑现相应权利和义务而影响本协议执行。5第九条不可抗力1.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本协议自行中止,直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之日起恢复执行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因此而顺延。2.不可抗力发生的一方应当尽快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第十条协议终止1.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1)本协议期限届满;2)甲、乙双方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协议;3)因甲方上级部门统一调整协议条款,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按新协议条款签署新协议;4)本协议项目下的条款内容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而导致本协议完全无法执行时提前终止。5)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2.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在30天内办理清算手椟。第十一条其它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由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且协商不成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3.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并经双方签章后,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业务外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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