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汕头市丰泽庄东豪华府销售方案2商品房销售方案东豪华府开发商企业名称(公章):汕头市东豪投资有限公司填报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备案机关(公章):3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项目建筑进度-------------------------------------------------7三、预售资金监管情况---------------------------------------------7四、项目销售计划和销售方式、销售价格及价格调整方式及幅度---------8五、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8六、附件1)、商品住房项目发售计划申报表2)、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预订协议书范本5)、《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6)、商品房销售面积表7)、业主临时管理规约4一、项目基本情况1、位置、建筑结构、公建配套我司开发建设位于汕头市龙湖36街区丰泽庄“东豪华府”第1、2幢商品房项目,实用地面积为7185.26㎡(10.778亩);国有土地证号:[汕国用(2011)第72002143号];土地用途:商业及住宅;容积率:3.858;绿地率:30.6%;停车率:20.6%。该项目经市城乡规划局核准建设2幢商住楼(含地下室二层),1幢13-22层、1幢23层,总建筑面积4255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0587㎡,计346套;商铺建筑面积1203㎡,计11套;地下室及配套建筑面积10396㎡;架空层建筑面积299㎡;消防控制中心16㎡及物业管理用房53㎡(位置在第2幢首层)。区内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方式,车辆实行智能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本项目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地下:-2层;地上:13-23层;建筑高度:1幢首层层高5.8米,标准层层高3.0米,建筑物总高度71.3米;2幢首层层高5.0米,标准层层高3.0米,建筑物总高度74.3米。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包括:配电房、垃圾收集间、生活水池及水泵房、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物业管理用房设施)属全体业主共有;未售车位所有权及20个社会公共车位收益权属我司所有。(公共部分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及位置详见规划批准的首层及地下室图纸)2、建筑及装饰标准(1)建筑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及防震设计规范》进行结构设计,八度抗震设防,并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5(2)建筑层高:住宅首层层高5.8米,住宅标准层层高均为3.0米。(3)外墙主体贴饰面砖。(4)住宅室内内隔墙由用户自理,内墙面为水泥石灰砂浆批挡,天棚为原砼梁、板纹平点补本色水泥腻子,室内不刷涂料。(5)住宅门窗采用铝合金玻璃门窗,分户外门为乙级防火门,铺面配铝合金玻璃组合门窗。(6)住宅、铺面地面为砼随捣随椤平;电梯前室内地面贴花岗岩石板,墙面贴饰面砖;消防疏散楼梯间地面贴花岗岩石板;铺面、住宅的厕所预留排粪孔。(7)露台用户只有使用权,不得随意搭建,房地产权证中没有体现。(8)达到国家建筑安全标准的露台、外窗、阳台不设窗花或防护罩。业主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外观,如业主需要自行安装外窗及阳台防护设施的,必须按统一样式进行安装——外窗防护采用不锈钢内窗花;阳台防护采用隐形防护罩。3、其他配套方面:(1)室内水电水:小区统一二次供水,水源接至入户门内,其户内管网由用户自理。电:住宅安装10(40)A电表一个,电源接至入户门内;铺面安装20(80)A电表一个。室内电线及灯具由用户自理。(2)有线电视及电话线、网络线接至管道井内(各层平台预留接口),由用户按使用要求自行申请安装。(3)上天面梯间不准封门,应确保畅通并不得改动。6(4)露台变形缝及两侧各一米范围不得使用,不得作任何改动。(5)小区统一安装煤气管道,接至厨房。(6)电子对讲安装至室内进户门边。4、安防系统:(1)消防系统:严格执行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汕公消审[2011]第0076号)意见,小区内设置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面;地下室停车场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2)智能安防体系:实施小区封闭式物业管理,24小时保安服务,公共部位设置电子监控系统,小区内围墙设红外线防盗系统。车辆进出口设感应磁卡刀闸,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梯间设不锈钢对讲防盗门。5、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1)目前工程形象进度,本项目第1、2幢主体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已完成80%以上工程量,已符合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现申请1、2幢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总建筑面积31899.55㎡,套内面积24868.96㎡,共计357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0691.4㎡,套内建筑面积23699.01㎡,计346套;商铺建筑面积1208.15㎡,套内建筑面积1169.95㎡,计11套。)(2)预售分层平面图,详见规划批准建筑施工图。6、交房时间:定于2013年12月28日前交房。7、付款方法:(1)一次性付款;(2)按揭付款7二、项目建筑进度1、桩基础工程2011年9月28日开工至2012年1月15日完成2、基础地下室工程2012年3月12日开工至2012年6月29日完成3、主体工程2012年5月25日开工至2012年12月20日完成4、装修工程2012年10月15日开工至2013年7月30日完成5、水电工程2012年4月12日开工至2013年9月30日完成6、围栏工程2013年8月20日开工至2013年10月20日完成7、区内道路工程2013年8月15日开工至2013年10月15日完成8、园林绿化工程2013年8月15日开工至2013年10月30日完成9、煤气管道工程及其他2013年3月15日开工至2013年10月30日完成三、预售资金监管情况我司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和《汕头市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我司已与中国建设8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龙湖土地房产交易管理所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账号:44001650901053008875。四、项目销售计划和销售方式、销售价格及价格调整方式及幅度我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和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在项目取得汕头市房管局核发的《汕头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将该楼盘的可售商品房由我司在汕头市金砂路190号帝豪花园一幢首层113-114号展销中心自行公开发售,并将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方案原件等信息在现场显眼位置进行公示,悬挂《汕头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人预定商品房10天内签订《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房款和税费,我司将严格按照本方案申报的价格范围,做到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在商品房销售方案申报的调价幅度范围内进行自行销售。为了促进销售,我司将该商品房项目销售价格的调价幅度定正为0、负为25﹪。五、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1、我司将以汕头市房管局推广的《汕头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汕头市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在购房人签订《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签发上述两书,并认真按照《汕头市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有关规定做好保修服务工作。该项目的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由汕头市东豪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如汕头市东豪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解散等清9算情况发生,将由汕头市中信帝豪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替其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2、住房节能措施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施工:我们的设计依据是《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20-2OO6。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当地实施细则,外墙材种类:采用蒸压灰砂空心砖;屋面(墙体)主要隔热材料采用保温板;门窗为玻璃普通铝合金门窗。六、附件1)、商品住房项目发售计划申报表2)、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认购协议书范本5)、《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6)、商品房销售面积表7)、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汕头市东豪投资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10特别提示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的商品房,不得进行预(销)售或变相预(销)售,不得进行认购或变相认购。二、签署认购书前,卖方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供买方查阅并作解答,买方可要求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及其补充协议式样文本作为认购书附件: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旧城改造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3、《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4、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5、商品房项目的《销售方案》、《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范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范本。汕头市商品房认购书卖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买方:【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第一条买方自愿认购卖方开发建设的【现定名】【暂定名】项目的第栋号房(以下称“本房地产”),用途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面积为【预售测绘面积】【竣工测绘面积】。第二条本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11人民币元。第三条买方愿意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款。买方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价款可以向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4、其他方式:。以上各种付款方式对应的具体约定:第四条签订本认购书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称“买卖合同”)后,买方已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第五条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应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旦签订,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若买卖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本认购书的效力自行终止,卖方可将本房地产另行出售。如因买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买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已付定金。第六条本认购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径解决。第七条本认购书自买卖双方签订时起生效。本认购书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代理机构执份。卖方(签章):买方(签章):代理机构(签章):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经纪人员(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2《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1、本补充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内容如与相应的《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2、非商品住宅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内容参照商品住宅的约定。3、为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保障小区的整体美观,楼房墙体外立面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小区的地下室停车库为出卖人所有,车位由出卖人通过出售的方式转让其权属给买受人,出卖人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将车位按住宅1:1的比例销售。本项目地下室未售车位所有权及20个车位被规划为社会公共停车位的收益权属本项目开发商所有。4、根据房地产测绘机构预算,该商品房的阳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本商品房预售建筑面积除阳台面积外的其它部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甲乙双方约定在交房结算时以此建筑面积单价为结算单价,结算面积以房地产测绘机构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价款多退少补。但在交房时如因政府部门测绘面积计算口径调整,因阳台进深超过1.8米部分计算与预测不一致而产生该商品房阳台面积增加的,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阳台增加部分面积的房款,甲方不以此为由单方提出退房要求,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退房。据此,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具体方式结算:阳台面积按本款约定的面积结算,不再另行结算阳台部位的面积及价款;其它部位面积按本款约定的建筑面积
本文标题:东豪华府销售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7819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