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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各类岗位基本工作职责(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摘录)教师岗位基本工作职责一、教授二级岗位职责聘任二级岗位的教授,应完成教授岗位的基本职责任务,同时履行以下岗位职责:1.负责或协助院士负责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提升本学科的学术水平及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学术影响力;2.完成教授基本岗位职责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高水平博士、硕士研究生;3.指导并组织本学科的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研究,出高水平研究成果;4.负责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有稳定的以本人为核心的学术群体,培养高层次后备人才;5.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组织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与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渠道。二、教授三级岗位职责聘任三级岗位的教授,应完成教授岗位的基本职责任务,同时履行以下岗位职责:1.指导并组织本学科的科研工作,作为骨干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研究,或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出高水平成果;2.完成教授基本岗位职责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高水平博士、硕士研究生;3.负责或协助负责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4.负责或协助负责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有稳定的以本人为核心的学术群体,培养高层次后备人才和学术骨干;5.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组织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与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渠道。三、教授四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三年聘期)(一)教授四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包括教学及人才培养、科研及学术成果、学科专业建设及其他工作等方面。1.教学及人才培养(1)服从学校和学院(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至少系统独立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2)承担本科生学务指导工作;指导本科生的实验、课程设计、生产(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不含无本科专业的通识教育课、基础课,下同);(3)有博士点、硕士点的学科,指导博士生、硕士生的学习(若生源充足,每学年至少招收一名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4)主持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含学校立项网络课程课件建设项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下同),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材奖(参编者);或指导(个人指导或作为指导小组负责人)的学生在全国(由教育部等中央部委组织)各类竞赛(大学生“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中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励;2.科研及学术成果(达到下列八项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1)在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2)主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或被《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1篇,或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权威期刊(A类、B类)发表论文1篇;(3)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地质调查优秀图幅(前五名),或作为第一获奖人获三等奖;(4)作为骨干成员(前五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攻关)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子项目;或作为骨干成员(前三名)承担地质调查项目、重大横向项目(单项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5)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科研项目(不含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项目均有经费资助);(6)主持部委或省市纵向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经费15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2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单项经费1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2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经费25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4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单项经费5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10万元以上);(7)课题研究成果或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的规划、咨询、政策建言,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且作为决策依据,产生良好效益(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8)承担社会服务工作,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个人在聘期内(三年)为学校创收(纯收益)达到90万元以上。3.学科专业建设及其他工作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协助学院、系(教学部)指导本学科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单位)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和学院(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二)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指专职从事通识教育课、基础课及艺术类教学的教师,下同),对以上教授四级岗位基本职责作如下补充规定:1.教学及人才培养完成上述规定的教学研究及人才培养任务,其中每学年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160学时(指实际授课学时)。2.科研及学术成果(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属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2)主编、副主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或被《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1篇,或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权威期刊(A类、B类)发表论文1篇;(3)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地质调查优秀图幅及以上级别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前三名);(4)主持或作为前两名承担部委或省市纵向科研项目(有经费资助);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经费10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1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单项经费2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4万元以上);(三)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对以上教授四级岗位基本岗位作如下补充规定:1.教学及人才培养(1)每学年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其中本人讲授32学时以上);其他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可适当放宽要求。(2)有博士点、硕士点的学科,指导博士生、硕士生的学习(若生源充足,每学年至少招收一名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2.科研及学术成果(达到下列七项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1)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2篇及以上(其中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权威期刊(A类、B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主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可视同1篇高水平论文);(2)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地质调查优秀图幅(前三名),或作为第一获奖人获三等奖;(3)作为骨干成员(前三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攻关)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子项目;或作为前两名承担地质调查项目、重大横向项目(单项经费100万元以上);(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科研项目(不含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项目均有经费资助);(5)主持部委或省市纵向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经费30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5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单项经费5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10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经费40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6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单项位经费10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20万元以上);(6)课题研究成果或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的规划、咨询、政策建言,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且作为决策依据,产生良好效益(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7)承担社会服务工作,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个人在聘期内(三年)为学校创收(纯收益)达到90万元以上。四、副教授七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三年聘期)(一)副教授七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包括教学及人才培养、科研及学术成果、学科专业建设及其他工作等方面。1.教学及人才培养(1)服从学校和学院(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至少系统独立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2)承担本科生学务指导工作;指导本科生的实验、课程设计、生产(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不含无本科专业的通识教育课、基础课,下同);(3)有硕士点的学科,指导硕士生的学习(若生源充足,每学年至少招收一名硕士研究生);(4)主持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或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获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前三名),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材奖(参编者);或作为骨干成员(前三名)指导的学生在全国(由教育部等中央部委组织)各类竞赛(大学生“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中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科研及学术成果(达到下列八项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属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2)主编、副主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或被《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1篇,或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权威期刊(A类、B类)发表论文1篇;(3)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地质调查优秀图幅及以上级别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前三名);(4)作为骨干成员(前七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攻关)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子项目;或作为骨干成员(前五名)参加地质调查项目、重大横向项目(单项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5)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前三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科研项目(不含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或主持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项目均有经费资助);(6)主持部委或省市纵向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经费5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有经费资助));或主持横向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经费15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2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单项经费2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4万元以上);(7)课题研究成果或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的规划、咨询、政策建言,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且作为决策依据,产生良好效益(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8)承担社会服务工作,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个人在聘期内(三年)为学校创收(纯收益)达到60万元以上。3.学科专业建设及其他工作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主持或参与并协助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参与并协助指导本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积极开展和参与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单位)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和学院(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二)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指专职从事通识教育课、基础课及艺术类教学的教师,下同),对以上副教授七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作如下补充规定:1.教学及人才培养完成上述规定的教学研究及人才培养任务,其中每学年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160学时(指实际授课学时)。2.科研及学术成果(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2)主编、副主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或在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学术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1篇,或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权威期刊(A类、B类)发表论文1篇;(3)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有获奖证书);(4)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前三名)承担部委或省市纵向科研项目(有经费资助);或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级别(不含校级)科研项目(可不要求经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经费6万元以上或累计经费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单项经费1万元以上或累计经
本文标题:中国地质大学各类岗位基本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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