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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综合销售服务全程代理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合肥世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B座10楼电话:电话:0551-5633800传真:传真:0551-563380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梁兴安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2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甲方就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营销策划、市场调研、销售代理等事宜达成本合同,双方恪守信用,共同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第一条全程独家销售代理之物业受托物业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1.1受托物业位置:位于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可销售建筑面积共约24万平方米,计划分3期销售。1.2受托物业类型:□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洋房□商铺□写字楼□车位□其他:1.3受托物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受托代理销售的物业为目前及未来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8万平方米,具体详细之《委托销售代理房号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于取得预(现)售许可证后的3日内(必须在开盘日前)提供给乙方(若本项目物业分批开盘,则分批提交),以保证销售目标的顺利完成。若本项目可售物业全部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则可以《房号表》替代《委托销售代理房号明细表》。1.4甲方关系客户甲方关系客户:指未经乙方接待登记,直接与甲方洽谈;或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人员协助接待的客户。若乙方接待后才提出是甲方关系客户的,仍视作乙方客户。甲方每阶段推售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人员协助接待的甲方关系客户。甲方关系客户须经甲方总经理签字确认。甲方的关系客户比例应控制在本合约甲方委托乙方实际可售销售单位套数比例的5%之内,该部分关系客户成交单位代理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代理费的进行结算。甲方关系客户成交比例将记入乙方已完成的实际销售率/销售目标中。第二条本合同服务期限2.1起始日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2.2终止日期:在所代理销售之物业取得第一张《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自本项目首批物业开盘日本项目全部委托物业整体销售率达到95%,或最后一批推出单位开盘满12个月。具体撤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2.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3.1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3.1.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3.1.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法律权利及行为能力。3.2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3.2.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3.2.2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法律权利及行为能力。第四条双方权责4.1甲方权责:4.1.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开盘日前,甲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楼盘销售百问》、对外委托销售代理证明相关文件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及合法并承担上述资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4.1.2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做出处罚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及策划人员进行更换。2)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专案小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体营销策略、房号销控方案建议、价格方案建议、各类促销方案等须经甲方同意书面签字后方可实施。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价格方案建议确定本项目最终价目表和营销方式。3)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4)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45)甲方有权对购房客户给予折扣优惠,甲方享有对违约客户的定金没收权。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4.1.3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短信宣传费、广告、售楼资料及售楼处的电话初装费、水电费、固定电话通讯费、ADSL网络开户费等日常费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方案建议委托上述相关单位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售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为客户提供看楼的交通工具。负责现场甲、乙双方需要协调的各类工作事宜。4.1.4甲方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销售代理服务费、奖金等相关费用。若逾期支付,则按拖欠金额每日1‰的标准追加支付滞纳金。若甲方延迟支付乙方服务报酬超过一个月,乙方将调整现场销售人员,并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甲方后撤场,甲方仍须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阶段的服务费及相关费用。4.1.5甲方委派专人负责收取客户定金(含诚意金、VIP卡费用、正式定金)、购房款(首期款、银行贷款)等一切购房款项,甲方与客户直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乙方协助办理相关的购房手续。在本合同期内,本项目所有营销宣传资料,包括售楼资料、媒体广告、有关本项目网页、展销会宣传品、各种载体广告牌等,均注明:“策划及销售代理:世联地产”字样。4.1.6因买卖合同纠纷、房屋质量、房屋产权抵押、房屋交付等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乙方给予配合。4.1.7若甲方希望对乙方表现优秀的项目组全体或单个成员给予代理费之外的现金奖励,应当将奖金先行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通过内部的薪酬管理体系下发奖金。4.1.8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等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乙方,甲方在本项目范围内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乙方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交的策划工作报告及成果公开发表或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如设计院、广告公司等)以外的第三方。4.2乙方权责:错误!未找到引用源。4.2.1乙方具备芜湖市的房地产交易代理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乙方采取的销售手段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4.2.2乙方的服务内容:为本项目全程提供综合的销售服务。(一)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服务5(1)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乙方成立专门工作组全面跟进项目规划及设计工作,参与项目方案讨论及设计评标等工作。根据项目进度及甲方工作计划,形成例会制度,乙方专案工作组参加本项目例会及工作讨论,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反馈,也可应甲方需要参加本项目相关的不定期的讨论。(2)从策划和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访谈、销售推广研究,向甲方提报项目市场、客户调研报告,产品定位和产品解决方案的客户反馈和修订建议,项目销售及推广策略。《营销策略总纲》经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执行和实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3)乙方负责制定项目的整体营销推广策略、销售节奏安排、价格策略、内部认筹方案,开盘方案,推广活动及项目包装方案等重要策略,经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执行和实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4)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乙方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并负责落实、执行各项推广计划,并对广告和推广的效果进行监测和反馈,根据反馈实际情况及时对营销推广策略进行调整和提报;以上计划的提报周期为:年度、半年、季度、月度。(5)乙方指定专职策划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负责推广计划和营销活动的落实和执行,对推广中的广告设计、活动创意等策划事务提报建议并协助甲方进行过程质量监督和管理;(6)乙方负责日常定期的市场调研、竞争产品跟踪研究和客户访谈,根据市场反应、销售状况及成交客户分析,每月提交项目分析及总结报告、阶段销售推广建议。(7)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指派的其他单位的工作进行配合和指导,协助甲方对其他单位进行协调管理,以保障其工作的效果和质量。(二)销售前台代理服务。(8)在正式驻场前一个月,乙方组建本项目的销售团队,统筹本项目营销工作。销售项目经理常驻销售现场,并从乙方现有销售队伍中抽调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物业销售经验的优秀销售人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销售团队常驻销售现场,专门负责本项目销售工作,隶属经营部的销售总监定期巡盘检查,乙方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足够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在销售淡期(例如:春节前后)和销售空挡期(例如:前一期物业销售达到95%销售率后,后一期还有3个月以上时间才能发售)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驻场人员。(9)在乙方正式进场销售之前,乙方负责完成对本项目销售团队的培训,并建立项目销售管理制度。(10)销售现场管理:乙方代表甲方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维持销售现场销售秩序。6(11)客户接洽:乙方代表甲方接洽客户、市调人员以及交流参观人员。(12)客户信息管理:乙方负责收集来电、来访、成交客户信息,录入明源系统,建立来电、来访、成交客户档案,并定期移交甲方,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13)前期客户积累:项目正式开盘前,乙方代表甲方进行项目推广及客户积累,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完成客户登记的相关工作。(14)签订认购书:项目正式开盘后,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客户签订《认购书》的同时交纳定金,认购行为按照事先制订的认购流程严格执行。(15)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催促购房客户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约,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市商品房买卖预(现)售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催促购房客户交纳楼款,完成甲乙双方确认的签约指标,协助客户在签约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签约行为按照事先制订的签约流程严格执行。(16)乙方负责管理房号销控表,在自有销售渠道范围内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17)收集客户按揭贷款资料:乙方负责收集客户办理按揭贷款资料,并将上述全部资料转移至办理按揭贷款的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三)销售后台事务管理服务(18)配合销售前台完成认购及签约环节;(19)乙方负责认购前根据销控表进行房号确认;(20)协助甲方办理物业交付、业主产权证办理的4.2.3乙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1)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乙方项目部从业人员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若因乙方人员无资质原因造成项目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确认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任何修改。3)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认可的价格销售本项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4)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员工辞职情形除外)。若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项目的销售工作或产生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应予以满足。75)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售楼过程中如有因乙方对客户的欺骗、欺诈等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6)乙方承接甲方项目销售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7)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双方确认的推广销售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8)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反馈
本文标题:世联_合肥世联综合销售服务全程代理合同_16页_独家销售_服务期限_双方权责_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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