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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封贡体系国家的出现,是人类历史由野蛮而进入文明的标志。而自从有了国家,人类活动便多了一项内容,那就是进行国家间的交往,处理国家间的关系。当人类历史步入公元16世纪时,环视世界,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世界上并存着三大国际关系体系,即东亚封贡体系、穆斯林世界和欧洲秩序。以中国为主导的封贡体系,作为一种东亚世界的国际秩序,历史是最为悠久的,其背后的文化内涵,也是最为丰富和深刻的。从前提来说,封贡体系下的国家关系是以和平外交为基础的。这首先体现在朱元璋对蒙元武力扩张政策的拨乱反正上。公元1369年,朱元璋颁布《皇明祖训》以劝诫后世子孙不可随意对外兴兵:“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紧接着,朱元璋便在这份文件后面开列了15个“不征之国”。这些国家是朝鲜、日本、大琉球、小琉球、安南、真腊国(柬埔寨)、暹罗(古代泰国)、占城国、苏门答腊、西洋(西洋国、东印度海岸和霍尔木兹)、爪哇国、湓亨国(在马来半岛上)、白花国(具体所指不详)、室利佛逝(三佛齐国)和浡泥国。这些国家,几乎都受到过蒙元军队的侵略,因此,朱元璋的拨乱反正的意图是明显的。在政治上,封贡体系内国家间的基本关系是册封和被册封,朝贡和被朝贡的关系,同时也有同盟的性质。在本质上,这种关系虽然仍然是不平等的国家关系,但是,这种不平等不是建立武力征服的基础上的。这在国际关系史上,恐怕也是罕见的。在中国皇帝看来,这种关系是通过向四夷番邦传播高度繁荣的儒家文化实现的。中国对这些国家负有“加惠四海,视民同仁”的道义责任。而万邦来朝的兴隆的政治局面,体现了天朝上国“全抚天下,休养生息,以治以教,仁声义问,薄极照临,四方万国,奔走臣服,充凑于廷”的统治威力。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崇尚儒家礼乐教化并处于中原王朝统治之外的夷狄之国的统治者,对充当名义上的臣仆和藩属也是甘之如饴,因为通过付出向中央帝国进贡方物的简单代价,就可以获得与天朝互通贸易、学习并吸取儒家先进文化的实惠。在经济上,封贡体系下的东亚诸国,都从中国获得了贸易的实惠,其国家的经济得到了繁荣和发展。封贡体系下的进贡,主要是一种礼仪上的形式。而经济上的封贡贸易往来,才是维系封贡关系的一个重要纽带,并因此而形成了一个东亚贸易圈。封贡贸易有两层含义。一个是由于明朝实行海禁政策,以至封贡各国,只能在封贡体系下与中国进行贸易;另一个是由于前一个原因,封贡贸易是政府间的贸易,在伴随着海禁政策的封贡体系下,民间贸易难以开展。封贡贸易的运作的基本模式是:明朝政府遣使到海外诸国颁赐天朝正朔,邀其入朝进贡,而后明朝政府对封贡国的正贡进行回赐,其附载货物则有官方出价收买或者由贡使自行出售。由于回赐往往多于进贡,竟然造成了一些国家不顾明朝规定贡期的限制,一再越分进贡。在文化上,封贡体系促进了中国向东亚诸国的文化输出,并进而形成了东亚文化圈。东亚文化圈的概念,最早是由日本学者西岛定生提出的。东亚文化圈中的文化要素是:汉字、儒学、佛教和中华典章制度(律令制度)。在东亚诸国中,汉字是国家的正式文字,儒学是国家的官方意识形态,佛教自中国东渐,朝鲜、日本之国家制度深受中华影响,至今不绝。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封贡体系兼备有政治、经济和文化三重意义。封贡制度,是一种以经济、文化交流达成政治目的的特殊体制。政治上,中华正朔得到了东亚诸国的承认,经济上,东亚诸国从富庶的中国那里获取了贸易的实惠。文化上,在儒家文化的教化下,东亚诸国纷纷从奴隶制国家进入封建制国家的序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这是东亚国家交往的一种常态。这种封贡体系下的常态一直持续到了公元1840年才开始有所松动,而封贡体系的彻底崩溃,则是在中日甲午战争之后。
本文标题:东亚封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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