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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章节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第一章总论本章章节第一节经济法概述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百海量免费资料,会计从业考试,官方QQ群: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第四节经济仲裁与诉讼【基本要求】(一)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二)掌握经济法主体资格(三)掌握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四)掌握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五)熟悉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六)熟悉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及权利和义务本章历年分值与2015年分值预测2012年单选:1分,多选:0分,判断:1分,合计:2分.2013年单选:4分,多选:4分,判断:1分,合计:9分.2014年单选:3分,多选:4分,判断:1分,合计:8分.2015年预测分值10分左右。第一节经济法概述本节预测考点共一个:经济法的渊源重要考点一、经济法的渊源(常考考点)【例题·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C.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支付结算办法》【正确答案】B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群:318549896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人大制定内容根本一般法律全国……条例地方……条例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1+3立法结构人大及人大常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1+3)本节预测考点共两个:经济法主体的分类经济法主体权利与义务重要考点一: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常考考点)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重点)分为:宏观调控主体和市场规制主体。(1)宏观调控主体可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调控主体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规制主体包括: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多选题)受控主体或受制主体包括: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关注】①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调的与被调的,规制与被规制的地位不平等)前者占主导。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②经济的调控主体并不都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人大)③政府的职能部门并非都是调控主体(看职能)(职能部门≠调控主体)④社会团体本身并不直接具有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职能,并不属于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社会团体——无职能不属调制主体)重要考点二:经济法主体权利与义务(常考考点)(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调制权法定)(职权法定)1、宏观调控权:(财金计划调控权)财政调控权、金融调控权、计划调控权2、市场规制权:(两反一消规制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关注】调制权——职权法定3、调制权的分配(立法权分享,执法权独享)(二)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1.贯彻法定原则2.依法调控和规制,3.不弃权(三)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市场对策权)市场对策权的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竞争权——公平竞争与正当竞争;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本节预测考点共四个: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代理重要考点一: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例题·多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附条件条件的条件附期限行为固定性【关注】不当阻止成就,视为成就。不当促成,视为不成就。将来性约定性不合法性不得附的条件相违背违公益违法性人大制定A.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C.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答案】AC重要考点二:无效的民事行为(必考点)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4)恶意串通(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图示一:图示二: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合同——效力待合法与年龄、智力状况相当其他行为要代理要同意有效有效自为——无效纯受益——有效与年龄、智力状况相当纯受益——有效合同——效力待定无效有效2.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自始无效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恢复原状。(2)赔偿损失。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4)其他制裁。【例题·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A.不满十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C.甲公司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公司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正确答案】ACD重要考点三: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必考点)重大误解【例题·多选题】以下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其中正确的是()。A.该行为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B.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则该行为视同有效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C.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D.如果自行为成立时起第2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正确答案】ABD重要考点四:代理(常考点)(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特征:代理具有如下的特征:第一,名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权限: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第三,后果: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二)代理的适用范围(三)代理的种类可变更可撤销种类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撤销权撤销后后果利用对方无经验、明显违反公平合同可撤销、单方则无效欺诈害国无效、欺诈害他可撤销撤销权主体撤销权期限欺诈:受害方,显失公平:双方知道之日+1年(固定、法院可主动)不撤销,仍有效。已撤销,自始无效内容、意思、过失、损失较大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四)代理权的行使(五)无权代理图示一:图示二:表见代理的情形有:无权代理滥用代理权双方代理恶意串通本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终止后代理有损害要赔有损害要赔串通者连带效力待定合同表见代理与相对人为民事行为无权代理相对人主观善意表面上看有代理权实质主观要求客观要求行为要求对本人效果本人要承担有权代理后果本人承担后,可向行为人追偿自己代理①(表示授权,但未授权)②(表面上看有授权)(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③代理授权不明;④(违反被代理人+第三人无过失相信)⑤(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第三人无过失相信)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答案】A第四节经济仲裁与诉讼本节预测考点共五个:仲裁民事诉讼管辖一审、二审程序简易程序适用诉讼时效重要考点一:仲裁(理解15句话)(必考点)(一)仲裁的概念(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自愿+书面协议)2、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机构本身独立+机构行为独立)(不属行政机关、其他仲裁机构)(理解识记要诀:仲裁突出独立性,两不隶属要记清。)3、一裁终局原则。裁决——要服从——不再起诉、不再仲裁(理解识记要诀:裁决具备终局力,双方服从不能急)(三)《仲裁法》的适用范围适用:平合关系+平财关系不适用:人身+行政+劳动(四)仲裁协议(书面)仲裁协议应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有意思)(2)仲裁事项;(有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有委员会)(有意思、有事项、有委员会)仲裁协议的效力(1)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撤销;(2)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3)对于仲裁组织来说,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以上三项:两个约束,一个排除)【例题·判断题】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答案】√(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原则(重点)协议——独立于合同——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依然有效——争议解决条款仲裁协议的效力的认定仲裁协议独立原则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超范围)(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能力)(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有胁迫)【关注】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判断题)(事项无约定——可补充——不补充才无效)应诉管辖:有协议——一方起诉——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提出有协议——法院无管辖权——而另一方没提出有协议——视为双方放弃协议——法院继续审理应诉管辖有仲裁协议双方无起诉权法院无管辖权一方偏偏起诉另一方应诉提出有仲裁协议首次开庭前——有无提出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独立于合同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依然有效争议解决条款原因【例题·单选题】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仲裁协议有效,法院驳回甲的起诉B.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继续审理C.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D.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答案】D(五)仲裁程序1.仲裁申请和受理。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协议+有请求+属范围)2.仲裁庭的组成。双方各选一名,双方共选一名(首席)裁决作出:有多数意见——少数服从多数,无多数意见——看首席(两种意见看多数,三种意见看首席)3.仲裁裁决。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开庭不公开(原则上)双方协议时——可不开庭公开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可和解,可调解)裁决书——作出生效【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B.仲裁一律公开进行C.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D.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答案】AC重要考点二:诉讼(必考点)(有新增内容)(一)诉讼的概念(二)民事诉讼管辖1、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015年新增)(合伙——无办事机构——被告注册地法院)(不在一个辖区——被告住所地法院均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视为放法院无管辖权法院有管辖权驳回起诉(2015年新增)(均被监禁——被告原住所地法院)(2)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多选题)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一般合同看履行)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保险看标的)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015年新增)(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物——运输工具或运输
本文标题: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一章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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