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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中传教字2015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1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文件中传教务字[2015]15号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教学管理工作,在《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修订)》[中传教字〔2014〕118号]的基础上,现对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生课程成绩具体管理规定补充如下:1、成绩提交:任课教师应在每学期教务处公布的《期末考试安排》的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成绩的评定、网上录入和提交,并在确认无错漏情况下打印正式成绩单,签字、盖章后交开课学部(直属学院、中心)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汇总、排序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并附上成绩单提交清单。2、成绩获得:学生只能获得已选课程的成绩及学分,未经选课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成绩及学分。学生如想获得某门课程成绩,应及时参加选课、补选课。如无正当理由,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给未选课、或选课后未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的学生提交所授课程成绩,否则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3、成绩更正:课程成绩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发现错漏确需更改的,由任课教师填写书面的《课程成绩更正申请表》,说明更改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加盖部门公章的试卷复印件、作业复印件、平时考勤登记表、提交作业证明等),经学部(直属学院、中心)教学秘书、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更正和登记备案。成绩更正期限是课程登录成绩后的下一学期之内(如开设在2014年秋季学期的课程,按照《期末考试安排》中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后,则成绩更正只能在2015年春季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申请,逾期将不予更改)。2课程成绩更改情况将不定期进行公布。4、成绩加权:生源为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新疆民族预科班、西藏民族预科班和按“民考汉”录取的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可享受不及格课程成绩加权政策,具体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处理。成绩加权政策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课组所属课程乘以1.2;理学院、计算机与网络中心开设的基础课乘以1.5;其余课程按专业划分,文科类专业学生乘以1.2,理工科、管理类专业学生乘以1.5。如不及格课程加权后的成绩超过60分,均按60分记载;如低于60分,则按加权之前的原成绩记载。5、成绩复议:学生应及时通过教务在线核查课程成绩。如成绩有异议,须在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下一学期之内向开课学部(直属学院、中心)或任课教师书面提出复议申请。经开课学部(直属学院、中心)和任课教师复议认定确需更改者,按本办法第3条处理,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2015年6月25日主题词:成绩管理文件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2015年6月25日印发
本文标题:中传教字2015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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