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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中共上饶市委关于做好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意见
中共上饶市委关于做好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赣组发[2010]8号)精神,经市委研究,全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这次县级领导班子换届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换届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一、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党章、法律法规和有关章程的规定,以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努力把县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推进上饶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二、换届班子配备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又好又快发展、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重视基层导向,注重选拔具有基层领导和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特别是选拔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注重打基础的干部。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二)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按照对重要岗位干部重点管理的要求,重点选好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严格把握选人标准和条件,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县(市、区)党政正职人选,一般应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注重从有乡镇党政正职或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要加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建设,注意选配熟悉经济、社会管理、法律等方面工作的干部进领导班子。要按照规定的任职条件,选配好法检“两长”。(三)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要紧扣我市“十二五”规划和加快发展、实现起飞的要求,既要选拔熟悉党务、意识形态、纪检、政法工作的干部,又要注意充实懂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城市规划建设、社会管理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到领导班子中来。尤其要注重围绕我市强力主攻园区、城区和景区,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海西经济区建设,全力打造新兴工业强市、现代农业强市、全国旅游强市、居民最具幸福感城市的目标,把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充实到县级领导班子中。新提拔的县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配备党政领导班子时,还要尽可能做到成员间尤其是党政正职间的性格、气质、专业、年龄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实现搭配合理,形成整体合力。(四)保持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结构。统筹把握领导班子中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既要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又要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防止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换届时,县(市、区)党政班子要形成以45至50岁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注意保留一些50岁以上有经验的骨干,注意选拔40岁以下优秀干部,其中党政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35岁左右的干部;党政正职中,40岁左右的干部数量要有所增加,原则上全市要有1名35岁左右的县(市、区)党政正职。选拔年轻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旧观念,既要坚持标准,又不拘一格。换届人事安排中,年轻干部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交流解决。(五)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干部交流本着有利于培养锻炼干部,有利于加强班子建设和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干部跨地交流、回避交流以及轮岗交流,同时加大上下级机关、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干部交流。交流的重点是:(1)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或连续任满两届的干部必须交流;(2)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和同一地党政班子中任职连续满两届的,应有计划地交流;(3)县(市、区)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法检“两长”、公安局长等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4)新提拔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一般实行易地任职;(5)适当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在推进干部交流的同时,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交流的干部原则上要能任满一届。为了有利于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交流的干部一般要提前一个月到位。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的同时,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有关规定,注意保持班子的相对稳定和本地干部与交流干部的适当比例。凡经组织决定交流的干部,要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安排,对拒不服从组织调动的,要严肃纪律。(六)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对新提名人选实行差额考察。换届考察中,要认真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要求,探索实行符合不同区域、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办法。注意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意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坚持并完善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公示、差额考察、延伸考察等制度,增加考察工作透明度和准确性。坚持干部能上能下,现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称职票不满三分之二以及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三、领导班子配备的具体要求(一)关于领导班子职数和设置坚持精干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充分考虑上届职数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领导班子职数。具体如下:县(市、区)委:信州区、上饶县、广丰县、玉山县、铅山县、万年县、余干县、德兴市、婺源县设常委11名;鄱阳县设常委13名;弋阳县设常委9名;横峰县设常委7名。党委班子中除兼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外,一般设置1名专职副书记。除政府正职外,党委常委与政府副职一般交叉2名。县(市、区)人大设正副主任7名。县(市、区)政府设正副职7名。横峰县政协设正副主席7名,其他县(市、区)政协设正副主席8名。下派挂职锻炼的干部(含科技副县长)不占领导班子职数。(二)关于任职、提名年龄界限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中的中共党员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均为60周岁;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的党外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原则上与担任同样职务的中共党员干部一样掌握。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政协正、副主席中的中共党员干部(含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转任)继续提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新提名的应能任满一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年龄不超过53周岁。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副职中党外干部的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可按比中共党员副职高3岁掌握。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的任职和提名年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但能任满两届的人选应占一定比例。换届时不再提名的领导班子成员,已到退休年龄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要安排适当工作,以继续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分别为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召开当月。(三)关于党外干部、妇女干部的选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至少各有1名,党政正职中女干部应有一定数量;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副职中要有1名党外干部,人大领导班子副职中要有适当数量的党外干部,政协领导班子副职中党外干部不少于50%。妇女干部、党外干部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交流解决;党外干部一时选配不上的,应留出空额以后增补。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配备要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四、代表、委员名额和职数(一)县(市、区)党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具体名额数量由各地按《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确定。县(市、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的设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由各县(市、区)委研究,报市委审定。县(市、区)党的委员会原则上由常委候选人,县(市、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党员副县(市、区)长,以及党委、政府、政法、群团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乡镇党委书记组成。(二)县(市、区)纪委委员职数待中央纪委、中组部关于纪委领导班子换届文件下发后确定。(三)县(市、区)人大代表名额、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和政协委员、政协常务委员会名额,待省人大、省政协换届文件下发后确定。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一)强化党代表大会和党委全委会的民主决策作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要征求同级本届代表和下届代表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要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改进审议方式,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认真做好代表提案的受理和答复工作。要充分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提交大会审议的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下一届党委、纪委组成原则,以及大会组织中的重大问题等,应由党委全委会作出决定。(二)改进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要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要改善代表结构,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30%。党代表大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扩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考察过程中的民主,代表产生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和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低于22%。(三)扩大党代表大会选举中的民主。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科学制定选举办法。选举时,除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充实介绍内容,可采取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适当增加县“两委”人员名额,适当提高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县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13%。改进选举方式,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一次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投票方式,创造有利于代表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切实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四)扩大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中的民主。要做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协商提名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委员结构。要尊重和保障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为代表、委员真实表达选举意愿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要通过扩大推荐、考察、酝酿、提名和大会选举等各个环节的民主,使换届人事安排具有广泛和坚实的民意基础。要坚持差额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联合提名方法,把代表联名人选与组织考察的人选有机结合起来。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与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要改进工作方式,善于运用法律程序和依据政协章程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问题。要尊重依法按章选举的结果。六、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顺利进行,中纪委、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赣组发[2010]10号),对换届工作和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要把匡正换届风气作为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
本文标题:中共上饶市委关于做好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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