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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时政性考点昨天的文章《2015考研时政预测: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考点早知道》和大家分享了考试点孙占河老师精心整理的纯时政性考点,基本都是与考研政治选择题有关,需要大家牢牢记住。今天与大家再分享时政性考点,主要是与分析题有关。全都是大题,同学们要重点关注。(一)依法治国的内涵及基本要求是什么?1.试阐述依法治国的内涵及意义是什么?2.新形势下如何贯彻依法治国的要求?【答案要点】(1)①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应注意把握以下内容: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也就是党领带人民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是宪法和法律。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②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第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2)依法治国,就是以宪法和法律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一是科学立法,就是立法机关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规定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可行性、有效性。二是严格执法,就是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权必由法出,不得法外执法、执法不作为和滥用执法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公正司法,就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四是全民守法,就是所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自觉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二)“依法治国”与第一部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1.我国宪法作用的主要体现①确认和规范国家权力,规定国家权力的归属,规定国家权力的职责分工、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②确认国家制度,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③确认和规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所有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一,党的领导原则。宪法从法律上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体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意志。第二,人民主权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主权原则在宪法中的表现:①宪法通过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②通过确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经济基础。③通过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组织保障。④通过确认广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及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第三,人权保障原则。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发展的重要标志。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权利也就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法中的体现。第四,法治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应获得普遍的服从。第五,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这种民主形式集中起来,并通过各种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及其活动,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三)依法治国与全国人大制度成立60周年依法治国的基础是依宪治国。那么宪法是如何形成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由此,从毛中特的角度看,坚持依宪治国,必须首先坚持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此问题得以产生。需要指出的是2014年是第一部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也是全国人大制度成立60周年。这是问题考量的初衷。1.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2.以下是关于人大制度的问题(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的历史必然性及其现实意义是什么?(2)材料2中的“飞来峰”指的是什么?我国人大制度与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哪里?【答案要点】(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的协调高效运转。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飞来峰”指的是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存在根本不同。所谓“三权分立”,就是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法院和政府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维持权力均衡。这种西方政治制度的问题是十分明显的。一方面,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多党制和两院制,已将政党之间的政治角逐变成了党派间的利益博弈,最终将政治权力的竞争变成了利益集团间的利益争斗。另一方面,在西方国家的立宪民主制下,权力的相互制约已经异化为党派间的彼此扯皮和相互掣肘,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器的运行效率。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也有利于保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丰富和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2.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处理好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所包含的民为邦本、以法治国、礼法并用、法尚公平、援法论罪、宽严相济、慎刑恤罚等诸多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进步意义和合理价值,且已融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呈现出民族特色。但由于中国社会所经历的封建制时期较长,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也包含着很强烈的封建人治思想。封建人治思想的基本特点是主张君权神授、君主专制、权大于法、义务本位、严刑峻罚。我国在在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精华的同时,必须坚决反对和摒弃封建人治思想。2.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四)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由于法律、权力、权利、程序是所有治国理政实践所不可或缺的四个基本要素,法治思维的含义和基本特征就体现为对待好处理这些基本要素的态度和方式。(1)法律至上。法治思维不仅认为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手段和工具,更强调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高准则,治国理政必须奉守法律至上原则。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2)权力制约。国家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权为民所赋),应为人民而行使(权为民所用),因此权力运行必须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制约原则可以概括为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3)人权保障。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法律的重要使命就是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人权。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第一,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第二,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第三,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第四,司法救济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4)正当程序。正当程序具有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基本特征。第一,中立性是正当程序的底线标准。第二,参与性是正当程序的核心要素;第三,公开性是正当程序的重要特征。第四,时限性是正当程序的内在要求(五)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培养法治思维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自由与平等、实体与程序的关系。以下是关于党的先进代表人物的事迹,请结合提问回答问题。(六)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之行政许可法(1)时政材料李克强答“两会”中外记者提问时表态:“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李克强在2013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表态:通过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李克强提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一年来的简政放权,正在极大地增强外资企业到中国投资的信心。(2)基础知识链接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和实施程序,规范了行政许可制度,并为减少行政许可明确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同时规定,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情形下,不设行政许可。
本文标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时政性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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