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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美德山东”,现就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雷锋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集中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念。长期以来,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为传扬,成为激励人们干事创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精神力量。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有利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树文明和谐新风,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利于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牢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有利于凝聚全省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形成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二、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以建设“美德山东”为目标,从强化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入手,广泛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践行雷锋精神、争做“山东好人”,努力形成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三、学雷锋活动的主要内容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月份形成活动热潮。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要求,宣传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奉献他人、提升自我”志愿服务理念,宣传社会各界学雷锋活动的生动实践和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省主要媒体统一设置学雷锋专题专栏,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报刊开设“学习雷锋好榜样”、“我心目中的雷锋”专栏,举办“我的名字叫雷锋”有奖征文活动;山东广播电视台开设“身边的感动”、“温暖”等专题版块和“美德山东”、“情义山东”等专栏;大众网开办“山东好人——每周之星”、“山东美好人物”专题。省内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和商业网站,要开辟学雷锋活动专题、专栏、专版,为学雷锋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通过举办学雷锋先进事迹报告会、人物专访、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等活动,组织创作弘扬雷锋精神的文艺作品,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宣传画,依托电子荧屏、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2.开展“学雷锋,做山东好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雷锋,做山东好人”活动作为全省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主要载体,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各级各部门要以“学雷锋,做山东好人”活动为总抓手,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雷锋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开展“热心为民,做群众满意的公务员”活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把雷锋精神转化为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勤学修身,做好学生”活动,把雷锋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让学雷锋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追求;在社区居民中,开展“学习雷锋,邻里互助”活动,促进邻里关爱、社区和谐。在广大窗口单位大力开展“学雷锋,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深入到各行各业和社会各个方面。把志愿服务作为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形式扎实推进,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扶持,建立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贴近人们生产生活需求,开展倡导文明礼仪、维护秩序、保护环境的社会志愿服务。面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的社会志愿服务。3.开展“山东好人——每周之星”评选活动。以基层推荐、群众评议、网上投票、专家评审方式,每星期推出1名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先进人物作为“山东好人——每周之星”。每月推荐一批“中国好人”候选人,每年评选“山东好人”年度人物,每两年评选表彰全省道德模范。建立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学习宣传常态化、梯次推进的机制,持续不断地为社会树立道德榜样。利用“道德讲堂”等有效阵地,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山东好人”巡讲活动,使他们的先进事迹广为流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身边典型,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感染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学雷锋活动,使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山东好人”,在全社会形成“好人好报”的良好风尚。4.开展对雷锋精神的研究。把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弘扬雷锋精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新形势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途径和规律等重点课题,纳入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究,推出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积极开展雷锋精神大讨论,围绕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公民道德的问题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为雷锋精神的理论研究提供依据。今年3月初举办全省学雷锋座谈会,总结交流学雷锋活动经验体会,探讨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新时期深化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探索新形势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途径和规律。四、学雷锋活动的组织领导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学雷锋活动作为推进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建设“美德山东”的主要抓手,放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都要建立文明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团体积极配合、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各行业和各群众团体要成立相应的学雷锋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把学雷锋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学雷锋活动的要求,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测评范围。要把学雷锋活动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健全表彰先进、扬善抑恶机制,为学雷锋活动的开展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2.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适应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的审美情趣、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谋划思路、研究办法、设计载体,增强学雷锋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民意,立足于社会不同群体乐于参与、便于参与,把学雷锋活动开展到机关、农村、社区、企事业、学校、军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中,开展到公园、广场、商场、集市、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中,不断扩大学雷锋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注重让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学雷锋活动真正成为人们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生动过程。3.探索创新,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群体特征,制定学雷锋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要把学雷锋活动与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使雷锋精神渗透到平凡的工作和劳动实践中。要把学雷锋活动与重大典型学习宣传结合起来,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学雷锋活动同其他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要在总结和继承长期以来学雷锋活动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时代发展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改进创新,精心设计便于群众接受和参与的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做常新,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以新的时代内涵,使学雷锋活动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本文标题: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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