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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中共福建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4年1月17日)倪岳峰同志们:这次全会的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任务。省委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1月14日,省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中收听收看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16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省纪委工作报告。刚才,苏树林省长传达了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书记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已书面印发给大家学习。等一会儿,省委尤权书记将作重要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现在,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尤权书记在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苏树林省长在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进行专门部署。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去年年初,尤书记、苏省长等省领导带队检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促进了工作落实。一年来,在省委和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坚决正风肃纪,强化作风建设。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为全省作出了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全省共查处违规问题828起,处理864人。省纪委实名通报了4批23起典型问题,并在媒体公开曝光;举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去年全省“三公”经费支出减少6.1亿元,比预算数下降23.8%。加强效能监察,推行“马上就办”,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组织对1459个单位进行暗访,给予效能问责2420人;深化绩效管理,将设区市党委、省直党群机构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推动效能建设立法,《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成为全国首部效能建设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五大战役”、惠企政策、新型工业化发展、生态省建设、安全生产、防抗台风等监督检查,促进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严厉惩治腐败,增强办案效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697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37259件(次);立案5181件,其中厅级干部案件9件、处级干部案件107件;结销案件515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22人,移送司法机关521人。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张宗芎、骆国清、娄彩敏、王国长、吕凯明、陈杰、林国樑、孙佳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对历年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五类标准进行处置。转变办案方式,扎实开展初查初核、调查取证、审核处理,主要问题查清后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高度重视办案安全,严格办案措施审核把关,强化办案安全监督检查。注重案后整改,剖析、通报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严格案件信息发布的报批程序,稳妥公布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三是加强教育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出台《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开通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挥网络监督和宣传主阵地作用。深化禁止收送“红包”、清理公务用车、治理“小金库”等工作,开展清退会员卡和禁止公款送节礼、贺卡等专项活动。完成对30个县(市、区)的巡视和6个市(县、区)的巡视回访,发现问题376个,移交案件线索63条,已立案查处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20人。开展全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情况综合监察,共发现问题1823个,提出整改建议1252条。出台加强和规范监察建议工作的意见,省监察厅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为331项,审批项目比较多、审批量比较大的30个省直单位均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组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评估检查,加快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出台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加强土地出让、BT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四是坚持执纪为民,维护群众利益。建成“八闽农村党风网”,对涉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继续组织清产核资。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督查,查处违规分配、骗租骗购等问题281个;查处药品采购和医疗服务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涉农和教育收费;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报刊征订等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考核检查评比表彰项目和节庆、论坛、展会活动。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成省级“一网一库两平台”网络评议系统,43个省直厅局和1个设区市政府领导走进“省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重视发挥特约研究员、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的作用。五是抓好自身建设,夯实基础工程。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专题会议,制定和落实16个方面61项具体措施,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调整机关内设机构,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工作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第六纪检监察室。对参加的20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拟保留55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500多人次,征求意见建议600多条,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深化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四下基层”和扶贫帮困活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干部遴选、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和教育培训等,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个别党员存在无组织、无纪律等现象;“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纪检监察机关主业意识和监督意识不强、履职方式不当、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制定我省实施办法。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完善经常性考核考察机制。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研究启动省纪委向省一级党政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积极探索在有一定资源配置权力的部门和单位单独或归口设立派驻机构。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工作,提供各种保障。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加强省委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创新巡视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适时制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制订《巡视回访暂行规定》、《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办,确保整改落实。(二)深化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三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督促党员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制定常态化监督机制,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定期通报,防止反弹。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认真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全面叫响“马上就办”,深化和创新绩效管理,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庸懒散”等问题问责力度。加强党风政风监督,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进一步形成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办有影响的重要案件。严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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