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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科学分析了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党的作风现状,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行动纲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贯彻到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学习《决定》要全面深入,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一要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党的作风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不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就会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甚至失去民心,丧失政权。面对国际国内环境和党的队伍状况发生的重大变化,必须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使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二要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发扬优良传统,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把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三要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深刻理解“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科学内涵,正确把握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好《决定》的学习贯彻。把学习《决定》与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结合起来,抓紧解决那些不适应改革和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不符合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的突出问题。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要把《决定》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真正吃透精神。各级党的机关工委要对学习《决定》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学习辅导,搞好经验交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要把学习《决定》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进行作风教育。各级宣传思想工作部门、理论研究和出版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研讨、发表理论文章等方式,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学习辅导。各新闻舆论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决定》作为重要任务,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总结典型经验,弘扬先进事迹,批评不正之风,形成有声势、有深度、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宣传舆论氛围。农村“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三讲”学习教育活动,都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干部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的效果。二、紧密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党组织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改革、排难前进,全省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这同广大党员发挥艰苦奋斗和扎实苦干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密不可分的。我省广大党员和干部的作风总的是好的。但是也要看到,《决定》指出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我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实际,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的作风有新的明显进步,拒腐防变能力有新的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2(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我省广大党员和干部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一些同志仍然存在着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墨守成规、照搬照抄,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问题。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发展,富民兴黔的伟大实践,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更新观念、开拓前进。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毫不动摇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用“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判断是非得失。坚决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倾向的干扰,坚持有“左”反“左”,有右反右,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改革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历史机遇,千方百计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大力弘扬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精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贵州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马克思主义实践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用宽广眼光观察当今世界、当代中国和今日贵州,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勇于创新,认真研究和解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鼓励支持基层和群众的创造精神,允许探索和试验中的失误,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基本省情出发,积极探索加快贵州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办法,不断开创富民兴黔新局面。进一步振奋精神,排难前进。我省发展潜力很大,但前进的道路上面临着许多困难。改变贫穷落后面貌,需要全省上下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大关精神”,带领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韧不拔、苦干实干,为建设富裕文明的新贵州建功立业。(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进一步发扬马克思主义的学风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干部,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历史知识和当代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联系党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考验,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相统一,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科学性、系统性和预见性。调查研究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要多到改革和建设第一线去,到困难和艰苦的地方去,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避免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端正学风,必须以制度作保证,改进方法,注重实效。(1)建立理论学习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和运用学习成果的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子成员是组织理论学习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制定学习计划、督促检查考核学习情况的领导责任。(2)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制度。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3)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新提拔的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其他干部培训机构三个月以上培训。各类培训都要注重提高质量。(4)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省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一个月;市(州、地)党政领导干部不少于两个月;县(市、区、特区)党政领导干部不少于两个半月。市(州、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应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一篇以上调研材料和决策建议。(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3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首先要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努力做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统一,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相一致。各级领导机关制定政策措施和部署工作,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相适应。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讲真话、报实情、求实效,力戒浮躁浮夸,不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尤其要把贫困地区群众、受灾地区群众、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镇低收入居民等困难群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关心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确保干部工资发放,办好乡镇机关食堂,逐步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级干部都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解决一些干部中存在的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等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工作要求。(1)建立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调查制度。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贫困村或困难企业作为重点,每年选择1—2个村或厂矿,深入到农民和职工中去,直接面对群众,了解实情。除规定下基层调研的时间外,省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村入户调查每年不少于5天,市(州、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10天,县(市、区、特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15天。下基层调研和进村入户调查要讲求实效,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2)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信访事项协调督办制度。党政领导机关要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要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涉及面较大、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处理的信访案件,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及时处理;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办件和牵头处理的事项,承办单位要明确专人抓落实。(3)完善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和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制度。把增强群众观点,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定点扶贫和挂职锻炼的主要内容。(4)改进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着眼于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科学确定考核目标,简化考核项目和程序,防止文牍主义和繁琐哲学。(5)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办“节”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需报省委、省政府批准。(6)停止一切形式主义的达标评比活动,坚决克服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现象。(7)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领导活动方式。全省性工作会议由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一般性工作会议只通知下一级有关人员参加。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部门工作会议不得要求市(州、地)党政领导人出席。党政领导干部不参加各种名目的应酬性庆贺、剪彩和迎来送往活动。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到边界迎送,不准超标准接待。(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提高领导水平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充分发扬民主,维护集中统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要求的学习,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进一步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做到:(1)凡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要决策部
本文标题: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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