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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修订的《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教体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我市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豫政〔2004〕47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4]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意见》(郑政[2004]79号)的要求,2005年2月我们印发了《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郑政教督[2005]1号),在我市实行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制度。经过三年多来的工作实践,我市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已经由重点突破、全面铺开向纵深推进,对促进县级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履—2—行教育职责、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精神和新形势的要求,我们结合三年多来的工作实践对《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同时,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订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郑州市教育局二○○八年四月十六日—3—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豫政[2004]4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意见》(郑政[2004]79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和《郑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督导评估的目的通过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促进我市县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统筹县域内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简称—4—“新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为实施“科教兴郑”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大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二、督导评估的范围和对象督导评估的范围为全市所有的县(市)、区,对象是县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等,具体评估内容见附件《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两基”的巩固与提高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四、督导评估的原则按照经济、社会和教育的发展水平,全市14个县(市)、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城镇人口为主的城市市区,二类是以农村人口为主的县、县级市。在督导评估时要区分情况,分别对待。督导评估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鉴定性评估和发展性评估相结合,专项督导检查和综合性督导评估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重在落实责任、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原则。—5—五、督导评估的程序和方法1、县级自评。县级政府依据任期内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措施,按照本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的要求,每年认真进行自评。年度自评结果应在下年的1月底前、届满前的自评结果应在县级政府任期最后一年的6月底前报市政府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后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2、郑州市年度督导评估和届满前复查。郑州市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等部门,根据每年所属县(市)、区自评情况,组织督导评估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年度督导评估和任期届满前的复查。年度督导评估是对县级政府在届初教育工作水平基础上的提高程度和整体达到程度的检测性评估,对各县(市)、区上年度的督导评估结果于4月底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任期届满前的复查是对县级政府任期届满前的自查结果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结果在县级政府任期最后一年的9月底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县级政府任期第四年的年度督导评估与任期届满前的复查合并进行,第五年的年度督导评估不再单独进行。3、省级年度重点督查和综合性督导评估。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和省教育厅组织省督导评估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年度重点督查和任期届满前的综合性督导评估。年度重点督查,是在每年县级政府自查和省辖市督导评估的基—6—础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的省级督导检查。任期届满前的综合性督导评估,是在县级政府届满前自查、省辖市复查、省重点督查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随机对县(市)、区进行的省级综合性督导评估。省级综合性督导评估一般在县级政府届满前的年底完成。4、结果反馈。郑州市督导评估组督导评估后,要向被督导评估的县级政府反馈督导评估结果,督导评估结果经郑州市政府审定后应及时予以通报。省级重点督查和综合性督导评估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抄报国家教育督导团,并分别抄送省委组织部、省辖市市委组织部。5、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程序和方法:①听取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教育工作情况汇报;②观看反映当地教育发展情况的音像资料;③听取县级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就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④召开有关职能部门座谈会;⑤随机确定抽查乡(镇)学校;⑥查阅县级政府及财政、地税、教育等职能部门的有关账册、档案资料;⑦实地抽查乡(镇)、学校:听取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学校领导汇报;查阅乡(镇)、学校有关账册、档案资料;查看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走访有关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等。—7—⑧汇总督导评估情况,综合分析,形成初步反馈意见;⑨就初步反馈意见征询被评估单位意见;⑩正式反馈,下达教育督导意见书。六、督导评估结果与处理1、等次界定。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指标体系》设置总分为500分,原则上获得优秀等次者应在450分以上,良好等次者应在400分以上,合格等次者应在350分以上,不足350分者为不合格。2、结果处理。省综合性督导评估、市督导评估结果列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于教育工作先进的县(市)、区,按郑政[2004]79号文件要求,报郑州市政府予以表彰,按豫政[2004]47号文件要求,报省政府予以表彰。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其督导评估结果视为不合格:①教师工资未按时足额发放者;②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未按时足额拨付者;③平调、截留、挤占、挪用教育专项资金或者学校规费收入者;④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对出现上述问题的县(市)、区,郑州市政府、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由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取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评优、晋升资格。3、设立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专项奖励资金,—8—每年100万元。七、督导评估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郑州市的督导评估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落实。各级政府要为督导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工作经费,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附件: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9—附件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得分他评得分负误差扣分备注一、领导职责45分1、确立科教兴县(市、区)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制定县域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任期内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15本项分三部分,分别占6、6、3分:①有科学、合理的任期内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6分,否则酌情扣分。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得力,实施素质教育措施得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措施得力,付诸实施6分,否则酌情扣分。③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3分,否则0分。2、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简称“新机制”)。15本项分三部分,分别占5分:①按要求落实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的管理5分,否则0分。②按要求落实“新机制”的“两免一补”、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教师工资等项教育经费投入5分,否则0分。③按要求落实对乡(镇)政府有关教育工作和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5分,否则酌情扣分。3、制定保证县域内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县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15本项分三部分,分别占5分:①发展各类教育的政策措施科学合理5分,否则酌情扣分。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健全5分,否则酌情扣分。③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认真、奖惩落实5分,否则酌情扣分。4、每个乡镇建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并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10本项分两部分,分别占6、4分。①乡镇中心幼儿园都达到省定建设的基本标准6分。有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达不到省定建设基本标准扣1分,直至扣完6分为止。②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郑州市等级幼儿园标准3分,否则0分,能起到示范辐射作用1分,否则酌情扣分。—10—二、教育改革与发展101分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年辍学率控制在0.7%以下;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25本项分四部分,分别占4、6、5、10分:①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各县(市、区)均要达到100%,每少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4分为止。②小学年辍学率:一类县(市、区)控制在0.5%以下,二类县(市、区)控制在0.7%以下。每超过0.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6分为止。③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各县(市、区)均要达到95%以上。每少0.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5分为止。④初中年辍学率:一类县(市、区)控制在1%以下,二类县(市、区)控制在2%以下。每超过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10分为止。6、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80%以上(含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5三类残疾(视力、听力和智力)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要达到80%,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5分为止。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规定要求。8一类县(市、区)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二类县(市、区)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8分为止。8、各县(市、区)重点建设1所职业教育中心或1-2所中等职业学校;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教育年度招生和培训任务,毕业生就业率较高;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或教师培训机构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25本项分五部分,每部分各占5分。①建设1所条件比较完善的职业教育中心或1-2所中等职业学校得5分,否则0分。②职业教育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且能不断完善的5分,否则0分。③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教育招生和培训任务5分,否则酌情扣分。④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
本文标题: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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