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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园林工程 > 《烛之武退秦师》导学案一
时间:2014-9-2编写人:王玮审核:景凤叶侯悦凤胡楠楠教师评价:《烛之武退秦师》导学案一学习目标1.了解《左传》这部编年体史书的基本情况及其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2.在诵读过程中,培养学生阅读和理解文言文的能力。3.学习古人国难当头,不计个人安危得失,顾全大局的爱国主义精神。预习案文学常识1、中国古代史书的体例编年体:按年月日顺序编写的史书体裁。如《春秋》、《左传》、《资治通鉴》等。国别体:分不同的国家编写的史书体裁。如《国语》、《战国策》等。纪传体: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的史书体裁。如《史记》、《汉书》等。2、《左传》简介《左传》是我国第一部叙事详细的编年体历史著作,相传为鲁国史官左丘明所作。因为《左传》和《公羊传》、《谷梁传》都是为解说《春秋》而作,所以它们又被称为“春秋三传”。《左传》是《春秋左氏传》的简称,又名《左氏春秋》。《左传》主要记载了东周前期240多年各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和文化方面的一些事件。《左传》善于描写战争和记述外交辞令,记事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写人简洁生动,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是历代散文的典范。3、积累语文小知识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春秋》第一部(也是最大的)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汉书》【自主学习】《烛之师退秦师》作者作品《左传》的作者,相传是鲁国的史官左丘明。但由于文献不足,迄今尚无定论。《左传》是我国第一部详细完整的编年体历史著作,为“十三经”之一。因为《左传》和《公羊传》《谷梁传》都是为解说《春秋》而作,所以它们又被称作“春秋三传”,《左传》又名《春秋左氏传》。当然,也有人认为《左传》是一部独立的自成体系的历史著作。《左传》以《春秋》的记事为纲,以时间先后为序,详细地记述了春秋时期各国内政外交等大小事实(起于鲁隐公元年,终于鲁哀公二十七年)。记事比《春秋》详细而具体(字数近二十万,超过《春秋》本文十倍)。《春秋》和《左传》原本各自成书,到晋代杜预作《春秋经传集解》,始把两书合在一起。《左传》从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叙了整个春秋时代各诸侯国所发生的重要事件,同时也较为具体地描绘了一些人物的生活琐事,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和政治状况。作者在选材、描写和评论时,往往带有自己的褒贬和爱憎。作者以其敏锐的观察力,深刻的认识和高度的文学修养,对许多大小历史事件,作了深刻而生动的记述。《左传》不仅是我国最早最完备的编年史,也是先秦著名的文学作品,成为历代散文的典范。《左传》善于描写战争和记述行人辞令,记事条理清楚,叙述精确,详略合宜,委曲简洁;写人简而精,曲而达,婉而有致,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常常是寥寥几句,就能使读者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烛之武退秦师》背景材料秦、晋围郑发生在公元前630年(鲁僖公三十年)。在这之前,郑国有两件事得罪了晋国。一是晋文公当年逃亡路过郑国时,郑国没有以礼相待;二是在公元前632年(鲁僖公二十八年)的晋、楚城濮之战中,郑国曾出兵帮助楚国(《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役之三月,郑伯如楚致其师”)。结果,城濮之战以楚国失败而告终。郑国感到形势不妙,马上派子人九出使晋国,与晋结好。甚至在公元前632年五月,“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但是,最终也没能感化晋国。晋文公为了争夺霸权的需要,还是在两年后发动了这次战争。晋国为什么要联合秦国围攻郑国呢?这是因为,秦国当时也要争夺霸权,也需要向外扩张。发生在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事实上是两大军事集团之间的战争。一方是晋文公率晋、宋、齐、秦四国联军,另一方则是以楚国为主的楚、陈、蔡、郑四国联军(郑国名义上没有参战,实际上已提前派军队到楚国)。两年后,当晋国发动对郑国的战争时,自然要寻找得力的伙伴。秦、晋历史上关系一直很好;更重要的是,这时的秦国也有向外扩张的愿望,所以,秦、晋联合也就是必然的了。时间:2014-9-2编写人:王玮审核:景凤叶侯悦凤胡楠楠教师评价:探究案1、翻译文章,理清故事情节,把握作者的叙述步骤(将难理解的语句画出,并提出来,组内讨论解决之。)小结训练案翻译《烛之武退秦师》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本文标题:《烛之武退秦师》导学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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