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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会制度宗旨:诚信,实干,积极,奋进一.学生会例会制度1.例会制度旨在加强学生会各部之间的联系,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学生会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2.部长例会原则上于每两周召开一次,参加者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学生会各部部长及副部长,会议内容如下:1、传达学校和学院的各项精神和布置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2、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务,听取各部工作汇报。3、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3.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召开的具体实时间、地点由部长会议根据情况确定,参加者为学生会全体成员,由学生会主席主持,会议主要内容同部长例会二.学生会考勤制度学生会考勤制度旨在加强学生会各成员的组织纪律性,以便使学生会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考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会议、活动、值班等。1、学生会的考勤以签到形式实现,签到本由办公室负责管理。2、各部的单独会议、活动的出勤由各部部长负责,大型会议、活动和值班由办公室来完成。3、凡学生会的例会、值班、临时会议、公益劳动或大型活动等,应到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4、应到人员因故不能出勤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出具假条及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安排他人代为出勤。5、请假时实行干事向副部长、副部长向部长、部长向主席团负责的制度。(若有特殊紧急情况可另外考虑)6、学生会的会议、活动、值班等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者,在例会时给予通报批评,一学期无故缺勤3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迟到早退2次按缺勤1次计)三.学生会考核制度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制度是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监督、激励和约束,同时也是作为提拔任用学生干部重要依据。1、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在学生会成立任职一学期后的第二学期初进行。2、学生会的干事由所在部的副部长和部长考核,副部长由部长和主席团考核,部长由主席团考核,主席团由院团委书记核。3、考核由民主测评(占60%)和评议(占40%)相结合的原则,民主测评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打分,评议由相应的考核人打分。4、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各等级人数由考核分数确定。5、对于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要予以提拔任用且学年评优时优先考虑评选优秀学生干部。6、对考核不称职的学生会成员要予以免职。四.学生会的财务制度学生会的各项活动经费来自于学院团委及相关社会企事业单位的赞助,活动经费的使用对院团委书记负责,采取预算-审批-报销的过程方式进行。1.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学院布置下达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在开展活动之前做好经费预算2.各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计划预算在部长例会上提交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汇总后上报分团委书记审批。3.各部门开展活动的物品申请主席团批准即可,主席团应上报团委书记,不经主席团、院团委书记批准后私自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4.学生会活动经费的计划预算和报销采用清单制。5.各部开展活动所需物品报销需出具正规商用发票,每一张发票后面需由购买物品的经办人和所在部部长签字并需详细注明购买物品的用途。6.活动经费原则上不能超出计划经费预算,如有实际需要,由主席团报院团委书记批准后方可进行。7.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由办公室汇总经费清单及发票,主席团审核签字后,上报院团委书记实报实销。8.学生会的各部财务清单,应以帐本的形式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在案,学期末进行各部财务核算并公布。9.学生会主席团的最终批准和审核权为院学生会主席。五.学生会成员的日常管理制度学生会成员的日常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生会成员的内部管理,以便使学生会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1、学生会干部在工作时应做到积极、主动、热情、认真。2、本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工作,不应推给其他部门;个人能独立完成的工作,不推给他人。3、学生会成员凡有个人意见需在学生会例会上提出或向上级部门反映,对学生会例会决定的事项,不得无故推托、不得推迟延期。4、部长、干事工作不积极或出现失误,情节较轻者,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情节较重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记录在案;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工作不积极主动经2次内部通报批评的或一次警告和一次通报批评的,经部长会议讨论,由主席团决定给予除名。5。学生会主席团讨论的最终确定权为院学生会主席。
本文标题:[1]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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