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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操作指南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2010-11-216:32:45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8年10月编委会成员顾问:艾宝俊肖贵玉主编:王坚执行主编:杲云胡兰芳周永兴沈龙海副主编:陈金海阮青史文军张兴澎责任编辑:王康主编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上海市电力公司技术与发展中心执编单位:上海久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信箱:jnb@shec.gov.cn编写人员:屠利德谢仲华楼振飞陈清徐海费刚夏保良叶文彪俞国勤蓝毓俊俞力航张华程丹明毕毓良俞辉张小越序上海作为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同时也是最缺少能源资源的城市之一。多年来,上海经济发展所需的能源几乎全部从市外调入或国外进口,能源需求外向依存度高达90%以上,全市一次能源产量相对于经济发展所需的能源量可谓杯水车薪,上涨是典型的外源型能源消耗的经济大市。近年来,尽管上海的能源利用率逐年提高,2007年万元GDP能耗为0.833吨标煤矿/万元,与2006年同比下降了4.66%,差不多只有1990年的1/5。从1996年开始到2006年,上海能源消费总量增长了1.96倍,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3.5倍。但是上海市的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仍然有增无减,近十年来的能源平均增速在6%以上,2006年、2007年分别达到12.1%和8.9%,处于高增长态势。因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必须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保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展。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国际上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全新的节能服务机制。与传统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推销节能产品或节能技术推动企业节能的模式不同,是一种集前期工作诊断设计,中期融资、采购、安装,后期节能量测定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系统化服务。其实质量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用于工厂的设备升级,以及降低运行成本。2002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五年多来,上海已出现了一批能源服务公司,已在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登记。截至2007年,本市完成了各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60多个,年节约能源30多万吨标煤。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节能运作机制,已成为本市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奖对节能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上海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但该项工作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操作指南》非常必要。该《指南》的出台将提高本市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和规范性,深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节能减排工作、为经济全同可持续发燕尾服作出贡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杲云二00八年十月编者按能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命脉,节能减排是促进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实现2010年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的节能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家对节能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节能服务业的发展,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编写《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操作指南》。20世纪70年代,“合同能源管理”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步发展起来,目前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服务产业。编制本指南,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加快把上海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城市,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EPC),大力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EMCo),逐步使节能减排工作纳入规范管理轨道。本指南包括EPC定义、商业模式、业务内容、实施流程、管理机构、政策激励、支撑体系等主要内容,为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指南》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国家、本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帮助与指导,在此表示感谢。由于《指南》的编制尚属首次,难免有足之处,有待在今后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2.合同能源管理定义2.1合同能源管理2.2节能服务公司2.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客户3.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3.1节能效益分享型3.2节能量保证型3.3能源费用托管型4.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内容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流程6.合同能源管理机构6.1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6.2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7.合同能源管理的鼓励政策7.1条件7.2标准7.3申请8.支撑体系8.1融资8.2担保8.3认定8.4调解和仲裁8.5办事机构附录A相关文件及规定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录B参考资料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积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更好地指导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开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其他部门共同组织编写的指南。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3)《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4)《国务院闰天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5)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2000年6月(6)《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7)《上海市节约能源“十一五”规划》(8)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2.1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动作节能机制。本指南所指的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以契约的形式,对节能项目约定节能目标和商业动作模式,并主要通过以节省能源费用或节能量,支付项目成本、取得收益的一种投资经营方式。2.2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EMCo—EnergyManagementCompany.以下简称EMCo)。又称能源管理公司。EMCo主要是提供能源服务,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动作、以赢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专业化服务公司。EMCo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诊断、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运行、维护和管理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交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2.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客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客户是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对象,即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接受节能服务,有节能潜力,具有良好信誉的用能单位。3.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随着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客户和EMCo作为两个平等的市场主体,商业动作模式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可根据需要进行创新和演变,逐步探索新商业发展模式,以实现权利与义务共存,共担风险、共享效益。目前成熟的商业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3.1节能效益分享型在项目期内客户和EMCo双方分享节能效益。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和风险由EMCo承担,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节能效益首先保证EMCo收回投资成本,然后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受。3.2节能量保证型客户和EMCo双方都可以投资,而客户作为主要投资方,EMCo向客户承诺一定比例的节能量,达不到承诺节能量的部分,由EMCo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至EMCo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和收益后,项目合同结束,节能设备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受。3.3能源费用托管型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负责管理客户整个能源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EMCo负责改造客户的高耗能设备,并管理其用能设备。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受。4.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内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用能诊断。EMCo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对客户目前的购进和消耗能源的情况、各项节能设备和措施进行评价。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2)节能项目设计。根据用能诊断结果,EMCo向客户提出如体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MCo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o就为客户进行具体的节能项目设计。(3)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与签定。EMCo与客户协商,就准备实施的节能项目签订“节能服务合同”。(4)节能项目融资。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客户和EMCo可根据项目资金决定是否需要融资。(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由EMCo负责节能项目的原材料和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安装和调试工作。(6)运行、保养和维护。EMCo为客户培训设备运行人员,并负责所安装的设备/系统的保养和维护。(7)节能效果确认。EMCo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的节能量保证,并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8)节能效益分享。在项目合同期内,EMCo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EMCo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流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基本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项目双方接触。(2)用能诊断。(3)项目建议。EMCo向客户提交节能项目建议书,介绍节能项目情况、提出改造建议、估算节能量及收益。(4)监测确定基准线。双方对要改造的耗能设备进行必要的监测工作,以建立节能项目的能耗“基准线”。监测工作须在更换现有耗能设备之前进行。(5)项目谈判、签订合同。双方喜协商正式签订节能服务合同。(6)融资。根据项目资金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融资,如果资金不足可考虑通过商业银行等途径进行融资。(7)项目实施。EMCo进行节能项目工程设计工作、项目建设和安装节能设备。(8)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双方共同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9)监测节能量,效益分享。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监测方法,完成需要进行的节能量监测工作。根据节能效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效益分享。(10)项目维护。EMo负责向客户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11)项目培训。EMCo还应对客户的技术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便于合同期满后,项目设备仍旧能够正常地运行,使节能效果具有持特性。(12)项目合同结束。合同到期,EMCo将节能设备移交给客户,项目结束。6.合同能源管理机构6.1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是指导上海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协调机构。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6.2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1)组织、推进本市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并对相关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实施进行协调。(2)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3)构建社会公共平台,为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和指导。(4)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过程中,借鉴国内外有关经验对示范项目所涉及的财税、信贷、保险和法律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问题进行协调。(5)指导并组织国内外合同能源管理的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7.合同能源管理的鼓励政策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了《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对本市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项目享受相关政策作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7.1条件(1)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2)合同能源服务公司在本市地域内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项目合同金额高于30万元,且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超过100吨标准煤。7.2标准(1)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诊断费用,合同金额高于200万元、年节能量超过500吨标准煤的项目一次性资助5万元,其他项目一次性资助2万元。(2)对由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进行全额投资运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现的实际节能量,可按照每吨标准
本文标题: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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