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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实行,有效解决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难题。“一事一议报项目、政府支持抓引导、以奖代补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扶贫、整村推进等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首先解决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内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文化基础设施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现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在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下,我镇广大农村呈现出“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村村比建设”的良好态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希望,肯定能得到实惠,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从以前的要我干到我要干,从分散投入到整村推进,从政府投入为主到农民投入为主,农村面貌焕然一新。这是上级重视三农、关心三农,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的重要实践,也是我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行动一致,最实在、最有力的一次生动实践。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筹资筹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一)开会难集中,意见难统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步,农村村域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增多,群众居住较为分散,特别是农闲之余,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人员更难集中,给召开村民大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由于一些村民认识水平较低,在就公益事业表决时,往往采取实用主义、本位主义态度,对直接受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看得较重,靠近自家或本组的则同意,反之就反对。(二)筹资难到位。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是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了,但持反对意见的一部分群众,在筹资过程中,一定有不肯自己拿钱,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现象。(三)“一事一议”制度操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是以群众投入为主,国家投入为辅.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群众不履行筹资筹劳义务,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对此,除舆论批评外,没有法律依据而强制执行,最终造成筹资筹劳不到位,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村民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干部群众对“一事一议”政策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部分农民错误的认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应该为农民做的事情。因此,固然是“一事一议”通过了,形成了决议,由于思想上的抵触情绪,而不积极交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政策和措施,目前在执行中虽然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是改革的必然现象,作为新生事物,不能简单地否定它,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规范和完善: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加强“一事一议”政策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要努力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革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真正使农村干部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积极开展建设。二是要加强引导和服务。使村级组织充分认识“一事一议”的重要性,明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过程,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科学测算“一事一议“方案,使方案切合实际,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办事业,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三是要坚持筹资筹劳的“上限”原则。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全年“一事一议”的筹资人均不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工,困难再大,问题再多,也不能超出这个上限,否则,会影响群众的积极性。四是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减少群众筹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实现农民的“零负担”。五是尽快规范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法规。尽快研究制订一事一议的具体政策规定,或者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从而使“一事一议”有法可依,让“一事一议”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确保“一事一议”规范运作,促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体推进,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村级公益事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2009年一事一议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我镇将按照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专款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与减轻农民负担之间的关系,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二)做好一事一议项目的服务引导工作。在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做好筹资工作。(三)积极协调,争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2009年,我镇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积极发动群众筹资筹劳,争取更多的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四)建立健全项目及资金监管制度。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制度,重点公开项目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期限、村民筹资、社会捐赠、乡镇投入、部门帮扶及财政奖补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调查报告这项政策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填补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空白”,也是一件迫在眉睫的民心工程。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村提留、乡统筹的取消和义务工、积累工的逐步取消,在农村许多水利设施老化年久失修,村组道路交通不便,农村文化体育设施更是无从谈起,环境卫生也表现为脏乱差。笔者生在农村,每次回家最为头疼的问题就是家门口的那段泥土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门口的池塘,儿时常在里洗冷水澡,现在无人管理常年失修,也变得又臭又脏。下乡与老百姓交谈,听到最多的话就是“现在国家政策样样都好,种田不用交粮还有补贴,言论、工作、生活都是自由的,可就是公众的事无人管。”管事的干部们也大叫冤枉,“不是我们不管事情,关键是没有钱,身上无钞,不敢作闹。”在今年的春训会议上,听到有这桩好事,笔者按捺不住渴望已久的心情,针对县局综改办提出的《征求意见稿》,在本镇范围内做了个了解,看看村干与村民的真实想法,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自己的见解。现整理起来供领导参考:一、干群热情高,筹资难度不大。从笔者了解的本镇部分村的情况看,这项政策普遍拥护。沉团村燕支书说,就是上面没有这项政策,我们也要干,等不急了,本村的组级道路全部硬化,主要资金来源为村民集资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小老板们的捐款,剩余缺口资金由村里支付,初步估算,光这项工程村里要投资50多万元,这次有项目一定要安排给我村,下一步准备搞村里的文化体育设施,村里有个戏班子,想搞蓝球场、乒乓球室和戏台。湖光村朱支书听到这个消息,不顾受伤的身体硬要骑车子到张溪来,说廖村门口的便民桥有1000多村民受益,现在已经受损毁坏倒塌了,今年春节都没过好,生怕出安全事故,我村愿意搞试点,筹资没有问题。汪坡村听到这个消息,特意邀请我们去实地看一看,方山组的路,六山组的桥,村办文化室和饮水工程等项,任选一项,支书主任都表示有决心和能力完成,就是希望把这个试点优先安排给他们村,因为前期的基础工作在春节期间都做得差不多了,只要上面支持,马上就可以动工。二、配套资金量小,想完成稍大点工程很难。在调研中了解到蒲塘村石岭组,想修一条路,该组离村主杆道有1.5公里,要想铺一条“村村通”标准的水泥路,按目前的行情(每公里18万元左右)匡算,估计要27万元之多,而该组仅有人口80多人,如果按“一事一议”集资标准,只能筹到1200多元,加上配套的奖补资金也只有4000来元,区区4000元能做多大的事?这样一算,对有的项目群众虽有热情,“剃头挑子一头热”,也只有在心里抽冷气了。在汪坡村,我们还了解到石壁组为了修路,许多村民自愿捐款,有最多的户竟捐了上万元。从了解的情况看,群众最齐心最迫切的工程好象就是修路,其他项目由于受益不均,积极性不太高。三、试点项目时间不宜搞得太迟,条件成熟一个审批立项一个。不必要等到7-8月份,死搬教条地按照实施方案的全县统一时间要求进行。既然是试点,许多事情不一定考虑的那么周详,只有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完善,不然怎么叫试点呢?把时间往前赶,一是有利于筹资,许多家庭户主陆续地要外出打工,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小孩,叫他们交钱不是白讲了吗。再一个是有利于农忙时间,春耕生产一来,村干部们忙了,俗话说“喝了清明酒,庄稼上了手”。他们都不是脱产干部,一旦庄稼活上了手,就没有精力办公事了。四、根据群众自愿加大筹资力度,财政奖补资金也能同时配套。例如汪坡村方山组修路,初步方案就是该组每个人口集资100元,春节期间都订好了的,多者不限。全组120人也只能筹到12000元,加上财政奖补资金,缺口还是较大的,目前要修的路是0.8公里长\3.5米宽的水泥路,保守估算也要15万元。如果根据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定,每个人口每年不能超过15元,这条路等到牛年马月也修不成,村组集体有积累资金的话还好说,如果没有,难度就更大了。我想只要是群众自愿的,不硬性摊派,最好还是要认可的,或默认了,不然就打消了群众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五、一个乡镇选定1个村进行试点,范围窄了,影响面太小。从我们张溪镇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想搞的村有好几个,也基本符合《实施意见稿》所列试点村条件,如果只能确定一个村,对其他村的积极性是个打击。对后期该项工作的全面铺开也有一定的阻力。笔者认为,只要村民愿意,村组干部有力,筹资到位,预算方案合理,就不要受每个乡镇“一个试点村”限制,同意其立项动工,给予财政奖补资金。六、以村为单位,非受益村民也可以参与筹资,财政奖补资金也可以按实际筹资兑现。在湖光村笔者了解到,廖村便民桥实际受益人口只有1000来人,而整个湖光村有2000多人口,该工程初步预算接近10万元,如果按全村人口来筹资,每个人口15元能筹措3万余元,再加财政奖补资金6万余元,这个桥就能做得起来。如果只按受益人口筹资,就有缺口一半资金。按全村人口筹资的好处是,全村统筹规划,分阶段实施,资金量大,能做一定规模的工程,三到五年每年搞1-2个,组与组之间也有个竟争激励,村委会要想把一碗水端平就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缺点是筹资难度大,非受益人口交钱的工作难做,很可能导致村组集体垫资,容易造成“半拉子工程”。七、目前运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从财政所方面说,基层所除了三大镇,普遍人手不足,并且人员老化,业务能力跟不上,能做事的好点的都被借调走了,深感力不从心。在春训会议期间所长讨论会上,看到部分所长都有一种心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情做得多,麻烦事就多。像新农合,财政所就做了一件出力不讨好的事,有位领导在大会上大声喊叫“……是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大好事!”我倒想问问,财政所在这项工作中花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精力,得到了什么?可能得到了不少来信来访和县长热线。我们做了再多的事也是徒劳,从待遇上说没法跟国地税比,就是跟司法所,劳动保障所比,他们也是副科级单位。再加上不是我们财政上的职责,目标考评上没有这项内容。综改办操作这件事,就应该是政府层面上的事,财政所不能深陷其中,确实没有更多的能力和精力来做好。从农委方面来讲,在基层主要是农服中心的家经人员,有的乡镇也就1-2个人,又搞合同管理,土地仲裁,村账乡管,种粮面积的核实登记等,也有乡镇有富余人员,苦乐不均。再从政府方面看,成立领导小组,肯定是分管领导来抓,如果这个分管领导素质高,有经验,能做实事,那就好;如果是个“大漂子”就害死人了,瞎指挥乱折腾,那就会好事做不好,好心不讨好报,这项试点工作就会搞砸。八、明确部门职责。在县里是综改办牵头,虽说综改办是县政府的,但设在财政局,办事的基本上是财政部门的同事,做为基层财政所就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综改办完成好政府交办的这项
本文标题:一事一议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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