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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一轮复习美国联邦共和制的确立.
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对于真正的美国主流精英人士来说,他们的国家最值得为之骄傲的不是其庞大的物质财富、领先世界的科技和教育、无与伦比的军事力量,而是创造这一切的机制。这种机制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治国之道。引言1775年来克星顿枪声1776年第一届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1783年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1781年约克镇英军投降1781年第二届大陆会议制定《邦联条例》1777年萨拉托加战役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确立邦联体制№1.独立之初的美国是选择君主制政体呢还是共和制政体?“我们的国家一定要彻底实行共和政体,如果不能遵循这一原则,试图采用其他政体,就是叛逆.”———华盛顿材料二:美国独立前,它的商船队在地中海地区的贸易往来不怕北非等地的海盗的抢劫,因为它受到宗主国英国的保护。独立后,失掉英国舰队的护航,美国商船队经常遭受海盗的袭击,损失惨重。材料三:1786年,美国爆发谢司起义,州际联盟也束手无策。1786年马萨诸塞州爆发了谢司起义,震撼全国。归隐弗农山庄的华盛顿也感到震惊,他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说:“各州遍地是易燃之于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华盛顿1787年给友人的信经济发展受阻政府软弱无力,国家涣散材料一:“是的,没有钱支付津贴,没有钱维持军队。邦联条例对地方权益百般维护,各州不愿建立一个强大到能向债权人和军人偿还债务的中央政府…不要打开内战的闸门,把我们的国家淹没在血泊之中。”--1783年华盛顿对军队的演讲政府无力维持军队,内忧外患•独立之初的美国名义上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是13个州的松散联盟,即所谓邦联。№2.独立之初的美国建立的是联邦制国家呢还是邦联制国家?zxxkw邦联制的危害:(1)国家无权征税,也不掌握军队;各州有权征兵、征税和发行货币,财政政策各行其是。(2)各州之间互设关卡,造成商品流通不畅;(3)各地经常发生骚乱,社会动荡加剧;(4)由于没有统一的关税,美国在与欧洲各国的贸易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材料四:在我看来,邦联只是个有名无实的空架子,而在其名下的议会亦是徒有其名,岂政策措施多不被人们所关注、执行,…我们想要联合成一个国家,但我们又不愿给这个国家的管理者足够的权力去管理国家事物,岂不怪哉!---华盛顿1786年写给友人的信材料五:“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立法权)、执行公共决议(行政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讼争权(司法权),则一切都完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理论来源需要建立中央集权政府政治前提:美国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必要性:邦联制的弊端,要求美国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理论来源: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联邦宪法制定的背景1)、原则: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各州拥有一定自治权。②分权制衡原则③民主原则总统和议员都由选举产生。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体现分权制衡。①联邦制原则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麦迪逊—“美国宪法之父”《1787年宪法》的制定制宪会议的召开-费城2、《1787年宪法》的制定制宪会议的召开-费城材料一: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利高于各州权利。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但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材料二: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需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联邦制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三权分立分权与制衡原则材料三:……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州议会中人数最多之一院的选举人所需之资格。选举人应开列全体被选人名单,注明每人所得票数…参议院议长应于参众两院全体议员之前,开拆所有来件,然后计算票数。得票最多者,如其所得票数超过全体选举人的半数,即当选为总统;如同时不止一人得票过半数,且又得同等票数,则众议院应立即投票表决,选举其中一人为总统。—1787年宪法第二款、第五款选举产生议员、总统民主原则联邦政府各州政府纵向分权制衡改邦联制为联邦制拥有高于各州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大权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自治权探究:联邦制和邦联制的主要区别在哪里?邦联与联邦均为国家结构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区别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力的分割。在联邦制下中央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地方政府(各州)可以在不违背联邦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联邦制既避免了邦联制的松散,又防止中央权力过于集中,防止独裁统治的出现;既把各州团结为一个国家,又保留了地方一定程度的自治,调和了大小州以及南北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各州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所以,联邦制更适合美国的发展。司法权最高法院国会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总统提名的司法官员必须经参议院批准总统行政权立法权如何防止专制,保障民主?•有人说:“美国议会民主制的最大特点,不在于“三权分立”,在其分权的幌子下隐藏着集权的本质,即通过相互制衡把权力集中在最高权力机关中的大多数人手中。下列美国宪法条文中,最能体现这个观点的是•A.合众国的参议院由每州的州议会选举两名参议员组成之•B.凡两院议员各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认为必要时,国会应提出对本宪法的修正案•C.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税额,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D.未经国会同意,各州不得对进口货物或出口货物徵收任何税款D•美国的宪法建立在七个基本原则之上:人民主权、共和制、联邦制、三权分立、制约与均衡、有限政府、个人权利。下列有关美国宪法的说法,符合“共和制”原则的是()•A.如果没有另一方的认可,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以完全做主•B.联邦政府只享有宪法列举的权力,而未列举的归各州所有•C.美国公民通过投票推选出政治代表来行使他们的权利•D.美国公民不能为所欲为,但有权选择代表去制定法律c3、《1787年宪法》的评价第一部比较完备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①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础积极性:a.联邦制----中央集权与各州自治相结合b.总统制----使联邦行政权保持强有力地位c.共和制----防止独裁,保障民主②协调了各种矛盾③巩固了国家的独立,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④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民主政治示范消极性:承认奴隶制和黑奴贸易;种族歧视,印第安人、黑人的选举权被剥夺或限制;性别歧视,妇女的选举权被剥夺或限制。3、《1787年宪法》的评价众议院议员人数及直接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须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摘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美国通过什么方式来解决这些缺憾?①1791年:宪法的前10条修正案规定了公民的若干自由权(如言论、集会、出版、宗教信仰自由)②南北战争结束:第13和14条修正案废除奴隶制、肯定联邦法律的至上性③1920年通过第19条修正案,给予妇女选举权。④20世纪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兴起,国会制定了关于保障黑人选举权的第23、24条修正案。二战期间,英国首相对美国总统说:“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种程度上不经国会批准而能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困绕。而另外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绕,但我事事都得与我的内阁商量并获得内阁的支持。”合作探究: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项目美国总统制英国君主立宪制异国家元首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国家元首任期国家元首有无实权政府首脑政府如何产生国家权力中心同实质比较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总统国王选民选举产生世袭任期制终生制有无总统首相总统提名任命议会产生总统议会资产阶级代议制的一种方式总统党派民主党共和党共和党民主党共和党任职时间1977—19811981—19891989—19931993—20012001—2008从上表中,我们可以发现美国政党政治有什么特点?卡特里根布什克林顿布什近三十年来美国总统概况表——两党竞争激烈,互相监督,互相攻击麦凯恩与奥巴马互相抹黑驴—民主党,被其认为是聪明和勇敢的象征,成立于1828年象—共和党,被其认为是智慧、力量的象征,成立于1854年驴象之争驴象本一家驴象之争——实质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争斗4、美国两党制PK1.形成:2.发展:3.特点:4.实质:19世纪50年代19世纪60年代开始两党轮流执政两党对垒,交替执政(驴象之争)都是资产阶级政党共和党民主党2、20世纪中期,共和党领袖出任美国总统,按照美国宪法,他应该对国会负责。一次他对国会颁布的某项法律予以否决,国会无可奈何。当时首席大法官快到60岁了,临近退休,对此事也置之不理。请找出文中的主要错误并进行更正。更正三:大法官除非犯罪,任职终身。更正一:美国总统对宪法负责;更正二:国会对被总统否决的议案有权进行复议;当堂巩固“五月花”号(TheMayflower),英国第一艘载运清教徒移民驶往北美殖民地的船只。1620年9月离开英国,12月到达普利茅斯。抵岸时船上共有一百零二人。其中多是贫苦的农民、工匠,也有契约奴和三十五名清教徒,其中一部分移民曾订立《五月花号公约》(TheMayflowerCompact),成为1691年前普利芭斯自治政府的基础。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维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据此于主后l620年11月11日,于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第十八世国王暨苏格兰第五十四世国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我们在科德角签名如下。
本文标题:一轮复习美国联邦共和制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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