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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重要通知正文万利国同志在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暨贯彻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布时间:2012-3-915:20:35阅读次数:2498万利国同志在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暨贯彻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3月6日)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厅长办公会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安排2012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工作。刚才,梁泽庆同志总结回顾了2011年全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淄博、济宁、威海、临沂四个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交流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做法和经验,大家讲得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真抓实干,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稳步推进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是政府强化项目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惯例接轨的重要举措。2004年以来,我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扎实抓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建造师制度宣贯工作卓有成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涉及我省上万家施工企业和几百万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为让社会、企业及从业人员加深对这项制度的了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针对建造师制度推行的不同阶段特点,采取了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2008年底我省召开了全省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议,会后各级建设部门大力宣传实施注册建造师执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地做好启动建造师执业的各项准备工作。2009年3月1日实施注册建造师执业当天,省里有关媒体刊登厅领导关于实施建造师执业的署名文章和答记者问,对建造师制度有关政策全方位进行宣传。2010年开展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宣贯活动,范围覆盖辖区内各级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施工企业的负责人,有的市还宣贯到全体建造师。这一系列活动,为顺利实施注册建造师执业制度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安全有序。2005年以来,我省顺利组织实施了7个年度共37.2万人次参加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把考试工作的每一步骤、每一环节都做了精心设计、周密安排,严格保密措施,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落实责任制,7个考试年度全省先后处理违纪违规人员6845人次,确保了考试的公正、公平。各市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数据信息统计上报、考务组织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里每年都组成考试巡视组,赴各市监督指导考试工作,省市都建立了考试值班制度,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在二级建造师考试组织工作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了纪检监察、司法、公安、教育、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做到联防联控,确保了考试安全稳定。目前,全省考取一级建造师资格1.9万人,考取二级建造师资格9.1万人,建造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三)建造师注册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注册是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进入建设市场执业的关键环节,这项工作与广大企业和执业人员的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建造师注册工作,省市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组织力量对注册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和改进,不断完善了网站信息系统,有效衔接了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执业注册、继续教育、执业监督等方面的基础数据采集和信息共享,为企业和建造师便捷准确地办理各项注册业务提供了规范服务。在省市两级精心组织和共同努力下,目前全省已完成一级建造师注册1.45万人、二级建造师注册7.2万人。同时审核发放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2123人、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10597人,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资格证书11060人,注册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四)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水平不断提升。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指导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高等院校及有关管理部门、施工企业的专家教授研究制定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大纲,组织编写各专业继续教育教材。充分发挥高校和社会的优势资源,考察审定了6所高等院校作为二级建造师的定点培训单位,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继续教育师资专家库,具体组织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自2008年底以来已完成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58862人次,有力地提高了建造师的执业水平。(五)注册建造师执业工作扎实推进。自2009年3月1日起,我省在新开工的大中型工程项目中全面实施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里的工作部署,加大了对推行这项制度的指导和监控。在制度推进过程中,省及各市主管部门跟踪调研,分析和研究解决建造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规范执业行为的途径和方法,有针对性的加大监管力度,实施动态监控。各市建设系统所属的建管、招标、质监、安监等部门齐抓共管,建立相关业务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建筑业企业平稳过渡和行业健康发展。从目前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情况来看,基本都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规定。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项目的劳动用工管理方面逐步趋向规范,切实保障了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以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领导下,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贯彻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建筑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制度的推进和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建造师考试中存在利用虚假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现象;建造师注册中存在注册申请材料弄虚作假,非正常频繁变更注册单位、重复注册等问题;建造师执业中存在人证分离,“克隆”证书,项目管理中不认真履行建造师义务,甚至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等建造师不诚信行为。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齐抓共管,全面贯彻实施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文件签章制度,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有效保障建设工程质量,2012年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的通知》,部署自2012年3月1日起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实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文件签章制度。各级建设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实施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和建造师贯彻执行好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一)统一思想,提高贯彻执行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的自觉性。200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试行)》,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签章文件作为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目前绝大部分省市对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建造师注册后主要用于聘用企业的资质申报和项目投标需要,导致对建造师的管理与施工现场监管脱节。监督执法人员在施工现场执法时,没有对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管理文件上的签章记录进行抽查,对建造师不到岗履行职责行为不进行处理,在工程竣工备案时也没有对签章记录进行把关,也无法根据施工管理文件上的签章记录判断项目负责人的到岗情况。施工管理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况时,无法根据注册建造师签章的工程管理文件对其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多年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建筑市场秩序也有了一定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注册建造师是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法人授权,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因此,注册建造师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及其行为是否规范,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遵章守法起着关键作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注册建造师制度规定:一旦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出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可以依法追究企业的责任,还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到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充分认识质量和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来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项目管理时要加强对项目相关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注重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措施,把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盖章是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全面实施注册建造师签字签章制度,有利于增强建造师法律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把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深入到工程项目施工监管体系之中,打击非法挂靠等行为,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二)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去年以来,为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和全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范我省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牵头会同有关管理职能部门组成调研组,多次深入全省各市和施工企业,对建造师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建筑业企业贯彻落实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及注册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修订出台了《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随后,在征求了企业资质、招投标、质监、安监等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的通知》,从提高认识、强化联动机制、加强监管等方面着手,形成一个涵盖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文件。为确保法规条文的准确性和可行性,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会同省建管局质检总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目录》(房屋建筑工程)及相关样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签章目录》及相关样表的出台,是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关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填补了我省建造师执业管理领域的空白。在制定《签章目录》时着重考虑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做为项目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涉及重大质量、安全和经济问题的文件资料应签署意见,如开竣工报告、质量事故报告等;二是做为项目建设参建方,与工程质量、安全有关且涉及建筑物寿命周期需要长期保存的关键文件应签署意见,如质量保修书、验收证明书等;三是施工过程中,重大分部或不同协作单位之间的交接、验收和约定应签署文件,如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土建交接检验质量验收记录等;四是为消除重大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或重大危险源所采取必要的技术、管理措施文件,如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核查抽查记录等。统一注册建造师施工签章所用表格,对进一步加强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落实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等,都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组织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贯彻落实《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试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其新特点、新内容、新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建造师从业人员自觉、主动执行签章管理制度。各建筑业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签章制度文件,发挥监督职能,确保工程文件有效性,切实维护企业自身利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要充分认识实施签章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签字签章的职责。(三)严格执法,加强对贯彻执行注册建造师签章制度的监督管理。为确保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文件签章制度的顺利贯彻实施,各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企业资质审查、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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