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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书记、校长接待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及时听取和解决全校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师生咨询,受理师生诉求,切实帮助广大师生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推动学风建设,努力打造“高水平、有特色”的高原名学校,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青海大学书记、校长接待日制度。一、接待时间每单周星期一15时至16时为书记、校长接待时间(节假日除外)。二、接待领导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领导,每次一名,并安排做好接待记录(填入“青海大学书记、校长接待日记录簿”)。三、接待地点畅源楼二楼四、接待对象全校广大师生五、接待事项全校师生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六、相关服务由校团委负责安排好接待日相关服务,主要包括:1、提前一周在全校范围内做好接待领导公布,并公布相关接待领导主要负责工作,以便广大师生有针对性的来访。2、负责接待室的布置。3、负责整理收集主要来访意见。4、负责公示处理意见。七、接待要求1、负责接待的校领导要按时到位,耐心听取接待对象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2、对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应尽快予以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转至相关领导,尽快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立即向接待对象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力争得到解决;重大事项应在反映后的第一次校长办公会时提交以求研究解决。3、对广大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因条件等各种原因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4、在接待过程中,师生员工反映出的在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接待领导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师生员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5、学校办公室负责在接待日的当日填写完“青海大学书记、校长接待日记录簿”,接待领导负责填写“处理意见”一栏内容,要求据实填写,若属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写明解决办法;若属转至其他相关领导或处室解决的问题,应写明所转的领导或处室;若属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问题,也应注明。6、“青海大学书记、校长接待日记录簿”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在接待日第二天内整理好并根据接待领导提出的处理意见,将转办和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做好登记,该转办的应在收到登记表的第二天转至相关领导或处室;该会议研究研究解决的,一周内整理移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凡属转办的问题,相关领导或处室最迟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一般性问题可口头答复,涉及原则性问题应书面答复,然后由承办人或承办部门在“承办情况”一栏写明答复情况,并由接待对象签字认可。书面答复材料一式三份,承办方、接待对象各一份,另一份和“青海大学书记、校长接待日记录簿”一起交回学校办公室存档。属会议研究解决的待召开会议研究后由学校法人在“处理意见”一栏做出批示,并明确由谁答复,然后交回学校办公室,按转办的方法进行办理,此类问题最迟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从接待日算起)。7、承办领导和承办部门要以对学校、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所承办的每一件事。学校办公室要跟踪督办检查,定期将接待日所反映的问题的办理情况反馈给校团委,由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做好公示工作,接受师生监督。8、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办公室必须对本学期书记、校长接待日工作做出总结,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宣读。八、本制度2011年9月15日起试行。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本文标题:青海大学书记、校长接待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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