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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办学思想,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为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我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望各位老师遵照执行。一、每位教师必须端正教育思想,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加强教育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师要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向教育科研要质量,向四十分钟要质量,变“苦干”为“巧干”,切实提高教与学的效率。二、严格按市颁发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各类考试以此为命题依据不得随意拔高要求。三、教师对学生预习要有不同的要求和具体的指导。课外预习应计入学生每天的课外作业量。四、严格按规定布置课外作业。一年级的作业应在课内或作业课、自习课、晚托课上完成,不布置家庭作业;二、三年级的作业一般也在作业课、自习课、晚托课上完成,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四、五年级每天家庭作业量不超过45分钟;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以上时间均以中等水平的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为准。五、课表内的“阅览与自习”以及晚托课应用于预习、复习、做作业、阅读课外读物,教师不得用于授课或进行大面积补课。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热情帮助,加强个别辅导。六、课间、午间、休息时间、打扫时间要交给学生,不得用于大面积补课。对这四段时间中学生的活动有关老师要指导关心。七、严格按规定组织考试、测验,不得擅自增减。八、禁止教师组织学生购买和使用未经学校同意的练习册、习题册等材料。
本文标题:“端正办学思想,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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