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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赣安监管安健字〔2012〕59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经济组织、中央驻赣单位: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培训,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有关规定,省局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大纲和标准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江西省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试行)本大纲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一、培训对象江西省境内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二、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熟悉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专业知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达到《江西省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考核标准》的要求。三、培训要求(一)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实际管理能力的培养。要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职业卫生管理特点,确定培训方式和内容,创新培训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培训应采用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职业卫生培训教材,集中培训。(三)培训须安排课堂讲课、现场培训、复习、考试等环节,讲课内容及课时安排应符合本大纲的要求。(四)各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建立一支能够胜任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应经专门的职业卫生业务培训,方可上岗。(五)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培训档案。(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检查。四、培训内容(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1.职业卫生名词术语;2.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和工作原则;3.职业卫生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二)职业卫生法规体系1.职业卫生法规框架;2.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3.职业卫生标准;4.职业卫生法制化管理。(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责任1.基本要求;2.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要求;3.对供应商的要求;4.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与义务。(四)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申报1.申报的目的;2.申报的方法;3.申报的内容;4.申报的要求。(五)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原则;2.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条件;3.申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六)职业病危害识别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3.职业病相关知识。(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1.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的检测方法;2.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性有毒物质检测方法;(八)粉尘的职业危害与防控1.生产性粉尘1.1生产性粉尘来源;1.2生产性粉尘的分类;1.3生产性粉尘的理化特性及其卫生学意义;1.4生产性粉尘进入机体的途径。2.生产性粉尘对健康的影响2.1对呼吸系统的影响;2.2局部作用;2.3中毒;2.4致癌;2.5粉尘沉着症等。3.生产性粉尘与尘肺病3.1尘肺病定义;3.2尘肺病种类;3.3尘肺病临床表现;3.4尘肺的病理变化;3.5尘肺病的X线表现;3.6尘肺病的诊断;3.7尘肺病治疗;3.8尘肺病患者伤残鉴定与安置。4.粉尘危害的主要防控措施4.1防护原则;4.2法律措施;4.3综合防尘的“八字方针”;4.4主要技术措施;4.5个体防护措施;4.6卫生保健措施及健康监护。(九)化学毒物职业危害与防控1.毒物概述1.1毒物概念;1.2生产性毒物的来源和接触机会;1.3生产性毒物在生产环境中的存在形态;1.4生产性毒物的分类;1.5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1.6影响毒物对机体作用的因素。2.毒物的危害2.1毒性指标;2.2毒性程度评价;2.3毒物的危害性分级。3.常见化学毒物3.1金属与类金属;3.2刺激性气体;3.3窒息性气体;3.4有机溶剂;3.5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学物;3.6高分子化合物;3.7农药。4.化学毒物的防控措施4.1工程技术措施;4.2个人防护措施;(十)噪声职业危害与防控1.生产性噪声;2.噪声对人体的影响;3.影响噪声对机体危害的因素;4.噪声危害的防控措施。(十一)振动职业危害与防控1.振动的分类;2.振动对人体的危害;3.振动危害的防控措施;4.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十二)高温职业危害与防控1.高温环境作业的主要类型;2.高温环境作业对机体生理功能的影响;3.高温作业引起的疾病;4.中暑的现场处理;5.高温危害的防控措施。(十三)非电离辐射职业危害与防控1.射频辐射危害与防控;2.红外辐射危害与防控;3.紫外辐射危害与防控;4.激光危害与防控。(十四)电离辐射职业危害与防控1.电离辐射的定义2.电离辐射的分类;3.电离辐射的危害;4.电离辐射的防控。(十五)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与防控1.石油炼制过程中的职业危害与防控;2.重金属冶炼和加工过程中的职业危害与防控;3.机械制造行业职业危害与防控;4.矿山开采过程中的职业危害与防控;5.胶黏剂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与防控;6.家具制造行业的职业危害与防控。(十六)职业中毒急救1.职业中毒的特点与原因;2.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调查;3.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急救。(十七)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1.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和任务;2.应急救援体系建设;3.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及编制方法。(十八)个人防护用品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简介;2.呼吸道防毒用品的类别和选用;3.防尘用品的类别和选用;4.防噪声用品的种类和选用;5.防护眼镜的种类和选用;6.皮肤防毒用品的类别和选用;7.其他防护用品的选用。(十九)职业危害案例分析五、学时安排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具体章节课时安排参见附表。附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课时安排项目培训内容学时第一单元职业卫生概述职业卫生基本知识4职业卫生法规体系4第二单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责任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申报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1第三单元职业危害与防控职业病危害识别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3粉尘的职业危害与防控4化学毒物职业危害与防控4噪声职业危害与防控1振动职业危害与防控1高温职业危害与防控1非电离辐射与电离辐射职业危害与防控1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与防控4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和选用4第四单元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职业中毒急救2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2第五单元职业危害案例分析职业危害案例分析与讨论4复习2考试2合计48江西省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试行)本考核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考核方法和内容。一、范围本考核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或文件所包含条文,通过在本考核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考核标准的条文。在考核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考核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或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70-2009《尘肺病诊断标准》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160-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8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Z/T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AQ4205-2008《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一般有毒物品目录》(2002年版)三、考核方法(一)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分为基本理论知识考试与实际管理技能考核两部分。(二)基本理论知识考试的命题范围应按本考核标准“基本理论知识考核要点”确定,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三)经基本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管理技能考核。(四)实际管理技能考核应按本考核标准“实际管理技能考核要点”确定,可通过现场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考核或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考核成绩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五)基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管理技能考核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培训。对考核合格者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健函〔2012〕7号文要求颁发证书,证书样式统一(见附件1、2),证书编号统一(说明见附件3)。四、基本理论知识考试要点(一)职业卫生管理法律法规1.熟悉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2.掌握国家的职业卫生方针、政策。(二)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知识1.了解我国职业卫生管理体制。2.掌握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3.了解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权利与义务。4.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5.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方法(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三)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基本知识1.熟悉职业病危害识别方法(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2.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3.了解粉尘、化学毒物、噪声、振动、高温、非电离辐射和电离辐射等对人体的危害。3.熟悉粉尘、化学毒物、噪声、振动、高温、非电离辐射和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专业知识。4.掌握本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预防与控制措施。5.熟悉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与选用原则。(四)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基本知识1.了解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和任务(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掌握)。2.掌握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及编制方法(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3.掌握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调查和急救方法(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4.熟悉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能按预案指挥救援(主要负责人要求)。五、实际管理技能考核要点(一)能认真落实国家的职业卫生方针、政策;(二)能严格执行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三)能有效组织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求)。(四)主要负责人能主持审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能具体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五)能有效开展职业卫生日常检查工作和认真排查治理职业危害隐患(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五)能正确组织和指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求)。(六)能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正确处置职业危害事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七)能有效组织开展对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八)能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仪器设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
本文标题:《江西省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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