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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2008-9-2发布2008-9-2实施发行版本:C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程序修改次数:0文件编号:QG/HBYT032-2008页码:1/8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治理、噪声防治、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环境统计管理内容及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J87-199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职责3.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公司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的管理与控制;负责环境污染治理队伍市场准入资格的专业审查,组织验收标准的制定及竣工验收;负责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及隐患的上报与治理措施的落实;负责环保有关数据的填报、汇总、上报;负责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现场的验收工作。3.2装备管理处负责设备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QG/HBYT032-2008页码:2/83.3开发部负责综合治理方案和三次采油方案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核。3.4钻采工程部负责采油采气、井下作业等方案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核。3.5油藏评价部负责开发井(评价井)等方案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核;负责承担开发井(评价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施工、下达井号、队伍选择、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环保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3.6基建工程部负责公司基建项目方案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核。3.7风险作业管理部负责风险作业区块开发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施工、下达井号、队伍选择、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环保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3.8勘探部负责勘探井方案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核,承担勘探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施工、下达井号、队伍选择、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环保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3.9矿区事业服务部负责矿区内生活污水、医院污水排放、锅炉烟尘排放、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生活污染源数据,并按要求上报。3.10各单位环保部门负责本单位废水、废气、废渣治理、噪声防治工作、井下作业现场、施工作业现场的监督,负责环境污染控制以及环境因素识别及现场检查,督促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4管理内容4.1污染源分布4.1.1废水:主要指含油废水、化验废水、检修施工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QG/HBYT032-2008页码:3/84.1.2废气:主要指燃料燃烧废气、工艺废气。4.1.3固体废弃物:主要指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4.1.4噪声源:主要指设备噪声和工艺噪声。4.2污水治理4.2.1含油污水的治理a)含油污水包括油气田采出水、井下作业污水、检修施工污水以及工艺渗漏、生产场所清洗等产生的含油污水。b)含油污水要经过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后回注或外排,外排污水水质应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4.2.3生活污水的处理公司各单位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当地城市污水管网或排污渠。4.2.4医疗污水的处理医疗污水必须经医疗污水专用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外排污水水质应达到GB18466—2005《医疗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3废气控制4.3.1燃料燃烧废气的控制a)各油气处理站的加热炉在使用燃料气和燃料油时,要确保燃烧充分,达标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b)对于燃煤锅炉,应尽量选用低硫分的燃料煤,并选用先进的除尘和脱硫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3.2工艺废气的控制对于生产工艺中产生或泄漏的废气,要加强巡回检查,控制和优化QG/HBYT032-2008页码:4/8各项生产技术工艺参数,尽量减少工艺泄漏和事故放空。4.4固体废弃物处理4.4.1对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应由危险固体废弃物产生单位向当地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4.4.2对于储罐或油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应经污泥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或无害化处置。4.4.3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至经批准设立的垃圾场。4.4.4钻井泥浆池要采取防渗处理措施,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前环保措施的落实和检查。4.4.5废弃泥浆的无害化处理4.4.5.1承担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的施工队伍,应取得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和有关证明。4.4.5.2油藏评价部和各单位要严格开发井、勘探部要严格勘探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施工作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擅自转移废弃泥浆而造成环境污染的现象。4.4.5.3验收a)勘探部、油藏评价部和各单位地质部门要根据施工方的施工情况,及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b)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工程的验收工作;c)二连探区所有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和验收工作由二连分公司负责,并参照上述条款的内容执行;d)开发井和探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的验收标准执行附录A《废QG/HBYT032-2008页码:5/8弃泥浆无害化处理验收标准》;e)质量安全环保处和二连分公司在组织验收的过程中,要对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样监测,其中,开发井抽样监测的井数不低于总数的5%;勘探井抽样监测的井数不低于总数的10%。所涉及的监测费从开发和勘探投资中单独列支。4.5噪声控制4.5.1对于新改扩建项目的噪声控制设计应执行GBJ87-199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4.5.2对高噪声源(如锅炉、加热炉、机泵等)除应采取必要的综合治理设施外,还可利用隔音墙等有效措施减弱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6井下作业控制4.6.1井下作业时,在油管桥下、井口周围、井口溢流槽(池)、机车底部、抽汲绳下部和泥浆池应铺防渗塑料布;抽汲作业井架应用无纺布围挡,防止原油飞溅。4.6.2井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必须排入污水罐,拉运到联合站,进入站内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产生的废酸、废碱、泥浆、废油等污染物必须回收,集中处理。4.6.3气井放喷的可燃气体必须经过火炬燃烧排放。如含有毒有害气体,必须经过处理后进入火炬燃烧排放。4.7污染物处理设施管理各单位环保部门要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固体废弃物设施、烟尘等污染设施台帐,对这些设施的暂停、拆除、闲置须由各单位报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批。4.8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管理执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程序》,QG/HBYT032-2008页码:6/8并及时将环境因素基本信息和识别评价结果录入HSE信息系统。4.9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质量安全环保处每年底根据监测统计结果、日常监督检查、体系内审情况,对公司环境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4.10环境统计管理4.10.1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4.10.2各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环境数据(内容包括:环境因素台帐、环境监测台帐、环保设施台帐、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台帐、污染源管理台帐、污染事故管理台帐、环境报表台帐、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台帐等)的统计、管理,并及时录入系统。4.10.3公司各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月报、季报的填报工作,并于次月的7日前将数据录入HSE信息系统,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于次月的10前汇总生成报表上报股份公司。4.10.4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在各单位提供有关数据的基础上,负责环境统计年报的填报,写出上半年和全年的环境分析报告,上报股份公司。4.10.5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统计报表,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可靠,并不得随意空项或瞒报、迟报,污染物排放量上下浮动超过10%的,要说明原因。QG/HBYT032-2008页码:7/8附录A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验收标准1.参照《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废弃钻井液处理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固化后的土壤内主要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标准:常温抗压强度(72h)≧0.7MPa;PH:6—9;总铬≦5mg/l;石油类≦10mg/l;全盐量≦2000mg/l。2.每口井的固化施工周期为10—20天,做到井场平整,施工机械、车辆上去无塌陷,施工后及时进行回访,一旦发现自然塌陷的情况,要在一周内对塌陷的井场进行整改。3.固化施工完成后,施工队伍要将钻井作业前起下并单独放置的植被土均匀覆盖在土壤表面,覆土厚度≧0.3m,并保证所施工完成的井场,在一年内达到复耕条件。4.二连分公司各类井的固化处理除需要达到上述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1)固化施工过程中,固化队伍不得有乱开草原路和任意碾压草原的现象;(2)固化施工结束并覆土平整后,要播撒草籽。5.违反规定的扣款标准(1)对于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或因投料不足导致施工质量低下,井场不平整,有明显浸出物而未整改的,对施工队伍处单井合同金额30—40%扣款,并责成立即进行整改。QG/HBYT032-2008页码:8/8(2)对于施工后既不回访,也对自然塌陷现象不进行整改的,对施工队伍处单井合同金额20—30%扣款,并责成立即进行整改。(3)对于因施工队伍方面的原因与当地发生纠纷,导致施工不能按期完成,或因其它原因受到当地政府处罚的,由施工队伍承担全部责任,并处单井合同金额30%以上扣款,对于情节严重甚至给油田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其在油田公司的施工作业资格。编写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编写人:余波李瑾审核人:刘纯山审批人: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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