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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国际经贸惯例第一章世贸组织和国际经贸惯例概述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签署的时间与地点是(1947年10月于日内瓦),用于调整国家间(关税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多边国际协定)关系,生效于(1948-01-01),成为战后世界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2、关贸总协定1948年始创締约方有英美(23)个。3、世贸组织成立于(1995-01-01),中国加入WTO的时间是:2001年12月11日。4、GATT的基本目标和WTO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贸易自由化),WTO的最基本原则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开展自由竞争的原则)。5、八轮多边贸易谈判第一轮:1947年4月日内瓦二:1949年4月10日法国安纳西三:1950-1951英国托奎四:1956年1-5日内瓦五:1960-1962日内瓦,又称“狄龙会议”六:1964-1967日内瓦,又称“肯尼迪会议”,通过了反倾销协议七:1973年9月东京又称“东京回合”*八:1986年9月乌拉圭又称“新一轮谈判”,保障措施、补贴与反补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投资惯例是在该谈判中被纳入谈判议题的。《农产品协议》与《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最终也是在GATT(第八轮)谈判通过。6、关贸总协定中最为重要的原则是(非歧视原则)。7、在关贸总协定(“肯尼迪回合”谈判)中正式将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纳入其具体条款中。8、在关贸总协定(“肯尼迪回合”谈判)中第一次涉及非关税措施的谈判。9、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史以来议题最多、范围最广的多边贸易谈判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11、决定成立世贸组织的时间与地点是(1994-04-15摩洛哥的马拉喀什)。12、世贸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GATT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缔约方全体大会)。休会期间由(理事会)主持和管理締约方间的关税与贸易关系,日常事务由(关贸秘书处)负责。13、WTO的议事规则是(协商一致)。14、世贸组织能够对一个成员的政策产生直接影响的是【由争端解决机构(DBS)通过争端专家小组作出裁决)。15、世贸组织是根据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回合的决议产生的,核心是(WTO协议)。该协议是在(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通过谈判签署的处理成员间(知识产权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及(货物贸易)等多边协定。16、从GATT到WTO成立的47年里,GATT主持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17、WTO的主要规则包括国际货物贸易规则、(服务贸易规则)、知识产权规则和(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四个方面。20、影响国际经贸活动最重要的国际惯例是(国际经贸惯例)。21、实施保障措施的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22、世贸组织是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常设的永久性组织。23、简述关贸总协定与世贸组织的区别。世界贸易组织并不是关贸总协定的简单扩大,相反它完全替代了后者,并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征和更强有力的实施职能。二者的主要不同在于:(1)两者的组织基础不同。关贸总协定作为一套规则、一个多边协议,没有自己的组织基础;而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组织与法律健全的国际法人组织,拥有自己完备的秘书处。(2)承诺的期限不同。关贸总协定是建立在《临时适用议定书》这一临时性基础之上的;而世界贸易组织是建立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定》这一基础上,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的国际贸易组织,因此其承诺是完整的、永久性的。(3)规则范围不同。关贸总协定的规则范围局限在货物贸易方面,而且是不包括农产品、纺织品服装方面的部分货物贸易方面;而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范围不仅涉及货物贸易,还涉及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等内容,是一个完整的多边贸易体系。(4)适用范围不同。关贸总协定中“诸边性”和“独立性”并存,即缔约方可以选择加入,对没有签署的不具有约束力;而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除2个诸边协议外都是多边的,作为“一揽子”协议对所有成员方均有约束力。(5)争端解决机制的不同。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程序属于调解,同时程序又没有明确的时间表,致使案件久拖不决,影响了国际纠纷解决的效率;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是可磋商可裁决,并且具有明确具体的时间表,执行措施的有效性,使得其不易受到争端当事方的影响,争端解决裁决的实施更容易得到保证。25、简述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目标与职能。WTO的宗旨: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实际收入与有效需求的持续增长;扩大货物生产与贸易,并扩大服务贸易;适宜地利用世界资源;保证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增长份额和经济增长;建立一体化的多边贸易机制。WTO的职能:制定和规范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组织多边贸易谈判;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26、实施保障措施的约束条件包括哪些内容?(1)无歧视地实施数量限制;(2)实施保障措施以前的调查要公开化;(3)在紧急情况下,进口成员方采取的临时保障措施不允许超过200天,且需提供明确的证据;(4)实施保障措施的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也不能超过8年;(5)任何成员方不得寻求或采取任何自愿出口限制等灰色区域措施;(6)建立保障措施委员会,监督保障措施的正当性27、保障措施和原则例外中例外实施条件包括哪些内容?(1)防止或缓和出口成员方的粮食及必需品的严重匮乏;(2)多种纤维协议已有的数量限制;(3)缓解严重的国际收支赤字和急剧增长的贸易逆差;(4)维护一国的公共道德;(5)维护居民和动植物安全;(6)黄金白银进出口;(7)保护知识产权28、简述WTO在协调多边贸易关系的作用。有利于解决国际贸易争端;为国民经济贸易新秩序的建立奠定基础;增进人们的经济福利;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国际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驱动器29、简述国际经贸惯例形成的原因。最小化交易成本;冲突与协调;习俗;经济国际化;经济利益30、简述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作用。(1)为WTO审议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以及评估贸易环境的发展变化提供了场所和机会,有助于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透明度;(2)接受审议的成员对其贸易及相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有助于增加成员间的相互说明,避免贸易争端;(3)各成员方参与审议与评估可以为成员在贸易政策的制定和改进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32、国际经贸惯例的特征有:通用性、效益性、重复性、强制性、稳定性。33、国际经贸惯例:(狭义的)在长期的经贸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一种习惯与做法,以及行业协会的规定、通则等,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对自愿遵守的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34、影响国际经贸惯例变革趋势的因素,一是(信息化);二是世界经济一体化。35、WTO对等原则:即互惠原则,它是WTO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反映了WTO的一个宗旨,任何一个加入WTO的成员都要为该组织的所有成员提供进入市场的便利,同时也能享受所有其他成员提供的种种优惠待遇,这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第二章WTO货物贸易国际惯例1、扩大市场准入原则:是指通过各缔约方实施的关税、进口数量限制等国境措施,削减和废除市场准入的保护,建立公平的市场指向性的(农)产品贸易体系。2、绿色补贴政策(绿箱政策):是指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扭曲贸易或影响生产的措施,以及没有对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的补贴。(协议允许这类补贴,并无需承担削减义务)补充:属于WTO绿箱政策的不需要削减。3、黄色补贴政策(黄箱政策):是必须承担削减义务的支持政策,普遍适用于所有农产品。生产补贴和收入补贴主要包括国内价格支持补贴。补充:黄箱政策规定发达国家在6年内按基数水平平均削减国内支持总量的(20%),发展中国家10年内平均削减国内支持总量的13%。上述绿色补贴并不包含总量支持之中。4、倾销: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如果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即低于其正常价格,该产品被认为倾销。5、损害:指因倾销的存在对某一“国内产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形成了重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产业的建立造成严重阻碍。6、补贴:各国政府为了支持国内某些产业部门的发展而提供的财政资助或其他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措施。反补贴:各国政府为了保障本国经济的发展而针对从其他国家进口的补贴产品采取的限制措施。反补贴措施:进口方针对出口方产品进行法律不允许的补贴而对该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的措施。补充:(1)反补贴措施有哪几种?临时措施、承诺、反补贴税(最主要)7、禁止性补贴:是指不允许成员方政府实施的补贴,又称为(“红色补贴”)。补充:哪些补贴行为属于禁止性补贴?比如:对出口企业在间接税上予以较内销企业更优惠的减免、退还等。8、可诉补贴: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实施,但如果对其他成员方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损害,成员方可就此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又称“黄色补贴”。9、不可诉补贴:指成员方所采取的为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一般不受其他成员方反对的或因此而采取的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又称“绿色补贴”。11、原产地规则:指任何成员方为确定货物原产国而实行的普遍适用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的规定。12、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指发达国家应给予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以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补充:(原产地规则)是普惠制方案的核心。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是原产地标准。*在普惠制下,当某个受惠过的产品开始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时,给惠国就取消该项产品的优惠待遇,称之为(产品毕业);甚至取消整个受惠国的受惠资格,即(国家毕业)。13、进口许可证制度:是一国为加强对外贸易管制,规定某些产品的进口需由进口商向进口国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批获得许可证后方可进口的一种制度吧,是一种非关税贸易管制措施。14、保障措施:当某个商品的进口突然大量增加并对进口国或类似产业造成损害或威胁时,该国所采取的临时限制进口措施。保障措施的主要形式有三种。增加有关产品的进口关税;数量限制;配额。一般其期限是4年。(1)补充:发展中国家成员实施保障措施的期限可以比一般规定的期限再延长(2年)。(2)临时保障措施的主要形式是增加关税。(3)临时保障措施的适用期限不得超过(200天)。p68(4)保障措施是对来自国外进口产品的公平竞争所采取的临时限制进口措施,而反倾销、反补贴针对的是来自国外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所以采取保障措施不需要证明有低于正常价格销售或是进口产品有政府补贴的事实。(5)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有哪些?答:1)已经确定一种产品正以较快增长的数量进口,这里的数量增长包括绝对数量的增加和相对于进口国国内生产的增加。2)由于上述进口的增加,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的损害或有造成严重损害的威胁。3)有关产品进口增加与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有严重损害的威胁存在因果关系。4)保障措施应不分来源地适用于某项进口产品,不能对不同来源的产品有歧视性待遇。5)保障措施是对对来自国外进口产品的公平竞争所采取的临时限制进口措施,区别于反倾销、反补贴。)。15、灰色区域:指对缔约双方通过自愿出口限制、有秩序的市场安排、数量限制等形式来限制进出口贸易的措施。此类措施透明度低、法律地位不明确,往往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伞。16、价格承诺:指进口国调查当局与出口商或出口国政府就提高倾销产品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产品价格向进口国出口,以便消除损害影响而达成的一种协议。18、海关估价:经海关审查确定的完税价格,是国际贸易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补充:简述海关估价的6种方法。(1)成交价格;(2)相同货物成交价格;(3)类似货物成交价格;(4)扣除价格;(5)推算价格;(6)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其他办法。*海关估价协议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海关估价方法有:(1)不得使用出口方向其他第三国(地区)出口的价格;(2)不得规定价格不限;(3)不得使用武断或虚构的方法进行海关估价。20、《关于履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22、反倾销裁定包括(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23、为协调和规范各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与《农产品协议》第8部分、GATT第20条第2款一起构成了WTO的卫生与检疫制度。24、农产品协议的内容包括:农产品市场准入承诺;国内支持承诺;削减农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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